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流動人口數量快速增加,隨之而來的出現了有關流動人口管理及服務,特別是計劃生育管理等方面的許多社會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本篇文章介紹了一些相關的原則并提出了一些解決方法的建議。
關鍵詞: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問題;建議
1.新時期流動人口變化的宏觀背景與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現代化進程的推進,國內流動人口規模和數量急劇增加。幾十年過去了,外出務工的流動人口以其不怕苦、不怕累的堅韌精神,為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推進注入了不竭的動力,有力的促進了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但是,我們注意到,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當前在流動人口的工作中出現了一些問題,特別是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問題。所以,找出能夠有效解決新形勢下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的新方法、新機制就非常重要了。
2.新時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面臨的突出問題及困難
2.1新時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面臨的突出問題
2.1.1流動人口權益和法律的保障總體加強
最近幾年,全國各地的相關單位為了做好流動人口的權益保護工作,做了很多的努力和嘗試,實際效果和產生的影響卻不大。我們了解到,流動人口的居住權、遷徙權、就業權、教育和培訓權、社會保障權等許多權益得不到合法的保障,這是因為和流動人口相關的各種權益不能得到全國性和地方性法律、條例的支持和保護。如果這個問題不能及時的解決,就會嚴重影響流動人口在城市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還會引發流動人口的消極不健康心態,從而誘發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各種問題,中國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就難以實現。所以,做好新時期流動人口各種合法權益的維護和保護工作,將是當前的重要任務。
2.1.2人口流動與現有的戶籍制度沖突
十八大以來,全國范圍內的很多省份都對現有的戶籍管理制度進行了試驗性的改革,但是這種改革力度不大,不能完全消除原有的戶籍制度造成的“社會屏障”。此外,和戶籍制度密切關聯的子女教育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勞動就業制度、計劃生育管理制度等許多制度性障礙又對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使流動人口不能有效、合理、有序的更上一級向社會各階層流動,最終讓他們成為城市中的弱勢群體和邊緣群體。
2.1.3政策法規的建設滯后于流動人口管理的工作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有關流動人口的工作越來越呈現出多樣性和困難性。從這些日益突出的問題中,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到制定流動人口管理政策法規的滯后,這種滯后性可以從以下一些方面看出來,第一:勞動人口合理流動和權益保護,國家層面缺乏頂層設計。應該在國家層面,盡快出臺新型城鎮化的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的指導性政策措施。第二:法規的系統性和規范性還不完善,許多部門對流動人口進行重復管理,或出現監管空白地帶,各部門制定各部門的規章條例,這些規章條例沒有有效的配合性,這就導致了規章條例落實的時候出現困難,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建立統一的權威性法規;第三:法規的制定沒有明確的目標,有一些法律法規不能有效的滿足和流動人口有關的管理和服務要求,有重管理輕服務的現象。
2.1.4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跟不上形式的發展
現在,相關部門還不能對流動人口勞動力市場供給足夠多的公共服務信息,這既是因為缺少正規勞動市場中所應該有的服務功能,也原于沒有科學建立與就業咨詢、職業介紹、就業培訓、計劃生育服務有關的社會化服務體系有關,而且政府對形式多樣的勞動就業中介服務組織的指導工作不全面、不具體。所以,以至形成一些地方流動人口就業壓力大、生活成本高、流動的無目的性增強一些地方用工荒等許多問題。
2.2新時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面臨的突出問題
2.2.1計劃外超生問題管理難度大
新時期流動人口的生育信息較難獲得,例如管轄區內人員外出打工,出去后多年不回戶籍地,計生干部無法了解流動人口去向,無法得到準確的計生信息。有些流動人口的法制觀念薄弱,計劃生育意識淺薄,有意逃避計生部門的監管,采取在不同地區流動,違法生育。對于流動人口的種種行為,加大了戶籍所在地的計生干部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中的難度。
2.2.2基層計生干部工作重壓力大
街道或鄉鎮等基層計生干部的工作和思想壓力比較大。計生干部的壓力來源于計劃生育要求以人為本,實行人性化服務。但具體的工作需要基層計生干部去做,雖然基層計生干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是難上加難。目前,部分基層計生干部對于掌握不了或掌握不全面流動人口的信息很苦惱,因為基層計生干部的工作任務重,既要管轄區內人員計劃生育工作,同時還要加強外來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
3.新時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急待加強
3.1構建有效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組織機構
提高流動人口管理的認識,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人口流動對于社會經濟以及城市的發展是一把“雙刃劍”,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遠遠大于其負面影響。因此,要從決策思維上提高認識,構建有效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組織機構,樹立大人口觀和鼓勵人口流動的思想,清除對流動人口的排斥心理,取消各個方面,特別是管理組織結構部門的某些歧視性規定,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融合在一起,統一進行統籌協調工作,做到同安排、同落實、同服務、同考核的公平公正的管理。
相關部門要把流動人口管理資源充分整合起來,建立統一、權威、全面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等綜合管理服務組織機構。加強人口流出地計劃生育部門和人口流入地計劃生育部門之間的聯系,并建立起切實可行的長效機制,讓流動人口和本地居民享有平等的計劃生育服務資源和公正的待遇。只有這樣,就能實現我國城鄉社會健康、和諧、可持續發展。
3.2實施居住地人口登記制度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戶籍制度的改革也是勢在必行,我們要以此為契機,逐步落實常住人口的居住地人口登記制度和流動人口的暫住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的辦理,如實掌握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信息,完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改革現有戶籍制度,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使人口合理、有序的流動,根據流動人口在其工作地的年限考慮讓其轉讓本地戶籍。
改革現有戶籍制度的具體實施策略如下:第一,若要全面改革現有戶籍制度,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布,并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允許居住一定年限的流動人口轉為本地市民,隨時更新流動人口的居住地。其二,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身份證管理”的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分離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導致流動人口各種身份、福利等許多限制,增強流動人口的社會融合意識,提高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效率。
3.3依法管理流動人口,提供優質服務
進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法規體系的建設工作,建設一個良好的政策法規框架,為流動人口的管理確定法律基礎。國家應該能夠盡快制定并出臺統一、全面、權威的《全國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辦法》,為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服務提供法制保障。與此同時,應該建立和完善與保障流動人口就業、教育、衛生、計生、住房、社會保障等方面利益有關的政策法規體系。
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服務,為流動人口提供優質服務。一是加強和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網絡建設,理順管理體制,確保執法主體合法。二是配齊配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人員,進行系統培訓、提高素質。
參考文獻:
[1]郭奕晶.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武漢公安干部學院學報.2010(03)
[2]李昱.女性農民工的“融城”困境與思想政治教育實踐[J].吉首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