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困難員工申報表 以下內容為 申請人填寫,填寫前請詳細閱讀填表說明 姓名
民族
性別
政治面貌
婚姻 情況 未婚□已婚□離異□喪偶□ 工作單位及崗位
戶籍地址
現居住地
身份證 號碼
聯系電話
一、家庭年收入情況:
本人年收入(元)
A 家庭其它非薪資收入(元/年)
B 家庭儲蓄
C
家庭成員關系 姓名 與申請人關系 性別 公民身份號碼 健康狀況 年收入 (元)
身份
在職/失業/退休/在讀
單位或學校名稱
D
E
F
...
家庭年度總收入+儲蓄合計:(元)
G=A+B+C+D+E+F+... 二、家庭財產情況:
家庭財產 不動產 □沒有 機動車輛(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摩托車除外)
□沒有 □商品房___套,
平方米 □汽車___輛,購買年份___ □自建房___套,
平方米 □其他(有則填寫名稱,數量,購買年份,無則填無)
□拆遷安置房___套,
平方米 □商鋪___套,
平方米 其他財產 □沒有,□有
三、家庭年度致困性剛性支出情況:
醫療費用(廣州市醫保、集團補充醫療或個人購買商業保險報銷、賠付后剩余H 教育費用 (元)
I 其他致困性剛性支出(元)
J
自付及自費部分)(元)
家庭年度致困性 剛性支出合計
K=H+I+J
主要致困原因 本人大病□
供養直系親屬大病□ 本人殘疾□ 家屬殘疾□ 家屬下崗失業□
收入低 □
自然災害□
重大意外事故□
子女上學□
其他
其他單位(家庭成員所在單位)的幫扶救助情況
家庭困難原因及狀況(可另附頁填寫)
本人聲明
1.本人已閱讀填表說明,不存在 填表說明第 1 1 項的情況。
2.本人保證以上所填寫內容均屬實。
3.愿意配合工作人員的各項調查工作,并如實反映情況。
4.當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和家庭人口等基本情況發生變化時,將及時告知本單位工會。
申請人:
日期:
填表說明 1.申請人家庭存在以下情形的,視為 不符合申報條件:(1)擁有 2 套(含)以上商品住房的(擁有 2 套商品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不到當地最低住房標準的除外);(2)擁有商業店鋪或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3)子女進入高收費私立學?;蜃再M出國留學的;(4)非受雇傭經常使用機動車(僅擁有 1輛非申報當年購買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汽車除外)。
2.家庭主要成員是指與職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未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家庭主要成員結合戶口薄、共同居住情況、供養關系等進行確認。實際共同生活而戶口分離的家庭成員,由基層工會 2 人或 2 人以上入戶調查確認后,可列為家庭主要成員。
3.離異有小孩的單親家庭申報建檔時,孩子由撫養方負責建檔,并計算在家庭人口之中,有小孩撫養費的要計算在家庭非薪資收入中。
4.無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應提供殘聯出具的二級以上殘疾證明、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或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鑒定結論等。
5.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即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主要包括:(一)工資性收入。指家庭成員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等。(二)家庭成員退休金、企業補貼、企業年金等;遺屬生活補助、生活補償(助)費等;各種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各類貨幣存款及利息、有價證券及紅利;各種性質的經營性收入、租賃性收入等;其他應當計入的家庭收入。
6.申報材料中需要填寫的“本人年收入”以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為依據確認。
7.家庭主要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若無法出具有效的在校證明或無勞動能力證明的,統一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依據計算工資收入。
以下內容由 所在單位工會填寫 調查情況
公示結果:
□無異議 □有異議,異議是:
家庭成員情況 是否屬實
家庭收入/支出是否準確、屬實
家庭收入/支出相關憑證是否齊全
家庭財產 不動產 □沒有 機動車輛(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摩托車除外)
□沒有 □商品房___套,
__平方米 □汽車___輛,購買年份___ □自建房___套,
__ 平方米 □其他(有則填寫名稱,數量,購買年份,無則填無)
□拆遷安置房___套,__ 平方米 □商鋪___套,
__平方米 其他財產 □沒有,□有
經調查核實,申請人
的情況
?。ǚ?不符合)集團公司困難員工申報建檔條件。
調查人員:
聯系手機:
年
月
日
所在單位工會意見
工會主席:
?。ㄉw章)
年
月
日 備注:股份二級單位需蓋股份二級單位工會及股份公司工會印章
集團公司職工互助保障中心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