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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學生請假管理制度熱門1【完整版】

      發布時間:2025-06-21 20:51:34   來源:心得體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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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第1篇為保證正常的學習和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風、班風和學風,根據學校有關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一、教學日請假制度1.學生須請假的時間范圍包括上課、自習以及在校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請假管理制度熱門1,供大家參考。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熱門1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1篇

      為保證正常的學習和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風、班風和學風,根據學校有關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日請假制度

      1.學生須請假的時間范圍包括上課、自習以及在校內、外所有集體組織的活動。

      2.學生因故不能上課,不能參加院、系、班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者,均須按一定的程序履行請假手續。

      3.學生有事請假原則上必須由本人親自到場申明請假理由。因病請假,必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
      因公請假,必須提供學校相關部門的證明;
      因特殊事情請假必須提供學生家長意見。如有極特殊情況,則必須使用電話或書面材料申明請假,事后當面銷假。

      4.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輔導員審批;
      一天以上由院黨總支副書記審批;
      一周以上由校學生處領導審批并存檔備查。凡請假時間超過兩天的必須在請假的同時遞交書面申請。

      5.學生請假必須填寫“學生請假條”,按規定審批簽字后,一份留作考勤,一份存檔備查。除急病或緊急情況,一般不得事后補假。假滿后要按時到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手續。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必須提前履行補假手續,補假手續同請假手續。

      6.個人準假憑證必須在離校前由本人交給班級學習委員備存,學習委員做好詳細記錄。晚上請假不在寢室住宿的學生,準假憑證由寢室長保存,以便查寢工作中證實、核對。

      二、雙休日、節假日及外出請假制度

      1.外出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系(班)學生組織的集體外出活動必須經院主管領導批準,并進行詳細活動登記。

      3.嚴禁外出學生私自在外住宿、租房。嚴禁擅自到江、河、水庫等危險處野浴、垂釣,嚴禁學生單獨外出旅游,引導談戀愛的同學杜絕到人跡罕至處,以免存在安全隱患。違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因此而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4.外出學生利用業余勤工助學必須經輔導員批準,并報院主管領導備案。未經批準私自外出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由此而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請假程序:提前到班長處登記,由班長統計后到輔導員處簽字,批準后再報到院學生會男工部或女工部,方可離校外出。

      6.節假日提前離?;蛘卟荒馨磿r返校的學生要事先請示輔導員并且經過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離?;蛲須w并在離校前(歸來后)履行相應手續,否則視為違紀,而由此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7.寒暑假開學返校因故不能及時返校的同學,以及參加婚事、喪事、探望危重病人等而需要請假,一律由家長或其親屬先通過電話與輔導員老師或院主管領導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履行請假手續。

      三、下列情況按曠課處理

      1.未按規定程序請假,或未經準假擅自離校、私自不上課,不上自習。

      2.校、院、系部組織的集體活動,大型會議等,私自不參加。

      3.沒有按時、按程序辦理續假手續而超期的時間。

      4.曠課每天按8學時計算(節假日除外),規定的自習課按正常上課學時計算(早自習計為1節,晚自習計為2節)。

      5.節假日返校不及時,除按曠課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還將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四、以上未盡事宜,將根據教育部、省教委、學校的`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五、此制度最終由學團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2篇

      為了加強學生日常管理和學風建設,規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種。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院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
      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校醫院診斷證明或市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
      公差假,因參加校內外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院系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一天的需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系,核實學生請假事由。

      4.考試、考查(包括補考)時,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系辦審批,同意請假后需辦理緩考手續。

      二、請假程序

      1.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參見統一格式),說明請假的原因和起止時間。請病假需要校醫院或市級以上醫院的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

      2.需要班長或者值班班干部簽署意見。

      3.到輔導員處簽署意見。

      4、到總支書記或系主任助理處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

      三、準假權限

      1.一天內的假(僅限當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簽署意見,由輔導員審核,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2.兩天以內的請假,班值班干部簽署意見,輔導員與家長核實后簽意見,明確需要請假的起止時間、假條數量,總支書記審批。

      3.三天以上的請假,由系主任助理簽署意見,報系主任審批。

      4.七天以上的請假,由系主任簽署意見,報教學部審批。

      5.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輔導員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輔導員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對沒按時返校者,需要上報黨總支書記,查清原因,酌情處理。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輔導員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按曠課處理,同時要追究輔導員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則要求休學,不得參加考核。

      5.所有學生、班干部、輔導員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6.對駕??荚?、非直系親戚結婚等情況一律不許準假。

      七、本制度由總支書記負責解釋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3篇

      為加強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的安全,規范學生出入校門的手續,特制定本請假制度,要求全體學生遵照執行。

      1、學生因事(?。┱埣贂r,必須出具家長簽名的請假條。超過一周的請假手續要存入學生檔案;
      超過3個月的請假時間,要按規定辦理休學手續。

      2、學生在校期間,因急事(或?。┰谡埣匐x校前,憑班主任簽名的假條出門,出校門時把班主任簽名的假條交門衛,回校時到門衛處銷假。門衛將記錄請假學生的出、入時間,供班主任查對學生是否按批準的時間按時返校;
      對不按時返校的學生,門衛有義務及時向班主任反映。

      3、需續假或急病、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時,可電話向班主任請假,過后到班主任處補齊請假手續,用于備案。

      4、請假審批權限:兩天內由班主任批準;
      三天至一周內由級部主任批準,并告知教導處;
      超過一周由教導處批準,并告知分管校長。

      5、不按學校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4篇

      為保證正常的學習和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風、班風和學風,根據學校有關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日請假制度

      1.學生須請假的時間范圍包括上課、自習以及在校內、外所有集體組織的活動。

      2.學生因故不能上課,不能參加院、系、班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者,均須按一定的程序履行請假手續。

      3.學生有事請假原則上必須由本人親自到場申明請假理由。因病請假,必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
      因公請假,必須提供學校相關部門的證明;
      因特殊事情請假必須提供學生家長意見。如有極特殊情況,則必須使用電話或書面材料申明請假,事后當面銷假。

      4.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輔導員審批;
      一天以上由院黨總支副書記審批;
      一周以上由校學生處領導審批并存檔備查。凡請假時間超過兩天的必須在請假的同時遞交書面申請。

      5.學生請假必須填寫“學生請假條”,按規定審批簽字后,一份留作考勤,一份存檔備查。除急病或緊急情況,一般不得事后補假。假滿后要按時到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手續。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必須提前履行補假手續,補假手續同請假手續。

      6.個人準假憑證必須在離校前由本人交給班級學習委員備存,學習委員做好詳細記錄。晚上請假不在寢室住宿的學生,準假憑證由寢室長保存,以便查寢工作中證實、核對。

      二、雙休日、節假日及外出請假制度

      1.外出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系(班)學生組織的集體外出活動必須經院主管領導批準,并進行詳細活動登記。

      3.嚴禁外出學生私自在外住宿、租房。嚴禁擅自到江、河、水庫等危險處野浴、垂釣,嚴禁學生單獨外出旅游,引導談戀愛的"同學杜絕到人跡罕至處,以免存在安全隱患。違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因此而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4.外出學生利用業余勤工助學必須經輔導員批準,并報院主管領導備案。未經批準私自外出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由此而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請假程序:提前到班長處登記,由班長統計后到輔導員處簽字,批準后再報到院學生會男工部或女工部,方可離校外出。

      6.節假日提前離?;蛘卟荒馨磿r返校的學生要事先請示輔導員并且經過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離?;蛲須w并在離校前(歸來后)履行相應手續,否則視為違紀,而由此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7.寒暑假開學返校因故不能及時返校的同學,以及參加婚事、喪事、探望危重病人等而需要請假,一律由家長或其親屬先通過電話與輔導員老師或院主管領導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履行請假手續。

      三、下列情況按曠課處理

      1.未按規定程序請假,或未經準假擅自離校、私自不上課,不上自習。

      2.校、院、系部組織的集體活動,大型會議等,私自不參加。

      3.沒有按時、按程序辦理續假手續而超期的時間。

      4.曠課每天按8學時計算(節假日除外),規定的自習課按正常上課學時計算(早自習計為1節,晚自習計為2節)。

      5.節假日返校不及時,除按曠課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還將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四、以上未盡事宜,將根據教育部、省教委、學校的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五、此制度最終由學團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5篇

      為加強和規范對學生請假銷假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

      1.由請假人到班主任處領取并填寫請假條;

      2.班主任根據具體情況(學生請假必須要經學生家長同意,證實其請假事由是否真實)對學生的請假事由給予審核;

      3.班主任在審核無誤后在學生的請假條上簽署意見,并簽名;

      4.若學生的請假時間包括了午休、晚寢,請假人必須拿著班主任已簽名的請假條到門衛處登記,以便生活老師查寢。

      5.出校門時請假人將已審批的請假條交給門衛,并登記,門衛審查核對無誤后即可放行。

      6.當班結束時門衛將學生的請假條按班級分內存底,以便查。

      7.批假權限:

      ①兩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

      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審查核對簽字后再交學校主管校長審批。

      8.所有的請假,班主任處必須有詳細的登記。

      二、消假

      1.請假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并及時到班主任處進行銷假登記。

      2.不履行銷假登記的按曠課處理(從應到時間開始按45分鐘一節計時)。

      3.在規定時間沒有到校履行銷假登記的",班主任應及時跟學生家長聯系,弄清學生具體情況。若情況不明又沒有續假的,班主任應及時將詳細情況書面匯報到政教處。

      三、續假

      1.請假人若因緊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臨時續假的,一天以內的,由學生家長親自電話向班主任說明情況,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續假。

      2.若續假時間超過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請假手續。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6篇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員工工作時間付出的憑證,亦是公司給付薪資報酬的原始依據。員工自報到之日起,直到離職之日止,必須依公司規定進行考勤。

      2、每月員工考勤將以考勤機打卡為準,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規定,按時出勤,不準遲到早退。

      3、員工于正常工作時間(8:30AM—5:30PM),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個人私事,如果因為私事辦理必須按照規定請假,否則按擅離工作崗位論處。

      4、中午休息時間離開公司,需重新打卡,超過時間按曠工處分。工作時間離崗,沒有填寫出門單、或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將處予罰款,50元/次。

      5、5.1、遲到: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逾時到崗位則視為遲到。

      5.2、早退:員工于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則視為早退。

      5.3、曠工:員工無故不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出勤或離崗4小時及以上者視為曠工。

      6、忘記打卡者,或因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時打卡者,須在24小時內告知人力資源部,否則視為曠工。

      7、員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門單上注明,并由部門最高負責人簽字確認,否則視為曠工。

      8、員工連續曠工3天以內的,公司將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當月工資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員工連續曠工三日或者三個月內非連續曠工達五日,公司將視為該員工自動離職

      10、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查過三十天,公司將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績效以結果導向為原則(即以工作結果完成為標準),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則不屬于加班。

      2、上級臨時交辦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時間立即完成,則屬于加班范疇。

      3、員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資源部領取填寫“加班申請單”,并由上級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方準予加班。

      4、員工加班,均屬于非工作時間,及假期時間加班,按小時計算工資。

      5、加班必須是員工自愿,嚴禁強迫或變相強迫員工加班。

      6、加班必須有實際之工作產出(包括實質產品產出或腦力產出)。

      7、加班可以通過填寫“加班申請單”去人力資源部換取“調休單”調休,或由公司發放加班費。

      8、加班費用支付標準遵循國家勞動部門制定的法定標準。

      9、員工自愿參加訓練課程或公眾性活動、集會、會議、義務勞動等,均不屬于加班。

      三、調休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時數)的,可申請調休。

      2、調休以正常上班計薪,不計加班費。

      3、生產線員工調休由公司根據生產情況進行安排。

      4、當年度未修完的調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四、帶薪年休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可依據員工年休假規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產力不受影響為前提。

      2.2、年休假為有薪假期,員工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工作日計發工資

      2.3、公司可視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4、當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簽核,人力資源部審查通過后依法辦理補薪作業。

      2.6、因個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數,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3.1、連續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當年度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者。

      3.2、當年度因個人原因,請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五、請假

      1、員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補假條)。未經請假核準而擅自缺勤者,視為曠工。

      2、每季度員工事假請假天數限三天以內。

      六、病假

      1、病假必須有正規醫院開具的有效病假證明。

      2、病假期間,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工資,連續工齡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數在15天/年內的,工資發放基數為月基本工資的70%。

      3、其他病假情況,公司保留解釋的權利。

      七、事假

      1、事假是指處理私人事務請假。

      2、連續請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請。

      3、連續請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請。

      4、事假請假一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員工可以請喪假料理喪事。

      2、請喪假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可事后補辦)。

      3、喪假不得超過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九、婚假

      1、結婚登記一年內,可以申請休婚假。

      2、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并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存檔)。

      3、按照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產假休假規定根據地方政府政策規定進行休假。

      8、產假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9、休產假須提供醫院證明。

      10、產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產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正常發放。3-6個月內的延長產假,須經總經理批準。任何員工休產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13、女員工產前檢查可享受累計10天的孕期體檢假,根據實際發生天數從產假天數中核減。

      14、女員工初婚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引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42天。

      15、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情況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所有費用自理。

      16、產假期間遇有法定節假日,不得重復計算假期。產假不應與其它公休假、年假連休,如確有特殊需要,員工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協調,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十、哺乳假

      1、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與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間超過以上規定的,單位外往返時間不計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記錄記入公休或事假。

      十一、其他

      1、婚假、產假、喪假的福利規定不適用于試用期員工。

      2、除上述各類假期外,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休假的,要事先經上級領導和公司總經理批準,此類假期的薪酬發放由總經理決定,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門。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別說明外,所指天數均為日歷月,不得按實際工作日計算。除國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員工均須按規定提前取得公司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

      20xx年1月30日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7篇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爭取做到不請假,不缺席;
      因病、因事必須請假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蚧貙W生寢室。

      一、學生請假離校

      1、學生因病請假,必須持校醫務室或醫院診斷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有病外出就醫,必須出示校醫務室的建議書,否則不予批準外出就醫。

      2、學生因事請假應從嚴控制,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下請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準假。所有學生請假必須以政教處統一印刷的正規請假條為憑證,其他不合規范的請假條一律無效。請假的學生必須到班主任處備案,否則以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假條應包括以下內容:請假理由、請假時間、請假離校者應寫出家庭聯系電話及住址。

      4、除特殊情況外,學生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請假手續,不準其他學生代為請假;
      禁止采用“先斬后奏”的方式請假,不論是否有正當理由,凡是事先沒有辦理請假手續,事后一律不予補假。

      5、對于緊急情況請假,離校前學生本人必須先打電話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請假。

      6、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課或參加活動,必須在原批準假期限結束前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照曠課論處。如遇學校放長假,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沒有續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7、凡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準擅自離?;虿粎⒓訉W習、勞動、活動等的學生按曠課處理,并加重一級處理。

      8、學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員負責,凡學生上課遲到、早退、請假、曠課,各班考勤委員必須認真進行登記,并把每周登記情況向班主任匯報。班主任要經常對班級的出勤情況進行檢查,節假日前后要進行重點檢查。

      9、學生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嚴禁弄虛作假,撒謊偽造,請假時間不能涂改,對有此類行為者,要責令其做公開檢討,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10、凡請假學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處理。因特殊原因須延長假期者,由本人申請續假,經政教處批準后方為有效,不得事后補假,否則曠課論處。

      二、學生請假回寢室

      1、必須寫出書面假條,注明請假的起止時間及原因。

      2、因生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經校醫及班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如須拿取個人學習物品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方可進入。

      3、寢室管理教師只有見簽字條后,方可允許學生回寢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嚴格按請假時間進行操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回寢室,寢室管理教師應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記等項工作。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8篇

      為了加強學生日常管理和學風建設,規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種。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院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
      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校醫院診斷證明或市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
      公差假,因參加校內外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院系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一天的需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系,核實學生請假事由。

      4.考試、考查(包括補考)時,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系辦審批,同意請假后需辦理緩考手續。

      二、請假程序

      1.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參見統一格式),說明請假的原因和起止時間。請病假需要校醫院或市級以上醫院的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

      2.需要班長或者值班班干部簽署意見。

      3.到輔導員處簽署意見。

      4、到總支書記或系主任助理處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

      三、準假權限

      1.一天內的假(僅限當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簽署意見,由輔導員審核,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2.兩天以內的請假,班值班干部簽署意見,輔導員與家長核實后簽意見,明確需要請假的起止時間、假條數量,總支書記審批。

      3.三天以上的請假,由系主任助理簽署意見,報系主任審批。

      4.七天以上的請假,由系主任簽署意見,報教學部審批。

      5.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輔導員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輔導員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對沒按時返校者,需要上報黨總支書記,查清原因,酌情處理。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輔導員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按曠課處理,同時要追究輔導員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則要求休學,不得參加考核。

      5.所有學生、班干部、輔導員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6.對駕??荚?、非直系親戚結婚等情況一律不許準假。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9篇

      為嚴肅校規校紀,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樹立良好的學習風氣,提高我院學生培養質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條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本院學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課程學習、實習等相關培養環節或離校外出,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學生平時應堅持在學校學習,不得隨意離校;
      寒暑假和節假日期間,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不得提前離?;蛲七t返校,因故需提前離?;蛲七t返校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第三條學生請假分為以下兩類:

      (一)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院或學院醫務室的相關證明;

      (二)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院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
      因參加省、市、學校及學院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院領導證實后確實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第四條節假日前后、實習及軍訓期間,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經核實后可以請假外,其他一律不予準假。(注:節假日回家的同學,請提前買好往返車票,以類似買不到車票等理由的請假一律不予以準假。)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10篇

      為加強并規范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希全體學生遵照執行。

      一、學生請假一般由本人或監護人親自履行,非特殊情況不準請他人代交假條。請假條需得到班主任簽字后方可離校。

      二、一般情況要做到事前請假,學生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且一人一假條,不得多人共用請假條。

      三、急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須電話向班主任及校長請假。

      四、學生在放假返校時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到校,應由監護人向班主任或學校辦公室告訴事由請假。

      五、學生在校上課期間除因病外,一般情況不得請假缺課出校,如有監護人陪同離校辦事可由監護人陪同請假,且一樣需要書面請假條。

      六、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事回家,需由監護人書面告知請假事由寫好請假條,非直系親屬的重大事項一般不得請假。

      七、學生在上課期間中途書面請假后得到批準后獨自回家的,應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師報平安,未報者班主任老師應主動與其監護人聯系。

      八、請假條應格式規范,注明請假事由,出校時間及回校時間。應交請假條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師處)。

      學期結束后,班級將對出勤情況作統計,計入本學期學生素質評價報告單,對嚴重曠課者將根據情況予以嚴肅批評。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11篇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向班主任請假,嚴禁不請假而擅自離開學校;
      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或事后補假;
      無正當理由的缺席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3—7天由年級組長批準,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準。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4.學生請假期滿后,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如需續假,應辦理續假手續。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核實后報政教處,由政教處開出門證方可出校,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應在規定時間準其出門,并做好登記手續。學生出門所持的請假條,門衛應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處,用于班級考核。學生在校突感不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系,親自將孩子交于家長。

      6.上課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計算;
      無故不參加學校、班集體活動,一律按曠課計算。無故兩次不出課間操,按曠課一節處理。一天按八節課計算,一周按五天計算。

      7.連續曠課兩天或累計曠課三天,給予警告處分;
      連續曠課三天或累計曠課七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連續曠課一周或累計曠課兩周,給予記過處分;
      連續曠課兩周或累計曠課四周以上,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有經常性缺勤現象,但尚未構成以上情節的,給予通報批評。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12篇

      一、請假規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
      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
      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學校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兩天的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系,以說明原由。

      4.考試、考查(包括補考)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教務處審批,同意請假后方準予參加緩考或補考。

      二、請假程序

      1.請假條由班級紀律委員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政教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校醫務室或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交班主任簽署意見,并送政教處辦理有關手續,請假結束后返校時將請假單(回單)交于政教處。

      三、準假權限

      1.午休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與政教處審批;

      3.一周以內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主管校長審批;

      4.一周以上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校長審批;

      5.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介紹教師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或政教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若是住校生,還應持請假單到宿舍管理員處請假和銷假,到家后由家長致電宿舍管理員,否則予以曠宿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處領導沒有同意,班主任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4.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5.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即予以休學。

      6.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解釋。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13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守護學生的安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平頂山三高學生請假制度》。各管理部門在學生請假管理中將嚴格執行制度。

      1、學校實行封閉管理,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學生請假,如有特殊情況請學生或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家長到校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統一使用平頂山市第三高中學生專用假條。

      2、家長到校辦理請假手續后,和學生一同離校。

      3、如家長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學校,班主任電話聯系家長后,班主任簽字,并在家長簽字一欄注明“和家長聯系過”(由班主任上報政教處),政教處簽字后學生方可離校。學生到家后要有反饋的`信息。

      4、學生填寫請假條(一式四聯單),班主任、政教人員、家長簽字后,分別交與班主任、政教處、宿管辦、門衛(備案)。

      5、門衛備有學生離校記錄及銷假記錄。政教處定時和門衛聯系,檢查學生的銷假情況。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14篇

      一、凡在校期間,因病及其它特殊情況,不能正常參與課堂學習及有關集體活動需離開學校的同學必須請假,并履行相關手續。

      二、凡需請假離開學校的同學需填寫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單,上面必須寫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請假去向、聯系地址或電話,有班主任或校務值班干部同意請假的簽名并由家長接送,其它老師簽字無效。出校門時請假條需交門衛留存。

      三、住宿生請假離開學校,還需持請假條到學生公寓寢室管理員處登記后方可離開。

      四、凡在請假過程中弄虛作假,不履行相關手續的同學,門衛拒絕放行;
      若不聽勸阻、無理取鬧或混出校門,學校將視情節輕重根據《學分制管理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 第15篇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請假程序

      一、 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行政部人事組,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一、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 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當日工資標準扣除。

      (二) 病假:按縣級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最長為3個月,并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 工傷假:按縣級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藥費全額報銷,但不超過保險公司最高保險限額6000元。如個人行為造成將另行處理。

      (四) 婚假:正式員工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五) 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六)產假:公司正式員工憑生育證明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七)礦工一天扣除當日工資并罰款100元。

      第四章 請假規定

      一、 事先因特殊情況的確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部門經理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連續曠工超過3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當月工資。

      三、 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批,并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并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三)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請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四、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五、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級以上職員請假,均須在行政部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八、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20xx年3月1日),解釋 權由河南申通實業有限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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