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組織安全管理方案 1.1 安全管理目標 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種施工安全規程,杜絕傷亡、重大交通等事故。消滅一切機械運輸重大事故,消滅等級火災事故,消滅重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嚴格按照與業主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合同進行管理、考核,并嚴格按照公路維修養護安全實施細則執行,與執法部門密切配合,保障車輛順利安全通行。
1.2 建立安全組織管理機構 項目經理部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與項目總工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全面管理項目所有安全生產活動,有效運行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成立 G318 國道防護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如下圖。
圖 圖 6-1 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機構圖 1.3 安全生產職責分工 1) 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全面負責引橋上部結構的安全生產工作。
2) 項目總工負責領導具體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組織研究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協助安全大檢查、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并做好技術方面的鑒定等。
3) 項目副經理負責領導引橋上部結構施工的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工作,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審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相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防護用品,主持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有關部門及時上報事故統計資料等。
4) 安全總監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掌握安全動態,參加領導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參加安全生產會議、監督檢查和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對新工人上崗的崗前培訓。
5) 安保部部長負責制訂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負責事故的報告及統計工作。
6) 現場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參加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工作,指導施工班
組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監督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4 施工對 G318 國道交通影響情況 1.4.1 防護棚施工中對 G318 國道交通影響 1) 在防護棚鋼管柱施工過程中,采用單車道雙向行駛,車道較窄。
2) 在防護棚頂施工過程中,采用全封閉階段放行交通管制措施,道路上車輛停留。
1.4.2 防護棚對 G318 國道交通影響 1) 對距防護棚 50m 范圍內實行限速交通管理,車輛行駛速度較慢。
2) 在架橋機過孔、T 梁架設時,距防護棚 50m 范圍內的 G318 國道實行交通封閉管制措施,道路上車輛停留。
1.4.3 橋梁施工各階段對被交線的影響 1) 在架橋機過孔、T 梁架設時,墜落物的破壞力大于防護棚的設計能力范圍之外,對距被交線防護棚 50m 范圍內采取全封閉,禁止通車。
2) 在蓋梁、橋梁上部施工時,一般墜落物的破壞力在防護棚設計能力內,不影響道路通車。
1.5 交通導改方案 第 1 步施工:施工混凝土基礎,加工及安裝道路兩側鋼管立柱,對施工區域G318 國道進行半幅封閉,封閉長度 150m。在進入施工區提前 50m 處設置醒目標志,設置標牌(警示區、施工減速區、通過區)以及減速帶,提醒各車輛減速行駛,沿路邊設置反光錐、警示標志筒引導車輛通行,減速穿越施工區域。為保證白天、夜間行車安全,在整個施工區域沿行車道白線增設 2m 高圍擋,警示區內增加警示燈,同時在行車道與圍擋間用錐形標每隔 3m 設置一個,將該幅行車道與施工區有效隔離,疏導車輛通行,圍擋搭設使用腳手架三角形支撐,進行封閉施工。在日間每隔 20 分鐘進行單向交替通行,在夜間每隔 30 分鐘單向交替通行,防止單車道雙向行駛造成堵塞或交通事故。進入警示區限速 20km/h,通過警示區、施工減速區后恢復通行時速。具體詳見《G318 國道防護棚交通導改示意圖》。第一步施工大約時間為 2015 年 8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5 日。
第 2 步施工:搭設防護棚棚架,安裝安全標識、標牌等,對施工區域 G318國道進行全幅封閉,封閉長度 150m。在距封閉路段 50m 處設立標志牌,日間按20 分鐘間隔放行,夜間按 30 分鐘間隔放行 。進入警示區限速 20km/h,通過警示區、施工減速區后恢復通行時速。每時間段施工前 10 分鐘由交警、路政管理人員進行交通節流,我部施工人員擺放交通警示牌(前方施工、禁止通行)。距每時間段施工結束后 5 分鐘由我部施工人員搬離交通警示牌,恢復正常交通。第2 步施工大約時間為 2015 年 8 月 16 日至 2015 年 8 月 30 日。
第 3 步施工:防護棚驗收合格后正常使用期間,在進入施工區提前 50m 處設置醒目標志,設置標牌(警示區、施工減速區、通過區)以及減速帶,提醒各車輛減速行駛越防護棚區域;在橋梁上部結構施工中,架橋機過孔、T 吊裝時對距防護棚 50m 范圍內進行全封閉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通車,作業完成后及時解除封閉恢復道路雙向通行。在橋面系施工時,物體墜落破壞力在防護棚保護能力內,被交線 G318 可正常通車。第 3 步施工大約時間為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年 3 月 31 日。
第 4 步施工:使用完畢后拆除防護棚時交通導改方案與安裝方案一致。拆除棚架時,對該處國道 150m 范圍進行全封閉,日間按 20 分鐘間隔放行,夜間按30 分鐘間隔放行;拆除立柱和基礎時,封閉半幅路寬,交替拆除左、右半幅,日間按每 20 分鐘單向放行,夜間按每 30 分鐘單向放行。每時間段施工前 10 分鐘由交警、路政管理人員進行交通節流,我部施工人員擺放交通警示牌(前方施工、禁止通行)。第 4 步施工大約時間為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
1.6 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 由于防護棚施工屬占國道施工,施工過程中,將會對 G318 國道的交通產生一定影響,因此在施工過程中,我部加強該段的施工組織,以保證 G318 國道行車的安全及暢通。
2) 我部將本方案上報至萬州區萬利高速公路指揮部、交通局、交警及路政管理處,待審批后,施工前 5 日在《萬州三峽都市報》對社會發布通告。
3) 通告內容包括施工時間、交通管制時間等。
4) 交通封閉施工時間具體如下:
上午:5:30~6:30;
中午:12:30~13:30; 下午:18:30~19:30; 周五下午至周日不執行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