武強縣交通運輸局職權公開目錄
單位:武強縣交通運輸局 序號 項目名稱 類別 實施依據 公開 形式 公開 范圍 公開 時間 收費/處罰 依據標準 承辦 單位 備注 1 特殊占用、挖掘、使用公路、公路用地行為審批和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審批 行 政 許 可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路政管理站
2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審批 《安全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路政管理站
3 對確需行駛公路的超限運輸車輛審批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款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路政管理站
4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5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普通貨物運輸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6 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7 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8 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9 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未取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班車客運經營的;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客運經營 行 政 處 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09年第4號令)第八十四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 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 萬元的,處以 3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10 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客運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09年第4號令)第八十四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 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 萬元的,處以 3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11 未取得客運從業資格的人員駕駛道路運輸客運經營車輛的;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五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2006 年第 9 號令)第四十八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人員駕駛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駛道路客運經營車輛的;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范圍,駕駛道路客運經營車輛的 12 未取得客運站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客運站經營的或者超越許可事項,從事客運站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2009 年第 4 號令)第八十五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1 萬元的,處 2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13 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客運站許可證件從事客運站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2009 年第 4 號令)第八十五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1 萬元的,處 2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14 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七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運輸管理站
2009 年第 4 號令)第八十六條 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5 取得客運經營許可的客運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客運經營的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八條第一款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取得客運經營許可的客運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客運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3000 元以上 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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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客運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攜帶車輛營運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2009 年第 4 號令)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攜帶車輛營運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 2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第八十八條第二款 17 客運班車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炕蛘卟话匆幎ǖ木€路、班次行駛的;加班車、頂班車、接駁車無正當理由不按原正班車的線路、站點、班次行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4 號令)第九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客運班車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炕蛘卟话匆幎ǖ木€路、班次行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運輸管理站
18 客運包車不按約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行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客運包車不按約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行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 元以上 3000運輸管理站
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4號令)第九十條第一款第(三)項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19 以欺騙、暴力等手段招攬旅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2009 年第 4 號令)第九十條第一款第(四)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以欺騙、暴力等手段招攬旅客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運輸管理站
20 在旅客運輸途中擅自變更運輸車輛或者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在旅客運輸途中擅自變更運輸車輛或者將旅客移交他人運輸運輸管理站
旅客移交他人運輸的 第(三)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2009 年第 4 號令)第九十條第一款第(五)項 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21 未報告原許可機關,擅自終止道路客運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四)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2009 年第 4 號令)第九十條第一款第(六)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未報告原許可機關,擅自終止道路客運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 元以上 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運輸管理站
22 客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客運車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一款、《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4 號令)第九十二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客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客運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 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23 客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客運車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4 號令)第九十三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客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客運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5000 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24 允許無經營許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開 社會公 長期 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 運輸管
可證件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的; 允許超載車輛出站的;允許未經安全檢查或者安全檢查不合格的車輛發車的; 無正當理由拒絕客運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的 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款、《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2009 年第 4 號令)第九十五條 欄 開 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 萬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的罰款 理站 25 客運經營者(含國際道路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及客運相關服務經《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09 年第 4 號令)第八十九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客運經營者(含國際道路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及客運相關服務經營者不按規定使用道路運輸業專用票運輸管理站
營者不按規定使用道路運輸業專用票證或者轉讓、倒賣、偽造道路運輸業專用票證的 證或者轉讓、倒賣、偽造道路運輸業專用票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罰款 26 客運經營者無正當理由停止運行、違反規定超載運輸 《河北省道路運輸 管 理 條 例 》(2002 年河北省人大會修正)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予以警告,并處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27 客運班車、旅游客車未裝置營運線路標志牌和票價表;客運包車未裝置營《河北省道路運輸 管 理 條 例 》(2002 年河北省人大會修正)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予以警告,可并處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運標志牌 (四)項 28 客運經營者不按照規定的票價售票、驗票,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票價 《河北省道路運輸 管 理 條 例 》(2002 年河北省人大會制定)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予以警告,可并處以五百元至兩千元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29 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3號令)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2 萬元的,處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30 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3號令)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2 萬元的,處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31 未取得貨運站經營許可,擅自從事貨運站經營的或者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3號令)第七十條第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1 萬元的,處 2 萬元運輸管理站
一款第(一)項 、第(三)項 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2 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3號令)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1 萬元的,處 2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33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七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運輸管理站
營許可證件的 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3 號令)第六十四條 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 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34 貨運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攜帶車輛營運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五條第二款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貨運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攜帶車輛營運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 2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35 強行招攬貨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強行招攬貨物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運輸管理站
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3 號令)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 營許可證或者吊銷其相應的經營范圍 36 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3 號令)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其相應的經營范圍 運輸管理站
37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一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運輸管理站
運輸車輛的 款、《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09 年第 3 號令)第六十八條 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罰款 38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09 年第 3 號令)第六十九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5000 元以上2 萬元以下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39 貨運站經營者經營者對超限、超載車輛配載,放行出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款《道路貨物運輸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允許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以及超載車輛、運輸管理站
及站場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2009 年第 3 號令)第七十二條 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道路運輸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萬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的罰款 40 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貨物運輸的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交 通 運 輸 部2009 年第 3 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一款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貨物運輸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3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41 道路運輸經營者違反本條例《河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道路運輸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運輸管理站
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搶險、救災、重點物資等緊急運輸任務,由同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安排車輛,道路運輸經營者不服從調度分配的 十二條第四項 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搶險、救災、重點物資等緊急運輸任務,由同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安排車輛,道路運輸經營者不服從調度分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可并處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42 搬運裝卸經營者不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經《河北省道路運輸 管 理 條 例 》(2002 年河北省人大會制定)第五十二條第六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營范圍和區域實施搬運裝卸 43 道路運輸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規定,運輸貨物裝載量超出公路、橋涵載重量和車輛標記核載質量范圍的
《河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七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道路運輸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規定,運輸貨物裝載量超出公路、橋涵載重量和車輛標記核載質量范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對超載的貨物運輸車輛就地卸貨,并處以三千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44 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的;使用失《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44 號)第六十五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運輸貨物屬于危險化學品,違法所運輸管理站
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的;超越許可事項,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的; 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第 9 號令)第四十八條 得 5 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 5 萬元的,處 2萬以上 20 萬以下的罰款。
45 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它危險貨物運輸的;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從事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它危險貨物運輸的;超越許可事項,從事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它危險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 406號)第六十四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第 9 號令)第四十八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2 萬元的,處 3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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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擅自從事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的;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44 號)第六十五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第 9 號令)第四十八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運輸貨物屬于危險化學品,違法所得 5 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 5 萬元的,處 2萬以上 20 萬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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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它危險貨物運輸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 406號)第六十四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2 萬元的,處 3運輸管理站
第 9 號令)第四十八條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8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非法轉讓、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 406號)第六十七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第 9 號令)第四十九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非法轉讓、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 2000 元以上 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運輸管理站
49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未按規定維護和檢測專用車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一款;《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未按規定維護和檢測專用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運輸管理站
?。ń煌ú?2005 年第 9 號令)第五十一條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50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第 9 號令)第五十二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51 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不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或《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44 號)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對托運人處 2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者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交付托運時未添加的 部 2005 年第 9 號令)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52 運輸、裝卸危險化學品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并未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的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44 號)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第 9 號令)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處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53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沒有采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運輸管理站
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的 第(五)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第 9 號令)第五十四條 落、揚撒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 元以上 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54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罐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第 9 號令)第五十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罐體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 5000 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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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使用非定點企業生產的或者未經檢測、檢驗合格的包裝物、容器包裝、盛裝、運輸危險化學品的 《危險化學品安全 管 理 條 例 》(2002 年國務院第 344 號令)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質檢部門或者交通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 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56 從事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的駕駛員、裝卸管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 2002 年第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由交通部門處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運輸管理站
理人員、押運人員未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 344 號令)第六十六 條 第 一 款 第(一)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2005年第 9號令)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
的,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7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未裝置特種運輸標志燈、標志牌 《河北省道路運輸 管 理 條 例 》(2002 年河北省人大會制定)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予以警告,可并處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58 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運輸管理站
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第六十六條、《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年第 7 號令)第四十九條 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1 萬元的,處 2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9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七條、《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年第 7 號令)第五十條第一款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轉讓、出租的有關證件,處以 2000 元以上運輸管理站
1 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60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七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 年第 7 號令)第五十一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1 萬元的,處 2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運輸管理站
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的機動車維修合格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5年第 7 號令)第五十二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的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3000 元的,處5000 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62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部2005年第 7號令)第五十二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或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3000 元的,處以 5000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63 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不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9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不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檢測、未經檢運輸管理站
進行檢測、未經檢測出具檢測結果或者不如實出具檢測結果的 年第 4 號)第九十四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09 年第 3 號令)第七十一條 測出具檢測結果或者不如實出具檢測結果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 5000 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5000 元的,處以 5000 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 車輛維護修理經營者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車輛維護修理業務 《河北省道路運輸 管 理 條 例 》(2002 年河北省人大會制定)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運輸管理站
65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使用無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6 年第 2 號令)第五十二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 2 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1萬元的,處 2 萬元以上 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66 機動車駕駛員 《中華人民共和 公開 社會公 長期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駕駛 運輸管
培訓機構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的 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七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6 年第 2 號令)第五十三條 欄 開 員培訓機構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 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理站 67 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駕駛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車輛的;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貨運車輛的;超越從業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五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6 年第 9 號令)第四十八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人員駕駛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證件核定范圍,駕駛道路貨運輸車輛的 68 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范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 2006 年第 9 號令)第四十九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處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管理站
69 出租汽車未按 《河北省道路運 公開 社會公 長期 出租汽車未按規定裝置標 運輸管
規定裝置標志燈、標志牌、待租顯示器和計程計費器的 輸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 欄 開 志燈、標志牌、待租顯示器和計程計費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可并處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理站 70 出租汽車和客運包車未按照承租人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的路線行駛;未經承租人同意,招攬他人同乘的 《河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并處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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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 條 第 一 款 第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路政管理站
?。ㄒ唬╉?73 未經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修建橋梁、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 條 第 一 款 第(二)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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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從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業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 條 第 一 款 第(三)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路政管理站
75 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路面的機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 條 第 一 款 第(四)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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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損壞、移動、涂改公路附屬設施或者損壞、挪動建筑控制區的標樁、界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 條 第 一 款 第(六)項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路政管理站
77 造成公路路面損壞、污染或者影響公路暢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七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路政管理站
78 將公路作為試車場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七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路政管理站
79 造成公路損壞,未報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八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路政管理站
80 未經批準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九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限期拆除,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路政管理站
81 未經批準在公路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八十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恢復原狀,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路政管理站
82 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地面構筑物或者擅自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八十一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責令限期拆除,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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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車輛行駛公路對公路造成損失的,立即停止行 政 強 依據《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能立即處理的,可暫扣車輛;不能立即接受處理又不宜暫扣車輛的,可以路政管理站
行駛,接收處理,不能當即接受處理的可以暫扣車輛 制 暫時登記保存駕駛人員的駕駛證件,并出具有行政執法部門統一印制的暫扣憑證 84 對超過限制標準且未辦理超限運輸手續的超限運輸車輛應責令承運人自行卸去超限的部分物品,并補辦有關手續 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對超過限制標準且未辦理超限運輸手續的超限運輸車輛應責令承運人自行卸去超限的部分物品,并補辦有關手續 路政管理站
85 1、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檢測站點通行車道,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強行脫離或扣留車輛,處 3萬元以下罰款 路政管理站
點等方式擾亂超限檢測秩序的;2、采取短途駁載等方式逃避超限檢測的 86 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予以暫扣 依據《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予以暫扣 運輸管理站
87 發現車輛超載行為采取相應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強制卸貨 依據《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二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發現車輛超載行為采取相應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強制卸貨 運輸管理站
88 對無正當理由 依據《河北省道路 公開 社會公 長期 對無正當理由又拒絕履行 運輸管
又拒絕履行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理的,可以暫扣其道路運輸證,并可依法對車輛登記保存 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欄 開 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理的,可以暫扣其道路運輸證,并可依法對車輛登記保存 理站 89 依法對有關公路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稽查
行 政 監 管 依據《公路法》第六十九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路政管理站
90 檢查、制止各種侵占、損壞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以及其他違法行為 依據《公路法》第七十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路政管理站
91 在公路上進行 依據《超限運輸車 公開 社會公 長期 不收費 路政管
超限運輸的承運人,應當接受公路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并為其提供方便 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 欄 開 理站 92 在公路、建筑控制區、車輛停放場所、車輛所屬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依據《公路法》第七十一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路政管理站
93 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94 在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經營場所、客貨集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五章,五九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地進行監督檢查 95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貨運站經營活動、道路客運和客運站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章第五十五條,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六章第七十六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96 加強對煤炭、水泥等貨物集散地以及貨運站等場所,制止不符合國家有關載運標準的車輛出場 《公路安全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97 每年一次對客運車輛、貨運車輛進行年審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條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運輸管理站
98 農村公路年度建設項目計劃初步審定和管 其 它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地方道路管理站
理 管 理 權 99 初步擬定農村公路專業養護建設計劃并按照標準計劃組織實施 依據《河北省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冀交工字(2001)779 號文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地方道路管理站
100 干線公路日常養護及小修保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一、二、三、四章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公路管理站
101 橋涵管理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公路管理站
102 交通量觀測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公路管理站
103 公路綠化 公開欄 社會公開 長期 不收費 公路管理站
104 辦公物資采購非配 內 部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辦公室
105 車輛管理 管 理 權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辦公室
106 考勤管理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辦公室
107 執法監督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財審法制股
108 局發文件審核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財審法制股
109 內部審計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財審法制股
110 財務支出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財審法制股
111 固定資產管理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財審法制股
112 會計電算化管理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財審法制股股
113 經費支出管理 科室職責 公開 內部公 長期 不收費 財審法
與審批 欄 開 制股股 114 人員錄用 公務員管理條例及內部人事管理辦法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辦公室
115 人員調動 公務員管理條例及內部人事管理辦法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辦公室
116 人員任免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辦公室
117 人員獎懲 公務員獎懲規定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財審法制股
118 預備黨員的考察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辦公室
119 黨員監督管理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辦公室
120 路用材料采購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公路站
121 路用機械管理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公路站
122 材料質量檢驗 科室職責 公開欄 內部公開 長期 不收費 公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