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出讓 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所持上海 明正房地產開發公司 10% % 股權 的 可行性報告
一、上海明正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基本情況 上海明正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正房產公司”)成立于1993 年,注冊資金 3500 萬美元,為計劃開發上海虹口區四平路的 180號地塊的項目公司。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政建設公司”)先期出資 2556 萬人民幣,獲得明正房產公司 10%的股權,后獲得委托動遷收益 1625 萬,故賬面投資余額為 931 萬。2003 年大股東破產倒閉,法院主持重組,將大股東變更為海南瑞京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京實業公司”),其占股 61.51%,市政建設公司仍持有 10%股權?,F瑞京實業公司正計劃籌集資金贖回未拍賣地塊,并謀求回購小股東股份,以期獨家開發。
二、出讓所持股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據蔣總對市政建設公司和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設處(以下簡稱“市政建設處”)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重要批示,明正房產公司作為與市政建設公司主業無關的長期投資需予以清理??紤]到該公司常年虧損,出讓股權較為合理,可以回收長期投資。
三、股權的潛在意向收購方情況 市政建設公司所持的明正房產公司10%股權的潛在意向收購方為明正房產的大股東瑞京實業公司。在前期的接觸中,該公司明確表示希望收購我方所持股份,并已提供《股權轉讓合作框架協議》。
四、債權債務和職工安置方案
2 明正房產公司的股權交易為大股東回購小股東股權,不涉及職工安置和債權債務處理。
五、股權轉讓收益的處置方案 本次股權交易擬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內采取公開掛牌交易的方式轉讓。因為交易標的內部問題復雜,故極有可能只由瑞京實業公司一家摘牌。但為確保出讓事宜順利進行,仍擬采用增加交易條件的方式限制摘牌公司的范圍。
該轉讓事項需要進行資產評估和專項審計工作,并將 2014 年 9月 30 日定為審計評估與產權交易基準日,收購價格擬不低于經城投總公司備案的資產評估值。
現資產評估和專項審計工作已經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同步開展,預計需要兩周到三周的時間完成??偣緦徍肆鞒碳皽蕚溥M入產權交易所所需材料的時間約為兩周,預計在今年 12 月 20 日進入產權交易所掛牌。掛牌后需 20 個工作日完成交易,力爭在明年 1 月底前完成股權交易流程,明年一季度完成工商變更。
六、問題與建議 1、該股權存在賬實不匹配的問題 工商備案的股權持有人為市政建設公司,而賬目設置在市政建設處。建議盡快與市財政溝通,明確下一步如何操作。
上海城投公路投資集團企業發展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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