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x 局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對我局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管理,使宣傳報道工作更好地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和上海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服務,為實現 xx 局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和思想保證,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必須堅持黨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團結、穩定、正面宣傳為主的原則,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努力為 xx 局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服務。
第二條
對外宣傳報道要圍繞和配合海事中心工作開展。重點做好業務工作、法制建設、改革發展、隊伍建設和先進典型、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宣傳作品的種類為通訊、消息調查報告、論文、簡訊、文學作品、攝影、繪畫、書法等。
第三條
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新聞、政策性新聞和其他
重要新聞要確保準確、及時,做到不漏報、不遲報、不誤報。
第四條
全局對外宣傳報道工作采用兩級負責制。宣傳處是局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的黨群部(政工科)為各單位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責任部門。
第二章
對外宣傳報道
第五條
對外宣傳報道原則 1、符合黨和國家宣傳報道的政策規定; 2、符合交通運輸部和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對外宣傳報道管理辦法的規定; 3、圍繞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中心工作; 4、有利于推進各項海事業務工作的穩步發展; 5、有利于樹立海事形象; 6、實事求是,及時準確。
第六條
對外宣傳報道主要內容 1、國務院、交通運輸部和部海事局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法規、規章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職能,以及階段性
工作和專項整治活動; 2、水上交通事故、搜救、搶險等工作; 3、依法行政、違章處罰等航政管理工作; 4、航標管理、測繪事業等航海保障工作; 5、秉公執法、保障安全、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的好人好事; 6、局對外交往、重要會議情況和具有社會影響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項目建設; 7、黨的建設工作; 8、精神文明建設和海事文化建設工作; 9、法制建設、黨風廉政、行業作風、改革發展工作; 10、先進典型、先進事跡; 11、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的工作及活動。
第七條
對外宣傳報道的審批程序 對外宣傳報道的審批程序采用分級負責制。
1、報中央級新聞媒體的宣傳稿件,由宣傳處報相關的分管局領導審批;
2、報市級新聞媒體的宣傳稿件,由宣傳處處長、各單位領導審批; 3、滬外各單位報省級、市級新聞由各單位領導審批; 4、各單位在對外宣傳報道中必須嚴格按照審批權限報批。未經審批,責任自負。
第八條
對外宣傳報道的基本要求 1、對外宣傳報道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與宣傳部門及時溝通,加強聯系,以確保對外宣傳報道的時效和質量; 2、新聞媒體索要有關數據,由宣傳處和各單位統一負責提供; 3、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由宣傳處審核,報主管局領導同意后,向市新聞辦公室報備; 4、接待新聞媒體采訪需經宣傳處和各單位領導同意; 5、各基層單位的對外宣傳報道范圍原則上限定于本轄區內的有關事件。
第三章
新聞宣傳報道網絡
第九條
為加強局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領導,促進交流協作和研討工作,實現信息共享,形成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整體優勢,成立 xx 局對外宣傳報道網絡。
第十條
對外宣傳報道網絡由局機關各處室和局屬各基層組成。日常具體工作由局宣傳處和局屬各基層單位黨群部(政工科)負責。
第十一條
網絡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領導分管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政工科(辦公室)負責人為本單位對外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人,并指定一名同志為通訊聯絡員。
第四章
工作職責
第十二條
宣傳處主要職責:
1、編制局外宣工作的規劃,建立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制訂年度對外宣傳工作計劃,編制并下達階段性宣傳報道要點,適時召開新聞宣傳報道工作會議,做好信息聯絡工作。
2、組織開展全局性有重大影響題材的對外宣傳報道;
3、組織協調向上級宣傳部門和中央、市新聞機構報送新聞稿件, 負責與新聞單位的工作聯系; 4、負責局內宣傳刊物、資料的編輯出版和相應的外宣工作; 5、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局屬各單位開展外宣工作; 6、負責對各單位電視新聞片的編輯和選送; 7、負責局宣傳通訊聯絡隊伍的建設,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8、負責對局屬各單位對外宣傳報道工作進行考評和表彰。
第十三條
局辦公室職責:審批涉密報道事項。
第十四條
局屬各單位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局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做好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部署、檢查、落實,不斷改進提高外宣工作的質量。各單位黨組織對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負全面責任。
2、積極配合局重大外宣工作的開展,做好與網絡成員間
的信息交流工作。
3、每季度向宣傳處報送外宣工作統計表,年底報全年總結。
4、做好本單位宣傳隊伍建設和必要的宣傳裝備建設。
5、要建立對外宣傳報道與業務工作的聯系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應與其他相關部門的人員同時到達工作第一線,獲取第一手資料,保證及時掌握突發事件處置和相關業務工作的進展情況,起到輿論配合作用。
6、對涉外、保密報道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并按規定上報審批。
7、做好與新聞單位的聯系工作。
第十五條
通訊聯絡員的主要職責:
1、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和水上安全監督管理知識,增強新聞敏感性。
2、經常深入第一線采訪,及時掌握對外動態,注意觀察、勤于思考,挖掘本單位在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新聞素材,多出精品;
3、嚴格遵守黨的宣傳工作紀律、新聞工作職業道德和有關保密規定。
第五章
重大突發事件的報 道
第十六條
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各單位主管部門要及時與本單位宣傳部門聯系,確保以最快的速度獲取信息。局總值班室負責通知宣傳處,并履行有關突發事件的各項協調工作。
第十七條
新聞媒體對突發事件的采訪、詢問,由相關基層單位負責接待。事件處理的結果由宣傳處負責提供并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第六章
考評與表彰
第十八條
局宣傳處每年將對局屬各基層單位對外宣傳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與表彰。在考評基礎上,對成績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對質量高、社會反響好的宣傳作品給予獎勵。
第十九條
“局新聞宣傳先進單位”表彰范圍是局對外宣傳的網絡各成員單位。“局好新聞獎”的表彰范圍是全年各單位刊登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上進行報道的對外宣傳作品。
第二十條
對應當進行新聞宣傳報道的重大事件而沒有報道的,發生嚴重報道失實、有重大錯情造成不良影響的,違反紀律泄密造成較大影響的,或沒有積極配合其他單位做好新聞宣傳報道的網絡成員單位,取消當年表彰資格。
第二十一條
表彰考評條件 1、單位領導重視對外宣傳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辦法有一支比較好的通訊員隊伍。
2、本單位對外宣傳工作成績顯著,重大新聞素材報道得好。
3、堅持外宣工作為海事中心工作服務,堅持黨的宣傳原則。
4、實施精品戰略,全年有若干質量比較高、社會反響好的作品。
5、較好地執行局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局好新聞獎”評選條件 1、與中心工作貼得緊,與宣傳要點配合得好。
2、能夠實事求實、準確、及時宣傳報道。
3、作品刊登后,對宣傳 xx 局良好的社會形象起到了較好的促進作用。
4、作品選材準確,立意新穎,觀點鮮明,論點正確,文字精練,結構完整。
第二十三條
“局新聞宣傳先進單位”的數量一般為 2-3 個。
第二十四條
“局好新聞獎”每年根據情況評出優秀聲像作品、優秀文字作品、優秀攝影作品各一、二、三等獎,原則上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三名。
第二十五條
申報“局好新聞獎”的作品,請于每年十二月底前,將申報表和作品的復印件報局宣傳處,宣傳處組織職工和有關部門投票評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局宣傳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