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會議議事規則九篇
一、會議召開
1.1支部委員會在每季度或重要情況下召開黨支部會議;
1.2召開會議前,支委會需要制定會議議程并通知與會黨員及黨員代表;
1.3對于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召開會議的情況,支委會需要及時通知參會黨員并延期召開會議。
二、會議議程
2.1會議議題應該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展開,與支部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任務密切相關;
2.2支委會需要向參會黨員提供詳細的會議議程,確保會議順利進行;
2.3可以讓黨員參與制定議程,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三、會議主持
3.1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擔任會議主持,控制議程進程,維護會議秩序;
3.2會議主持需確保參會者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傾聽廣大黨
員的聲音,充分溝通;
3.3如果會議時間較長,主持人需要為黨員提供合適的休息時間,確保黨員的身體和精神健康。
四、會議記錄
4.1支委會需要指定一名黨員擔任會議記錄員,負責記錄會議內容及黨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4.2記錄員需要準確且詳細地記錄會議內容,確保重要討論點得到充分記錄;
4.3會議記錄應及時整理并分發給所有黨員,以確保他們可以查看會議記錄及時獲取信息。
五、會議決策
5.1黨支部會議需要形成采取行動的最終決策,確保支部的工作計劃得到實施;
5.2決策需要參考黨的有關法規、規定及有關政策。尊重廣大黨員的意見,吸取民主集中制的優秀實踐;
5.3每個黨員都需要闡明其意見和建議,對于會議決策不滿意的黨員提供黨內政治協商制度進行處理。
六、會議評估
6.1在會議結束后,支委會需要對本次會議進行評估,以發現問題并加以改進;
6.2支委會需要收集黨員對本次會議的反饋并據此優化下一步的會議工作;
6.3評估報告要向黨員公開,以便充分發揮會議的積極作用。
七、會議紀律
7.1參會黨員需要按時參加會議,遲到者需向支委會做出解釋,并接受相應的懲罰;
7.2支持黨內民主原則,黨員需要尊重他人的意見,在討論中不得攻擊和謾罵其他人;
7.3黨員和會議主持人需保持準確和恰當的語氣和語氣態度,避免語言暴力和情感碰撞。
八、會議記錄保密
8.1會議記錄屬于核心機密,參與者需確保保密性并防止信息外泄;
8.2會議記錄只能用于內部使用,不能發表或分發給未經授權的人員;
8.3記錄成果要加密保管,防止泄露。
九、會議時數量
9.1會議時間應以1小時為基準,如果時間較長,主持人需為黨員提供適當的休息時間;
9.2會議的數量應根據工作需要和時間安排進行合理規劃;
9.3如有需要,也可以根據支部委員會的決定臨時召開會議,要遵照同樣的程序和規定安排會議。
黨組議事規則
黨組議事規則
為加強和改進編辦黨組的集體領導,確保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特制定本規則,遵循《中國章程》、《黨內監督條例》、《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一、議事范圍
1.重大事項決策: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區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等重大問題,本單位財務年度決算、預算的申報和調整,其它需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
2.重要人事變動:單位機構設置、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及中層干部崗位調整、推薦、任免等人事變動事項,本單位機關
及所屬單位人員的調進和調出,推薦干部人選,對本單位干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的干部職工的處理意見。
3.重大項目安排:辦公設備(指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處置,組織開展大型活動資金的安排意見,單位辦公用房、附屬設施的修繕與改造。
4.大額資金使用:指辦理某一事項或單一公務,經常性支出3000元以上的資金使用。
二、議事原則
黨組會議由區編辦副科級以上黨員干部組成,綜合科派人列席會議。問題,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三、會議準備
1.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以隨時召開。黨組會議的議題,由黨組書記確定,或由其他成員提出報黨組書記審定后,列為正式議題,不搞臨時動議。黨組會由黨組書記主持,專人作會議記錄。
2.黨組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每位成員,會議的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
3.凡已確定提交黨組會討論的議題,有關成員和相關科室要事先充分準備,提出明確意見,必要時還須有兩個方案供黨組決策時參考。
四、議事的決策
1.黨組會議要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能舉行,特別重大問題和干部的任免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事先向書記請假,請假人對會議討論問題的意見,可在會前以書面形式表達。
并及時向全體黨員和相關人員通報決定內容和實施情況,以便監督和檢查決定的執行情況。
黨組會的決定是黨組工作的重要指導,必須嚴格執行。在決定問題時,必須遵循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采用適當的表決方式。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認真考慮。如果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應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表決時,必須確保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成員人數的半數,會議決定多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列席會議人員可以參加討論,發表意見,但沒有表決權。
一旦黨組會對重要問題作出決定,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個別成員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也可以通過組織向上級反映,但在未更改之前,必須維護和執行,以保證黨組決定的嚴肅性。決定的事項按工作分工組織實施,其他成員積極配合,抓好落實。在貫徹落實決定時,如遇有新的情況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組匯報,必要時提交黨組會議研究解決。會議結束后,應及時形成會議紀要,向全體黨員和相關人員通報決定內容和實施情況,以便監督和檢查決定的執行情況。
【制度】黨支部議事規則(全文)【模板一:正式規范風格】黨支部議事規則(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黨支部的議事活動,提高黨內事務的效率和質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黨支部的議事活動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尊重黨員的權利,保障黨員在黨內發表意見和表達立場的自由。
第三條
黨支部議事活動應當符合黨的工作大局和黨組織的要求,維護黨的團結和穩定。第二章
議事準備
第四條
黨支部議事活動應提前進行充分準備。
第五條
黨支部書記應當組織成員制定議程,確定會議時間、地點和參會人員,并及時通知各位黨員。
第六條
黨支部應為議事活動準備相關文件資料,并確保在會議之前向參會人員發放。
第七條
黨支部議事活動的發起者應當提前向黨組織報告,并提交相關材料。
第三章
會議程序
第八條
黨支部主席主持黨支部議事活動,確保會議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
黨支部議事活動應遵循“先聽取匯報,再發表意見”的原則。
第十條
參會人員按照發言順序依次發言,應遵守互相尊重、合理表達、簡明扼要的原則。
第十一條
黨支部主席有權對發言內容進行適度限定,確保會議的效率和紀律。第四章
決議和執行
第十二條
黨支部在會議中形成的決議應當記錄并報請上級黨組織審核。
第十三條
全體參會人員應當共同簽署通過的決議,以作為決議的執行依據。
第十四條
黨支部主席有責任監督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及時向黨組織匯報。
第十五條
決議的執行應當按照黨支部議事規則和黨組織的要求,確保決議的貫徹落實。第五章
法律名詞及注釋
1、民主集中制原則:指黨內民主和黨的集中統一的有機結合,是黨內政治生活的本質特征。2、黨的工作大局:指黨中央確定的黨的工作的總體策略和目標。3、黨組織:指黨的各級組織?!靖郊?/P>
無【法律名詞及注釋】
無【模板二:活潑輕松風格】黨支部議事規則(全文)第一章
規則制定的目的本規則的制定旨在規范黨支部的議事活動,促進黨內事務的高效處理,并保障黨員的參與權和發言權。第二章
辦公秩序
第一條
黨支部的議事活動需遵循民主原則和黨的工作要求。
第二條
黨支部的會議需事先做好準備工作,保證參會人員的知情權和發言權。
第三條
黨支部的會議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召集,確保會議的正常進行。第三章
參會程序
第一條
黨支部會議由主席主持,確保會議的秩序和效率。
第二條
黨支部會議須詳細記錄參會人員的發言,并及時匯報給黨組織。
第三條
黨支部會議可以通過提案形式表達意見,確保黨員的權益。第四章
決議執行
第一條
黨支部會議形成的決議需由黨組織審核并予以執行。
第二條
決議的執行需由黨支部主席負責,確保決議有效實施。第五章
附件
根據需要,黨支部可按需附上相關文件和資料,以便參會人員參考。第六章
法律名詞及注釋1、民主原則:根據黨的組織原則,保障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權利。
2、黨的工作要求:黨組織根據黨的工作大局要求制定的工作和目標?!靖郊?/P>
無【法律名詞及注釋】
無
黨組織議事規則一、凡屬“三重一大”事項,即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按有關文件執行,嚴格遵循“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集體議事,民主決策。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鶎狱h組織成員要積極參與和維護集體領導,敢于發表自己的意見,暢所欲言,求真務實。三、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委員之間要開誠布公、坦誠相見,互相支持,密切合作。黨組織的決議形成后,委員要自覺、模范地貫徹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動上有任何反對。四、嚴格遵守保密原則。黨組織成員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對會議決定的內容,凡屬應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違反紀律造成不良后果,將按照黨內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五、團結一致,真抓實干。黨組織委員要竭力維護黨政領導班子團結,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團結一心,艱苦創業,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地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