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財政局關于加大力度運用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政策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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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各區財政局、大鵬新區發展和財政局、深汕特別合作區發展改革和財政局,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各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相關金融機構,政府采購供應商:
自 2016 年底我市推行政府采購訂單融資試點改革以來,在各參與方的共同努力下,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功能,進一步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中國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銀發〔2018〕162 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加大力度運用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政策支持企業發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定義
本通知中的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是指:參與我市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憑借其所獲取的政府采購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政府采購合同,向金融機構提出融資申請,金融機構以供應商信用審查和政府采購信譽為基礎,按便捷貸款程序和優惠利率,為供應商發放無財產抵押貸款的一種融資模式。
二、基本原則
(一)政策引導,自主自愿。財政部門對政府采購訂單融資進行政策引導,提供技術支持,加強監督管理。金融機構自主決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服務以及貸款額度、貸款利率等,供應商自主決定是否選擇參加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并自由選擇合作金融機構。
(二)市場主導,風險自擔。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干預金融機構與供應商之間的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金融機構和供應商自行承擔政府采購訂單融資的業務風險,財政部門不為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
保。
三、參與主體
(一)供應商
供應商向金融機構申請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應當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1.已獲得深圳市政府采購項目的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政府采購合同;
2.具備依法履行政府采購合同以及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信用記錄;
4.金融機構要求的不屬于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的其他條件。
(二)金融機構
有意向開展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的金融機構,在業務開展前向市財政局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金融機構基本情況,包括經辦部門及聯系人員信息;
2.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具體方案及融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名稱、申請條件、貸款額度、貸款利率、貸款期限、業務流程、審批時效、優惠承諾等;
3.對提供材料真實性、自行承擔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風險等事項的承諾;
4.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市財政局對滿足上述條件的金融機構及其融資產品信息,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的“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專區”予以公布。
四、融資基本流程
(一)融資申請。有融資需求的供應商可根據自身情況,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的“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專區”中查詢金融機構信息,自主選擇金融機構及其融資產品,憑政府采購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政府采購合同向金融機構提出融資申請。
?。ǘ┤谫Y審核。金融機構對供應商進行融資信息審查,決定是否為其提供融資,做好預授信。雙方達成融資意向后簽訂融資協議,確定融資成交信息并約定融資回款賬戶。金融機構應于每月 10 日前向市財政局反饋上月度融資業務情況。
(三)賬戶管理。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前確定融資的,供應商將約定的融資賬戶在合同中予以載明;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后確定融資的,如需修改賬戶信息的,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變更合同賬戶申請,經采購人確認后,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合同賬戶變更補充協議》并由采購人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公示。
(四)發放貸款。供應商向金融機構發出提款申請時,金融機構對融資回款賬戶確認無誤后,根據融資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供應商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后,原則上不得變更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合同中的賬戶信息,確需變更的,供應商須向金融機構書面申請,經金融機構同意后方可變更。
(五)歸還貸款。采購人將采購資金支付到政府采購融資合同約定的融資回款賬戶,供應商根據融資協議的約定按時歸還貸款。銀行按融資協議約定,從融資回款賬戶中收回貸款。
五、職責要求
(一)市財政局統籌做好政府采購訂單融資的政策引導和技術支持,積極為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搭建平臺。市區財政部門要為金融機構和供應商之間開展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提供相關必要信息,協助金融機構強化政府采購合同項下的融資回款賬戶控制,加強供應商誠信體系建設。
(二)金融機構要轉變抵押擔保的傳統信貸觀念,對依法合規經營、信用資質良好、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開展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財產抵質押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條件,不得收取融資利息之外的額外費用。要建立綠色通道,安排專人定向服務,優化審查流程,簡化審查手續,為供應商融資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要對履約記錄良好、誠信資質高的中小微企業,在融資額度、利率優惠等方面給予更大支持。
(三)供應商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真實、完整、準確地向金融機構提供融資審查所需相關材料。與金融機構簽訂融資協議后,應將約定的融資回款賬戶作為政府采購訂
單融資合同資金回款的唯一賬戶,不得隨意變更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合同的回款賬戶。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合同履約,嚴格按照按融資協議約定歸還貸款。
(四)采購單位要積極配合金融機構和供應商開展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在合同簽訂、驗收付款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不得干預供應商選擇金融機構融資,不得無故拖延支付合同資金。要配合金融機構鎖定融資回款賬戶信息,不得將資金支付到供應商的其他賬戶,以保障貸款資金的安全回收。
(五)采購代理機構要積極配合做好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工作,在供應商領購采購文件、領取中標(成交)通知書時主動宣傳介紹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政策。在采購文件、中標(成交)通知書中列明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指引條款,明確告知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需要融資時可以申請政府采購訂單融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市財政局與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信息共享,發揮部門合力,協同推進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工作,積極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和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訂單融資。
(二)加強責任追究。供應商弄虛作假或以偽造政府采購合同等方式獲取融資,或無故不按時還款的,金融機構可以解除融資協議。除按融資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視情節輕重,依據《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作出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金融機構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發布不實信息或虛假宣傳,或違背服務承諾開展融資的,由市財政局視情況予以約談,責令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參與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的資格。采購單位干預供應商選擇金融機構融資、無故拖延支付合同資金的,由市財政局視情況予以約談,責令限期改正。
(三)加強宣傳推廣。市財政局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開通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專區,定期發布并動態更新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政策、信息、數據。市財政局按月統計各金融機構在我市開展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業務的數據,按照實際放貸規模從大到小進行排序,將數據對外公開并抄送市區財政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
七、其他事項
(一)《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開展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深財購〔2016〕44 號)、《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更新政府采購訂單融資試點金融機構名
單等事項的通知》(深財購〔2018〕36 號)及《深圳市財政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訂單融資改革工作的通知》(深財購函〔2019〕1625 號)不再執行。
(二)與《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采購合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財購〔2019〕43 號)中關于合同賬戶變更內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為準。
(三)有關政府采購訂單融資的業務流程、金融機構申請參考模板、合同賬戶變更補充協議參考模板、業務統計數據等資料和信息,可到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政府采購訂單融資專區”查詢、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政府采購訂單融資線下業務流程
深圳市財政局 2020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