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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浙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法律風險防控手冊

      發布時間:2025-06-16 19:17:22   來源:黨團工作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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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風險防控手冊 法律風險點表現形式 防控措施 類型

       序號

       一、招投標階段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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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擬派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 參與投標前,通過內部排查機制確認擬派項目經理沒有在建工程,確定擬派項目經理后,合理調配內部資源,避免導致廢標。

        擬派項目經理業績未響應招標文件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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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設備等。因此在參與投標前應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擬派項目經理業績、簡歷等作出篩查,做到響應招標文件,避免導致廢標。

       不具備招標條件參與投標的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在獲得招投標信息或接到投標邀請時,仔細閱讀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資格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由相關部門做好審查篩選,做到響應招標文件,避免導致廢標。

        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 投標人之間不得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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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件的實質性內容 實質性內容、不得約定中標人、不得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墩袠送稑朔ā返谌l第一款規定: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所謂的同一組織包括協會、商會等社會團體以及集團公司等企業法人,同一組織的成員是指同一協會或者商會的會員以及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同一組織的成員共同投標就必然屬于串通投標,構成串通投標還需要存在以下兩個因素,一是該組織針對特定招標項目采取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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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同行動 ;二是該組織的成員按照要求實施了協同行動。

       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投標人之間不得采取聯合行動以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不同投標人”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參加同一個標段、標包或者不劃分標段、標包的招標項目投標的獨立投標人 ;此處的“投標文件的編制”,不僅僅指全部投標文件的編制,還包括部分投標文件的編制,比如投標報價文件的編制 ;此處的“單位”,既包括投標人自身,也包括社會中介組織或者其他組織機構,沒有組織形式或者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此處的“個人”,既包括投標人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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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作人員,也包括其他人員,對其身份、單位等沒有限制要求。只要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或者其中的部分內容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就視為該種串通投標的情形。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應當分別由不同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不同投標人不得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所謂的“辦理投標事宜”是指參加投標的具體工作,包括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對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提出異議、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參加踏勘項目現場和投標準備會、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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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投標保證金、參加開標會議、對開標活動提出異議、進行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澄清答復、對評標結果公示的異議、接收中標通知書等。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上述事宜的,視為串通投標行為。需要說明的是,不同投標人分別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同一招標項目的不同投標事項的,也屬于該種情形。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得由同一人擔任項目管理成員。此處的“項目管理成員”既包括行使主要管理職能的人員,也包括僅執行輔助性管理工作的人員,只要不同的投標文件列出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就視為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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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種串通投標的情形。但是,在確定是否為同一人時,還需核實個人身份信息,避免因重名造成誤判。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投標人之間不得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所謂 “異常一致”是指在相互隔離的情況下根本不會產生或者產 生的可能性極小的內容上的一致性。主要表現在 :投標文件錯誤表述、錯誤計算或者筆誤的雷同,投標人自行編制的文件格式的一致性,屬于投標人特有的標準、編號、標識等出現在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等。此處的“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是指不同投標人的單項投標報價的報價規律呈現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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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需要說明的是,實踐中確有投標人之間曾就類似招標項目組成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項目又分別以自己名義參加投標,導致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存在異常一致的情況,這種情況應當注意避免。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該種情形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彼此夾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有一方投標人混裝夾帶了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而被混裝夾帶的投標人沒有混裝夾帶該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屬于該種串通投標的情形。因此,應當注意投標文件的裝訂應當獨立。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 不同投標人的保證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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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同分公司賬戶或不同的個人賬戶轉出,避免從同一賬戶轉出?!墩袠送稑朔▽嵤l例》第26 條規定,必須招標項目中,投標人遞交的現金或者支票形式的投標保證金 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該項規定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遏制串通投標行為。

       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派專人負責投標文件的管理,避免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泄露有關信息。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將應當予以保密的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的,將增加獲得信息的投標人的競爭性,使其贏得更多的中標機會,嚴重損害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顯然,該種情形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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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形,會導致廢標,應當注意避免。

       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招標過程中,為了保證招標項目的競爭性,招標人應當保守招標項目的重要信息,這些信息包括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名單、招標項目的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評標地點、評標組織情況等。如果招標人將上述需要保密的信息泄露給投標人,將嚴重影響招標項目的公平性和競爭性。因此,應注意避免要求招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的行為。

       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招標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投標報價是投標文件最重要的內容,應當由投標人根據自身技術、經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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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力和市場競爭狀況自主報價。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操縱投標活動,所形成的招標結果將背離市場競爭機制,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不得隨意撤換、修改投標文件。如確實需要對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或撤換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

       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招標人不得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該情形是指招標人協調其他投標人,為預先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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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標 風 險

        定的特定投標人的中標提供方便。協調的方式包括明示和暗示兩種。此處的“方便”,包括上述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撤 換、修改投標文件之外的能夠協助特定投標人中標的情形。

       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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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騙取 中標 風險 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 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刑事責任。

       騙取中標的存在承擔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責任的風險。因此在招投標中應使用真實、合法、有效的許可證件,提供真實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提供真實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提供真實的信用狀況。

       4 低于企業成本價投標導致后續合同履行發生糾紛及企業虧損 《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在制作投標文件時準確計算招標文件或施工圖紙上的工程量及價格,并應將合理的稅費等其他費用考慮在內,確保中標合同不得低

       于成本價投標。

       二、合同簽訂階段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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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 未加蓋 騎縫章 合同相對方擅自調整合同內容 騎縫章顧名思義應該騎縫,并且應該是騎住所有縫,即蓋完騎縫章后合同的每一頁應該均有紅印,并且第一頁和最后一頁最好同時有字,而不僅僅是個紅圈(僅是紅圈容易作假),不應存在漏頁的情況,不論是中間漏還是前后漏。合同展開應該能夠將騎縫章還原成原章,只有這樣才是比較規范的騎縫章,才能發揮騎縫章的作用。

       合同相對方擅自增加或刪除合同內容

       合同相對方對合同部分內容 不予認可

       6 合同組成部分,未加蓋合同章、騎合同雙方對合同組成文件產生爭議

       附件、報價書等合同組成部分,也應當加蓋騎縫章。

       合同相對方擅自調整報價書、附件

       縫章 相關內容 合同相對方擅自增加或者刪除報價書、附件等相關內容

       7 合同未明確落款時間 簽訂合同時未載明落款時間

       合同應當根據簽署的實際情況來明確落款時間。

       落款時間與實際簽訂時間不相符 同一份合同上有不同的落款時間 合同正本與副本上落款時間不同

       8 合同條款留有空白處 合同條款空白處,既沒有填寫內容,也未劃線

       合同條款不得留有空白處,空白處應當以斜線表示。

       合同相對方持有的合同上留有空白處,與我方持有的合同不一致

        合同條款應當具體、準確,避免出現歧義。當歧義出現在合同的某些關鍵條款中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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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條款表述不清,引起歧義,導致糾紛發生 能會嚴重影響合同權利義務的明確性,進而為合同的順利履行和利益平衡帶來危機。特別是由于《合同法》對于出具格式條款一方規定了特別的義務,如果出現歧義一般會采納對出具格式合同一方不利的解釋,因而避免語言歧義對于格式合同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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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條款前后有矛盾 合同總工期與合同開工時間、竣工時間有矛盾 為避免爭議,合同簽署之前應當仔細審核把關,確保合同總工期與合同開工時間、竣工時間相一致、各條款質量標準相一致、 各條款結算標準相一致、付款方式相一致。

       合同質量標準前后有矛盾 合同結算標準前后有矛盾 合同付款方式前后有矛盾 11 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清單,未在約定時間進行核對,并提出異議 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清單,應當在約定時間進行核對。

        12 合同 違約 責任 風險 違約金約定過高 約定合理金額的違約金并設置違約金封頂條款;避免重復對同一行為或者事實設定兩個及以上違約責任??稍凇督ㄔO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部分約定“承包人的各項違約金總和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3%”。

       違約金約定沒有封頂 重復承擔違約責任,如既扣除履約保證金,又另行約定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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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訂黑白合同,導致實際履行的合同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避免簽訂黑白合同,對于簽訂黑白合同的應當保存實際履行“黑合同”的相應依據,包括但不限于進度款申請表、往來函件、會議紀要等?!墩憬〗üぜ瘓F合同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條規定: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等均為合同履行的組成部分。項目經理或合同管理員應及時、積極地收集、整理、回復、保存資料,為索賠做好基礎工

       作。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各類合同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信函、傳真、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賬等資料均是企業經濟活動的原始資料,直屬單位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賬,及時歸檔保存。

       三、合同履行階段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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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工 時間 風險 開工時間早于或者晚于合同約定時間 材料載明的開工時間應當與實際開工時間一致。

       開工時間早于施工許可證領取時間 開工時間不得早于施工許可證。

       開工時間與實際開工時間不相符 材料載明的開工時間應當與實際開工時間一致。

        15 工期 順延 風險 工期順延未提交簽證 及時提交工期順延簽證。

       工期順延沒有及時提交簽證 及時提交工期順延簽證。

       工期順延簽證提交后相對方既未簽復,也未簽收 及時提交工期順延簽證,并保存相對方簽收憑證。

       16 竣工 時間 風險 竣工報告上未明確提交日期 明確報告提交日期。

       竣工驗收合格材料中未明確日期 明確報告竣工驗收合格日期。

       竣工驗收合格材料中五方主體簽署的落款時間不一致 竣工驗收合格材料中五方主體簽署的落款時間應當一致。

       17 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索賠導致失權 在約定期限內索賠。

       18 往來函證據意識不強,沒有簽收憑證 保存相對方簽收憑證。

       19 甲供材料、設備不合格時,未及時提出異議 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

       20 工程設計變更沒有聯系單,也未及時簽證 及時出具聯系單并予以簽證。

       21 不重視合同的默認條款,最終導致視為認可或放棄權利 合同中涉及默認條款的情形發生時,應當及時主張權利。

       四、工程質量安全法 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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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 標準風險 未明確約定質量標準 明確約定質量標準。

       約定的質量標準過高(導致無法履約、被建設方罰款甚至承擔巨額違約金等風險)

       約定的質量標準不得過高,一般宜將質量標準約定為“合格”,有評獎評杯要求的,可寫“力爭”,避免表述“確保”。

       23 質量 問題 風險 返工、修理、重做等質量整改 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圖紙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施工?!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補償相應差價 沒收履約保證金、承擔違約金 行政處罰

       出意見和建議。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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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蔽工程未經驗收,擅自隱蔽及繼續施工,承擔重新驗收及相應其他違約責任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應當進行自檢,并在隱蔽前 48 小時書面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驗收地點;驗收時做好書面的驗收記錄。待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繼續進行隱蔽和施工。參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

       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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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 違約 責任 風險 質量違約金約定過高 應當約定合理金額的違約金并設置違約金封頂條款;不得重復對同一行為或者事實設定兩個及以上違約責任??稍凇督ㄔO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部分約定“承包人的各項違約金總和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3%”。

       質量違約金約定沒有封頂

       重復承擔質量違約責任,如既扣除履約保證金,又另行約定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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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 保修 風險 沒有按發包人的保修通知積極履行保修義務,導致發包人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保修,并由我方承擔相關費用

       對于屬于《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的保修范圍內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發包人的保修通知,積極履行保修義務;履行保修

       沒有按發包人的保修通知積極履行保修義務,導致人身、財產損害,并由我方承擔相關費用 義務的同時,保存相關履行證據,如要求發包人或者參與人在保修單等材料上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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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 措施 不力 風險 產生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承擔經濟賠償

       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施工單位的各項規定,承擔安全責任,做好安全措施?!督ㄔO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章。

       產生人身損害的,承包人承擔經濟賠償 承包人承擔行政責任 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經濟損失的,承包人承擔刑事責任

        產生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承擔經濟賠償

       嚴格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

        28 消防 責任 風險 產生人身損害的,承包人承擔經濟賠償 產管理條例》、《消防法》,承擔消防責任,做好消防措施。

       承包人承擔行政責任 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經濟損失的,承包人承擔刑事責任

       五、工程結算法律風險 29 工程變更價款未及時進行簽證 變更價款后及時進行簽證,如業主不簽證的,應當及時提交監理單位簽證;兩家單位都不簽證的,應當及時送達,保留好送達憑證,并固定好變更的其他相應證據。

       30 無價材料價格未及時進行簽證 無價材料應當及時進行簽證,如業主不簽證的,應當及時提交監理單位簽證;兩家單位都不簽證的,應當及時送達,保留好送達憑

       證,并固定好變更的其他相應證據。

       31 未及時按約定報送已完工程量或提交進度款支付申請表 應當及時按約定報送已完工程量或提交進度款支付申請表。

       32 未及時報送增加部分工程量或提交款項支付申請表 應當及時報送增加部分工程量或提交款項支付申請表。

       33 合同約定的結算審核期超過 6 個月,影響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主張 由于法律規定的優先受償權是從竣工或者解除合同、停止施工之日起 6 個月內主張,如結算審核期超過 6 個月,則在審核期限過后,也即已經過了優先受償權的主張期限。因此,合同約定的結算審核期不得超過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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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算 資料 結算資料提交不及時,導致結算尾款利息損失 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一次性提交結算報告、結算資料等合同約定的結算所需材料。材料應當完整、齊全,并嚴格按照有 結算資料提交不及時,導致超過 6

       提交 風險 個月的優先受償權主張期限 關約定提交。送審結算報告時制作載明日期和總造價金額的《工程結算報告簽收單》,由接收結算報告的發包人簽收,且是發包人中具有簽收資格的人簽收,如合同中約定的工程師、駐工地代表、業主單位負責人,同時加蓋發包人單位公章。在發包人拒絕簽收的情況下,應采用公證郵寄送達或律師見證的方式送達,保留提交憑證。

       一次性提交不完整,導致結算尾款利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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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付款 違約責任

       未明確發包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部分明確約定發包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比如約定:“工程款每延遲支付一天,按應付工程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承包人,并承擔承包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風險 發包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約定過低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部分中約定發包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不得低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即每日不得低于萬分之一點六。

       六、內部承包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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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簽訂內部承包合同 簽訂書面的內部承包合同。

       《浙江省建工集團內部風險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內部風險承包合同簽訂、變更、終止、解除,無論金額大小,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嚴禁口頭協議和非正式書面協議。第十二條:內部風險承包合同要求在中標項目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簽訂完成,30 天內不能完成的,

       必須向集團公司作出情況說明。

       37 合同簽訂 主體不正確 集團公司與項目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 應當與實際承包工程的相對方,簽訂內部承包合同。

       《浙江省建工集團內部風險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規定:集團公司所有內部風險承包合同,應使用集團公司統一提供的合同版本,直屬單位可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在統一版本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內容。

       集團公司與分公司簽訂內部承包合同 集團公司與職能部門簽訂內部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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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部 承包 合同 無效 集團公司與內部承包人未簽訂勞動合同 凡是由內部承包人承包的工程,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或者內部責任承包合同、內部考核責任書)之前,集團公司須與內部承包人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任命相應職務,為其繳納勞動保險等社會保險并在資金、技集團公司未給內部承包人繳納勞動保險等社會保險

        集團公司未給內部承包人發放工資 術、設備、人力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支持。同時,對內部承包人的權限加以必要限制與有效監督。這樣,在法律上可以被認定為有效的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為對內部承包人的追責奠定法律基礎。參見《浙江省建工集團內部風險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內部承包人應與集團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特殊情況例外),繳納社會保險,由直屬單位確定內部承包人工資標準,在內部風險承包合同中明確,并由直屬單位每月統一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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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金支出無內部承包人集團公司向與工程相關的第三方(如材料供應商、勞務人工費、租賃費、分包工程款、其他費用等)集團公司向與工程相關的第三方(如材料商、務工人員)付款,向與工程無關的第三方付款,向發包人付款,均應當由內部承包人簽

       簽字 付款,未經內部承包人簽字 字確認,且需要提供原始支付憑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發票、銀行結算憑證等?!墩憬〗üぜ瘓F項目工程款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支付工程款時必須由經濟責任人或項目負責人簽字領取,工程款必須用于該工程生產,不得轉移資金和移作他用。

       第五條 各直屬單位及項目部支付工、料、機、費及分包工程款,必須憑合法的憑據(發票等),不得以“白條”和非正規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作為付款依據入賬。

       第六條規定,款項結算應做到合同、發票、銀行結算憑證的單位名稱和交易內容三一致,即:開具發票單位名稱和交易內容與合集團公司向與工程無關的第三方付款,未經內部承包人簽字 公司向發包人付款,未經內部承包人簽字

       同一致;銀行結算憑證收款單位名稱和用途與開具發票單位名稱和交易內容一致。

       第七條規定,工程項目每一成本支出依據除發票外,還需要原始依據,支付人工費需施工任務結算單,支付材料款需驗收單,租賃費支付需租賃結算單等。辦理這些原始依據的手續應由項目部有關職能崗位人員負責,相關職能崗位人員證明、復核、審批。人工費用現金支付控制在公司額定的范圍之內,超過部分交納相關費用。

       工程結算書內部承包人去向不明,未能簽字確認工程結算書 應當在內部承包合同中約定在此情形下,以集團公司確認提交的結算書為準。同時,公

       40 提交無內部承包人簽字 內部承包人不同意工程結算書,拒絕簽字確認工程結算書 司編制的工程結算書應當送達內部承包人,要求其核對并簽字確認。

       41

       內部承包人繳納保證金風險 款項來源不清 以書面形式明確款項來源、性質、用途、返還責任主體、返還時間、不能返還及延遲返還違約責任的承擔主體,并要求內部承包人簽字確認。

       《浙江省建工集團項目工程款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對風險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實行風險預控制度,風險承包項目自行繳納履約保證金或保函押金的基礎上,在收取每筆工程款時,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和項目經濟責任人的信譽收取除稅金、管理費和其他規費外 1%至 2%的經濟責任押金。

       未明確款項返還責任主體 未明確款項返還時間 未明確款項不能返還及延遲返還違約責任的承擔主體

        明確約定利息,且不得高于銀行同期

        42

        內部承包人向集團公司借款風險 利息無合同約定,導致最終未得到支持 同類貸款利率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法院將不予保護。

       簽訂的借款協議中,有關返還借款方式、期限等與工程款掛鉤,導致借款實際返還時間延長,返還方式復雜 借款協議中的返還借款方式、期限等不得與工程項目、工程款收支、工程款結算掛鉤,并應嚴格按照集團公司《關于完善資金管理若干規定》第二條內部借款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風險把控。

        43

       內部承包簽訂的合同不符合借貸關系特征,導致借貸關系不成立 簽訂的合同應當符合借貸合同的特征。將借貸合同與工程結算剝離。

       簽訂的借款協議中,有關返還借款方式、期限等與工程款掛鉤,導致借款借款協議中的返還借款方式、期限等不得與工程項目、工程款收支、工程款結算掛

        43 人借款協議風險 實際返還時間延長,返還方式復雜 鉤,應以純粹借款合同出現,并明確還款時間。

       簽訂的借款協議,沒有明確約定返還時間 明確返還時間,及未及時返還的違約責任,并明確逾期還款的違約金。

       44 內部承包人領取款項風險 內部承包人擅自向發包人領工程款 應當在內部承包合同、與發包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工程款必須進入集團公司指定賬戶,否則視為發包人未支付工程款,內部承包人不得擅自領取款項。

       內部承包人擅自以借款名義向發包人領取工程款

       45

       內部承包人涉嫌侵占、挪用、詐騙等刑事犯罪 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提交并保留相關證據,以便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七、 以 包代管法律風險

        加強對內部承包人、分包商、供貨商的選

        46

       選擇內部承包人風險 擇、管理和考核。尤其是對第一次與公司合作的內部承包人,應加強對其已往施工業績、信用度、資金實力等方面的考核,以從源頭上選擇一個有實力、講信用、履約能力強的內部承包人,并要求該內部承包人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或以其他形式進行擔保,以作為履約的擔保,各分公司主要負責人也要對引進的內部承包人做相應的責任擔保。

       47 合同簽訂風險 加強對項目的審查和對該項目施工合同的評審。內部承包人在以集團公司名義承接項目時,集團公司應在事前加強對該項目盈虧的評估,并對施工合同加以嚴格審

       查,避免實際施工人將風險轉嫁給集團公司的風險。

        48

        大宗材料設備采購與租賃風險 集團公司對于大宗材料、設備的采購與租賃,由集團公司進行集控管理,從簽約、交付、支付款項、返還租賃物到結算整個程序上進行控制,做到有落實,有記錄。

        49

        工程款收支風險 在集團公司向項目提供資金支持環節,集團公司與內部承包人要簽訂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形式上與承包項目分離,以便日后追究。在收取工程款環節,從施工合同的簽訂到日后的履行,加強集團公司與發包人的溝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內部承包人擅自收取工程款的問題。集團

       公司與發包人的施工合同上必須簽明“工程款必須匯入集團公司賬戶,否則,視為發包人未付工程款”等條款。對于項目對外付款及項目各項成本情況也同樣要加強管理。

        50

       凡是由內部承包人承包的工程,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或者內部責任承包合同、內部考核責任書)之前,集團公司須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系,任命相應職務,為其發放工資及繳納社會保險,并在資金、技術、設備、人力等方面給予其一定的支持。這樣,在法律上可認定為有效的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為對內部承包人的追責奠定法律

       50

        勞務用工風險 基礎。

       對內部承包人的權限加以必要限制與進行有效監督。如前所述,如果內部承包人具有了公司員工的身份,其對外的行為將被認定為職務行為,行為后果由集團公司承擔。在施工過程中,公司必須要進行有效控制與監督,而不是撒手不管。

       加強和完善內部承包合同的約定。應將現有的風險承包合同,在形式上更改為內部責任承包合同或者是內部考核責任書,內容上可進行相應處理,達到“自負盈虧、責任追究”的后果。

       八、印章管理法律風險

        51

       刻制印章未經集團公司審批 刻制新印章應當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規定》第六條印章刻制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批,未經審批的按上訴規定第四章監督檢查和獎懲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52

       啟用印章未經集團公司審批,交接新印章未辦理交接手續 啟用印章、交接新印章應當嚴格按照《印章使用管理規定》第九條辦理印章啟用及交接手續,未經審批或未辦理交接手續的按該規定第四章監督檢查和獎懲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53

       使用印章沒有登記及審批,未形成印章使用、審批記錄 使用印章應當按照《印章使用管理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及時、如實登記及審批,并形成使用審批記錄,未按規定等級審批的按該規定第四章監督檢查和獎懲制度

       有關規定執行。

       54

       在空白的紙張、授權委托書、介紹信上蓋章,致使集團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嚴格按照《印章使用管理規定》第九條印章的使用的規定辦理印章使用審批手續,不得在空白的紙張、授權委托書、介紹信上蓋章。

       55

       項目部印章(包括技術專用章等)保管不力導致偷蓋,致使集團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嚴格依照《印章使用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確保項目部印章(包括技術專用章等)應當由專人保管,并依照該規定第四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和給予獎懲。

        56

        工程結束后,項目部印章(包括技術專用章等)無法及時收回 工程結束后,項目部印章(包括技術專用章等)應當及時停用收回,并清查、上繳印章并做好清退銷毀工作,嚴格履行《印章使用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的印章停用

       手續,并對因無法及時收回導致的損失的相關責任人按照該規定第四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和給予獎懲。

       57

       發現私刻印章處理不及時 對印章保管人相關人員加強《印章使用管理規定》的學習,發現私刻印章的及時回收印章、并清理所涉債權債務,并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按照該規定第四章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九、資金收支法律風險

        58

       收款 法律 風險 未明確收款的法律依據或者合同依據,導致付款方要求返還款項,引起糾紛 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收付款時間節點和條件,在收款時明確收款的法律依據或者合同依據。

       未明確收款所涉具體工程,導致內部 要求內部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明

       承包人承包多個項目的情況下,難以區分及結算 確注明收款所涉具體工程,條件許可時也可要求付款人在付款時注明該筆款項所涉具體工程。

       59

       付款未直接付至合同相對方

       未取得合同相對方的委托手續 按照集團公司《項目工程款管理辦法》第十條至第十二條的規定嚴格辦理審批程序,應當取得合同相對方的委托手續。

       未取得債權人的確認 按照集團公司《項目工程款管理辦法》第十條至第十二條的規定嚴格辦理審批程序,并應當取得債權人的書面確認。

       未明確付款所涉具體工程 按《項目工程款管理辦法》辦理審批程序的同時,要求提出付款申請人員明確付款所涉具體工程及款項對應的分項工程、款項具體名目。

       60

        現金 支付法律 風險

       未辦理相應財務手續 嚴格按照集團公司《關于完善資金管理若干規定》第四條資金支付管理第 6 款的規定的要求,嚴格控制提取現金,除在冊職工工資獎金提取現金、費用報銷提取備用金、以及退還現金交納的投標保證金外,其他款項應用銀行轉賬支付。勞務人工費的支付和費用報銷,遵照集團公司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辦理相應財務手續。

       未取得收條 按照前一條所述規定,必須采用現金支付的,由收款人出具收據(對方單位加蓋印章)。

       未明確付款所涉具體工程 按照前一條所述規定,必須采用現金支付的,明確付款所涉具體工程。

        61

       收取承兌匯票時間不明確,影響貼息起算點 按照集團公司《資金運行管理辦法》承兌匯票到期必須及時兌付,因此要求明確承兌匯票收取時間。

       62 領取承兌匯票要求對方貼息無約定 應在合同訂立階段,與合同相對方明確約定對方提供承兌匯票貼息。

        63

        款項實際收支方式與記載不符、或者記載空白 要求財務人員嚴格按照集團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款項收支要相應部門辦理審批流程,款項記載收支方式必須真實、準確,對于記載不明或空白的要求補正或不予辦理。

        64

        匯款單上載明的款項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符 要求財務人員嚴格按照集團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款項收支要相應部門辦理審批流程,款項記載用途與實際用途一

       致,對于記載不明或空白的要求補正或不予辦理。

        十、工程分包法律風險

        65

       分包 工程款 法律 風險 沒有明確分包工程款支付主體 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明確分包工程款支付主體。

       沒有明確分包工程款支付時間 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明確分包工程款支付時間。

       沒有明確分包工程款未支付或者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的承擔主體 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明確分包工程款未支付或者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的承擔主體。

       66

       分包工程總分包單位約定的工程價款結算方式不明確 明確約定工程價款結算方式,建議約定“以總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約定的結算結

        款結算 風險 果為依據”。

       總分包單位約定的工程價款結算方式與總包合同有沖突 總包合同與分包合同對同一項目約定的結算方式應當保持一致。

       67

       分包 工程 其他 費用 風險 分包管理配合費、水電費等費用沒有明確支付主體 要求分包單位出具承諾書,并且承諾書中必須明確約定分包工程其他費用的支付主體、 分包管理配合費、水電費等費用沒有明確計算方式 計算方式、計費基數。并承諾該內容在中標后作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嚴格遵守。

       分包管理配合費、水電費等費用沒有明確計費基數 68 違法分包、非法轉包導致非法所得沒收等行政處罰或承擔其他經濟責任 避免違法分包、非法轉包。

       十一、勞務用工法律風險

        69

       69

       用工主體責任風險 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承擔工資支付責任 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勞務分包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加強勞務分包統一管理,規范勞務運作,規避風險,減少勞務糾紛,避免勞務工程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應當將勞務工程分包給具有資質的單位,對違反規定的勞務分包企業依該辦法規定予以處罰,工資必須按月直接發放給務工人員本人,嚴禁發給“包工頭”或者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

        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承擔工傷保險賠償責任

        70 不簽訂勞動合同 風險 承擔支付雙倍工資的責任 按照集團公司《勞務分包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分包企業在用工關系成立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在簽訂勞動合同十五日內到當地建筑業勞務交易承擔補繳社會保險的責任

       承擔相應行政處罰 中心辦理錄用備案相關手續。

       71 集團公司代繳社保,未明確代繳關系,導致集團公司被追討工資 要求勞務分包單位為農民工繳納社保,避免集團公司代繳,確實需要集團公司代繳社保的,應當由申請人出具承諾,明確與集團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僅為代繳社保。

       72 對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未實際履行或者不需要再繼續履行的,未及時清理勞動關系 加強日常管理,要求簽訂勞動合同的分公司及下屬企業及時清理勞動關系,結清工資。

       73 集團公司未及時掌握內部承包人招聘人員數量等基本信息,導致人工工資未能發放到位 加強日常管理,要求內部承包人定期上報招聘人數及時掌握勞務人員數量等基本信息,保證人工工資發放到位

       十二、材料設備買賣租賃法律風險

       74

        違約 責任 約定 風險

        違約金約定過高 應當約定合理金額的違約金,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認為是過分高于損失。

       違約金約定沒有封頂 在合同訂立過程中應當設置違約金封頂條款。

       重復承擔違約責任,如既承擔租金又承擔逾期支付租金的違約金,甚至還要承擔材料丟失、損耗賠償 不得重復對同一行為或者事實設定兩個及以上違約責任。

        75

       管轄地 約定 風險 管轄地未約定在買受人、承租方所在地 無論是訴訟還是仲裁管轄地應當約定在買受人、承租方所在地。

       管轄地約定在合同相對方所在地 無論是訴訟還是仲裁管轄地應當約定在我方所在地。

       管轄約定不明確 無論是訴訟還是仲裁管轄地應當約定在我方所在地。

       76

       未簽訂買賣、租賃合同的,集團公司支付款項未經內部承包人委托支付 未簽訂買賣、租賃合同的,集團公司支付款項應當經過內部承包人委托確認后支付,嚴格按照集團公司《關于完善資金管理若干規定》第四條資金支付管理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提供真實、合法的票據,并做好相關流程中的簽證手續。

        77 認定 表見 代理 風險 內部承包人簽字對外簽訂經濟合同、出具承諾書等 與內部承包人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確保內部承包合同有效,并在內部承包合同中約定內部承包人繳納保證金、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要求內部承包人適用集團公司統一提供的承包合同,明確內部承包 內部承包人私刻項目部章、技術專用章等印章,對外簽訂經濟合同、出具

       承諾書等 人的權限范圍,同時應當在合同履行中加強管控。

        78

        收貨 審查 不實 風險 收貨時未審查標的物數量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項目現場收貨人員姓名和權限,明確約定只有特定人員有權對合同的實質內容如價款、數量、質量等進行審核確認,有權對價款進行變更或調整,非合同約定的特定人員,未經集團公司書面授權而擅自簽字確認的行為一律無效。收貨時應當審查標的物數量,收貨時應當審查標的物質量,

       收貨時應當審查標的物品牌、型號、規格等具體參數,收貨單應如實載明收到的標的物。

       收貨時未審查標的物質量 收貨時未審查標的物品牌、型號、規格等具體參數

        收貨單上載明的標的物與實際不符

        79

       收貨人員擅自簽結算單 合同中明確收貨人權限,明確約定收貨人員無權簽署結算單,結算單只有經結算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集團公司公章才發生效力。

       80

       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出質量異議 加強日常管理,要求項目負責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書面提出質量異議,并要求供貨方簽收。

       81 標的物質量標準約定不明,附件未加蓋騎縫章 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質量標準,附件應當加蓋騎縫章。

       82

       未及時歸還導致賠償及租金的重復計算 加強日常管理,明確內部責任主體,落實到人,對到期無需續租的設備及時歸還租賃物,并及時與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3

       項目現場材料設備管理不善,導致盜竊、挪用、擅自撤場 加強現場管控,大宗材料出入施工現場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審查接收,建立登記制度,完善材料設備領用發放制度,并對責任人實施考核。

       十三、投資法律風險

        84

       融資 法律 風險 向銀行貸款融資,提供抵押物抵押風險 拓寬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化解單一的銀行貸款融資風險;重視資本市場品牌的建立,樹立品牌形象,以獲得更多投資者的信賴;優化企業發展的資本結構,保持一定的現金流和利潤率;完善集團公司內部融資制度體系規范化的建設;加強與銀行、抵押人、關聯企業溝通,及時解決銀行信貸,保證資金。

       向銀行貸款融資,因公司涉及法律訴訟、強制執行產生的信貸風險 關聯企業或者非關聯企業之間互相擔保風險

       在建工程抵押融資,放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風險 在工程實踐中應審慎考慮放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85

       交房 法律 風險

       向房屋買受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質量標準,導致買受人索賠 加強日常施工管理,保證房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向房屋買受人交付符合質量標準的房屋。

       向房屋買受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質量標準,導致買受人退房 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歸納起來以下情況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合同無效、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將房屋抵押或出賣給第三人、面積誤差超過 3%,延遲交房等等情況,一般來講房屋質量不合格退房的不多,更多的原因是因延期交房,特別是在房產市場下行壓力巨大的經濟環境下,因此要嚴格把控工期。

       向房屋買受人交付的房屋,未履行質量保修義務 要求發包方會同物業積極配合內部承包人,嚴格積極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的保修義務和保修責任,并按約定承擔保修費用。

       逾期向房屋買受人交付房屋,導致買受人索賠 招投標時,科學合理計算工程工期,盡量約定由發包人承擔工程延期的責任,施工中加強工期管控,嚴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期進度要求,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向買受人交付房屋,避免因工期逾期而被買受人索賠。

       合作 合作開發土地法律風險 嚴格依照集團公司《投資管理辦法》擬定投資計劃,進行投資分析,做好投資風險防控和評估,開發前確定土地性質,合作合作相對方資信法律風險

       86 法律 風險

       合作回報法律風險 雙方中至少一方要有房地產開發資質,明確約定投資比例和利潤分配比例,確保項目合法,合作開發合同有效,在合作前對合作相對方進行資信情況調查,及對回報率進行測算。

       十四、稅收法律風險 87 合同未具體明確所需代扣代繳的稅費 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代扣代繳稅費主體及最終承擔稅費的主體。

       88 合同未具體明確甲供材料稅費承擔,導致集團公司補繳稅費 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甲供材料稅費的承擔主體為發包人。

       89

       納入總包范圍的分包工程款,分包單位直接開具發票給工程業主 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分包工程款的發票開具對象,并約定分包單位直接開具發票給發包方產生的違約責

       任。

       90

       發包人要求代開發票,可能導致行政處罰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不得違反規定代開發票。

       十五、訴訟法律風險

       91

       起訴超過訴訟時效 嚴格按照集團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內部審計暫行規定》做好專項審計、項目中間審計、竣工項目審計,審計中發現應收未收賬款指定專人發函催收,及時對應收賬款進行處理。

       92

       起訴時未對工期、質量反訴進行訴前審查 建議對準備起訴或已經起訴的項目,按照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暫行規定》組織訴訟項目審計,可依據審計結果進行起訴前反

       訴審查。

        93

       超過優先受償權主張期限 工程竣工的,未在竣工后 6 個月內起訴

       應當在工程竣工后 6 個月內,或者合同解除、終止履行后 6 個月內起訴,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由于發包人的原因解除或者終止履行,承包人行使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期限自合同解除或終止履行之日起計算,未在 6 個月內起訴

        94 集團公司賬戶被查封 風險 未及時與法院溝通解封,導致資金損失發生 積極與法院及對方當事人進行溝通,提供擔保,解決查封。

       案件結案后,未及時申請解封

       案件結案后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解封。

       未及時續 不動產的財產保全期限 2 年 建立預警制度,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尚

       95 保導致脫保的法律風險

       為結案的保全財產續保,并應在財產保全期限到期 15 日前,申請續保。

       動產的財產保全期限 6 個月,期滿后為 3 個月 96 缺席審判導致放棄權利,承擔不利后果 建立預警制度,杜絕缺席審判。

        97 超過上訴、再審期限法律風險 超過期限上訴、再審 收到一審判決書后 15 日內提起上訴,并在判決或裁定生效后的六個月內申請再審。

       未及時繳納訴訟費,視為撤訴 起訴、上訴后 7 天內及時繳納訴訟費,如不及時繳納的法院會按撤訴處理。

       未及時繳納上訴費,視為撤訴

        建立預警制度,對已經生效的判決及裁定,如沒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

       98 未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導致強制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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