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會計崗位職責及規章制度
崗位職責:
1、出納人員必須按照全國統一會計制度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補充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2、報銷憑證:出納人員人員要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填制人簽名或蓋章);日期;經濟業務內容;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同時要有經辦人和單位財務主管人簽名。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應拒絕辦理,內容不全手續不完備等差錯,所附票證與報銷金額不符,以及書寫不規范等,均應退回補填,更正或重填,遇有偽造單據,涂改憑證,虛報冒領款項的行為,應及時報請領導處理。
3、憑證編制:根據原臺憑證及時填制憑證,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的字跡必須清洗、工整、不得潦草。會計憑證應當及時傳遞,不得積壓。記賬憑證必須具有: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紀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人蓋章或簽名,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蓋章或簽字。記賬憑證應當連續編號。
4、銀行記錄:出納人員要按照規定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采用訂本工賬簿。啟用賬簿應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并填寫啟用表。登記賬簿要按要求進行記錄,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如記錄發生錯誤,不得涂改,挖補。刮擦或用藥水清除字跡,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進行更正?,F金日 記賬薄銀行存款記賬要逐日結出余款并與庫存現金核對無誤。
5、票據管理: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及各項費用支出范圍和標準,嚴格把關,發票填制完整,真實,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發票使用完,
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檢驗。
6、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現金庫存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以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7、單位從開戶行提取現金的,應當寫明用途,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簽字蓋章,予以支付。
8、賬戶管理: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交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即小金庫)。
9、每月要按時交納水電等各項費用。
規章制度:
1、遵守《會計法》及公司規章,嚴格辦事,熱情服務。
2、費用報銷:充分發揮財務的監督職能,尤為采購部的營銷費用報銷等,不管任何人,不得違章。
3、監督收款:積極協助經營部主管,督查業務人員收催款,落實到人。
4、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金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租費現金必須送至銀行,不準坐支,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5、嚴禁挪用公款,一經發現送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6、嚴格保密財務信息,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否則一經查實輕者罰款 200 元,重者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