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關于發布《2021年郵政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揭榜掛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郵政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加快推動標準體系落地,扎實推進 2021年郵政業重點標準制修訂工作,我委制定了《2021年郵政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揭榜掛帥”工作方案》,現面向社會公開郵政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揭榜掛帥項目清單。有意向申請揭榜的單位按要求編制《揭榜單位申報材料》 (紙質版一式 2份,u 盤 1份),于 2021 年 2月 28日 17:00前報送全國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中如有疑問,請與秘書處聯系。
材料受理:全國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李婷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北禮士路甲 8號
聯系電話:010-88323312,13671019951
附件:2021年郵政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揭榜掛帥”工作方案
全國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21年 1 月 29日 2021 年郵政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揭榜掛帥”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郵政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加快推動標準體系落地,扎實推進 2021年郵政業重點標準制修訂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國家郵政局領導下,充分調動相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主體的積極性,以經費自籌方式,聚焦《“十四五”郵政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中所列的標準項
目,根據輕重緩急系統研究年度榜單,遴選一批具有較強標準編制能力的單位擔任總牽頭人揭榜攻關,完成標準編制任務。
二、職責分工
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負責“揭榜掛帥”工作的監督指導、立項批準、報局審議等環節;全國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郵標委秘書處)負責“揭榜掛帥”工作具體實施、標準制修訂管理等工作;全國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以下簡稱郵標委委員)負責技術指導把關、標準審查等工作。
三、步驟安排
(一)榜單征集(2020年 12 月底前,目前任務已完成)
郵標委秘書處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征集標準項目需求,根據項目征集情況,結合國家郵政局 2021年重點工作,研提揭榜掛帥制標準項目建議,報局審議,批準榜單任務。
(二)發榜(2021年 1 月底前)
郵標委秘書處通過國家郵政局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科技聯盟通知等多種渠道發布榜單公告,對具備承擔標準編制能力的企事業單位摸排和主動對接,充分吸引優秀團隊積極參與。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單位和主要人員具有署名權,將列入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名單。
(三)揭榜申請(2021年 2 月底前)
相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法人單位可獨立或組建聯合體提出揭榜申請,申請揭榜主體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備參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編制經驗;
2.具備與該標準相關的生產實踐和研發經驗;
3.具備穩定的標準編制人員隊伍,標準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相應職務;
4.全額承擔標準研制經費、會議費、專家咨詢等費用,能夠在指定期限內完成揭榜任務;
5.具備良好的社會誠信,近 3 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組織符合申報條件、有意向揭榜的牽頭單位填報《揭榜單位申報材料》(見附件 2),在 2021年 2 月 28日前報郵標委秘書處。
(四)論證遴選(3月中旬前)
郵標委秘書處組織郵標委委員和行業專家進行集中評審答辯,綜合考慮各申請單位的資質條件、編制能力、揭榜方案可行性等因素,擇優提出擬揭榜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揭榜結果公告。
郵標委秘書處可整合相關資源,發揮企業合力,集中優勢力量,促成標準任務按期完成。
(五)揭榜任務實施
揭榜牽頭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揭榜任務,按進度要求負責標準制修訂工作。郵標委秘書處持續跟蹤項目進展情況,適時組織調研、研討、專家咨詢和標準審查等活動,定期向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匯報標準編制情況。郵標委秘書處溝通協調郵標委委員作為項目指導專家,參與各標準制定指導工作。標準報批稿統一由政策法規司負責報國家郵政局審議。
如遇政策性、不可抗力等因素需延期或終止的,由牽頭單位填寫標準計劃項目調整或終止申請表,報郵標委審批后執行。未經批準調整或終止的標準計劃項目,均按原計劃執行。因揭榜方主觀原因造成標準計劃項目無法按要求完成的,取消其3 年標準揭榜資格。
(六)評榜和激勵
郵標委秘書處負責組織郵標委委員和行業專家對成功完成標準項目開展評榜工作,對標準完成的質量、進度、影響等關鍵指標進行評估,適時公布評估結果。對優秀標準項目和優秀揭榜主體,可通過授予獎牌、發放感謝信、開展培訓、優先推薦行業重要榮譽等多種方式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郵標委秘書處將標準項目“揭榜掛帥”工作列入標準化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迅速行動,合理安排,充分調動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郵標委委員將密切配合,指導
項目開展,確保項目質量;揭榜單位需積極合作,明確目標,穩步推進,確保各項標準項目順利完成。
附件:1.郵政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021年揭榜任務清單
2.揭榜單位申報材料
附件 1
郵政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021 年揭榜掛帥任務清單
序號 標準類別 標準名稱 制修訂 要求完成時間 2021年 2022 年 1.
綠色包裝 標準 生鮮快遞包裝基本要求 制定
√ 2.
快遞循環包裝箱 制定 √
3.
快遞企業包裝回收指南 制定 √
4.
安全作業 標準 郵件快件實名收寄驗視操作 規范 制定 √
5.
寄遞企業應急預案編制規則 制定 √
6.
寄遞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和 響應要求 制定
√ 7.
服務質量 標準 無接觸寄遞服務規范 制定 √
8.
無人車寄遞服務規范 制定 √
9.
醫藥冷鏈寄遞服務規范 制定
√ 10.
智能技術 寄遞無人車技術要求 制定 √
11.
標準 郵政業自動分揀系統技術規范 制定 √
12.
郵政業區塊鏈技術應用指南 制定
√ 13.
產業協同 作業標準 農村客運班線搭載郵件快件 作業要求 制定
√ 14.
信息標準 郵件快件報關信息交換規范 制定
√ 15.
第三方寄遞服務信息交換規范 制定
√ 16.
快件高鐵運輸信息交換與安檢 互認規范 制定
√ 17.
設施設備 標準 郵電日戳技術條件 修訂 √
18.
用品用具 標準 明信片 制定
√
附件 2
2021年郵政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任務揭榜單位申報材料
揭榜標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揭榜牽頭單位:
(加蓋單位公章)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及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填 報 須 知
一、揭榜單位應如實、詳細地填寫每一部分內容。
二、除另有說明外,申報表中欄目不得空缺。請按要求提供附件證明材料。
三、紙質版申報材料要求蓋章處,須加蓋公章,復印無效,申報材料需加蓋騎縫章,并與相應紙質證明材料一起交郵標委秘書處。
四、電子版材料的內容與格式應與紙質材料一致,如不一致以紙質材料為準。
五、揭榜單位對報送的全部資料真實性負責,對能否按計劃完成重點揭榜任務作出有效承諾,并簽署承諾聲明(見“揭榜任務承諾書”模板)。
揭榜單位申報表
揭榜申請單位基本信息 揭榜申請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單位性質
所在 地區
所屬行業
揭榜項目 負責人 姓名
職務及職稱
郵箱
手機
申報聯系人 姓名
職務及職稱
郵箱
手機
合作單位 1 單位全稱
攻關 任務 攻關 攻關
… 單位全稱
攻關 任務 攻關 攻關
標準任務基本信息 揭榜標準名稱
標準簡介 (600 字左右,簡要說明標準制修訂的目的、意義,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國內外情況簡要說明)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標準簡介 擬投入預算 (萬元)
擬投入預算 擬投入預算 擬投入預算 擬投入預算
擬投入人員數量
項目 計劃 項目 項目 時間段 實 施 進 度 實 施 進 度 內 容 20
年 月-20 年
月
20
年 標準完成 完成標準審查和報批。
月-20 年
月
我單位申請材料真實、完整,如有不實,愿承擔相應責任。
揭榜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揭榜標準項目負責人簽字:
揭榜申請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揭榜任務攻關方案 (參考提綱)
一、簡要介紹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二、參與合作單位概況及合作攻關內容。
三、承擔本標準項目所具有的基礎。
(一)已開展相關聯的項目研究;
(二)已經取得的相應成果;
?。ㄈ┮延性摌藴实南嚓P專利技術;
(四)已有相應的人才建設隊伍。
四、標準計劃安排。
(一)進度安排:時間進度、階段性任務、細化目標等;
(二)組織保障機制:團隊、組織方式、協調機制等;
(三)潛在問題及應對舉措。
五、項目經費投入及使用概算。
六、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注:任務書篇幅不宜過長,原則上不超過 8000字,重點描述現有基礎、計劃安排部分。
揭榜任務承諾書
根據 2021年郵政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揭榜掛帥”工作要求,我單位提交了揭榜任務(標準名稱:
)的申請材料。
現就有關情況承諾如下:
1.我單位對所報送的全部資料真實性負責。
2.我單位所報送的材料符合國家保密規定,未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其他敏感信息。
3.相關材料中的文字(圖片)已經由我單位審核,確認無誤。
我單位對違反上述承諾導致的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我單位將根據揭榜工作方案要求,增強大局意識,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在揭榜任務實施期間認真組織、積極推進、加強保障,全力完成標準任務攻關,達到或超過預期目標。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名稱(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揭榜單位相關證明材料
1.揭榜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2.揭榜單位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證明材料。
3.揭榜單位標準研制能力證明材料。(負責起草已發布的標準文本、標準項目負責人的職稱及負責起草的標準文本等)
4.合作參與單位及參與起草人員相關證明材料。
5.標準草案。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