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于《中共 X XX 市委
X XX 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的起草說明
2015 年 3 月中央頒發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 號)(以下簡稱《決定》),提出了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這是黨中央加快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從全局出發作出的一項戰略性決策。2016 年 2 月省委省政府下發了《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遼委發〔2016〕5 號)(以下簡稱《意見》),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精神,XX 市供銷社代起草了《中共 XX 市委 XX 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將起草工作的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 一、《實施意見》起草的背景和過程
為貫徹落實中央《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見》精神,在分管市長的親自領導下,市供銷社組織全市供銷系統廣大干部職工深入學習貫徹中央《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見》,領會精神實質。按照要求,市供銷社成立了由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實施意見》起草小組。為使《實施意見》切合我市實際,具有指導和操作性,起草小組深入兩縣五區開展調研,多次召開黨組會議討論研究,廣泛征求全系
2 統干部職工的意見,并赴山東、河北等地學習考察貫徹落實《決定》精神的有關情況,借鑒外省經驗,4 月末形成了《實施意見》草稿。5 月初征求了中直、省直、市直 23 個部門的意見,其中沒有修改意見的 19 家,提出修改意見的 4 家。市供銷社對 4 個部門提出的修改意見逐條梳理,列出清單,共計 15 條。重點對財政資金扶持、農民專業社管理等 12 條意見進行修改,經過與有關部門多次溝通,反復修改,達成了共識,最終形成了一致意見的《實施意見》,并呈報志成副市長審閱同意提報請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二、《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三個版塊,5 部分 20 條。
第一版塊,帽段和第一部分,主要闡述的是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共 3 3 條。
主要包括: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提出了到 2020 年,通過創新為農服務體系、創新基層組織體系、創新社有企業運營體系和創新聯合社治理體系,把全市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行更高效、行業指導更有力的合作經濟組織體系,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成為黨和政府密切聯系農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切實在推進全市轉型振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發揮更大作用。
第二版塊,第二部分到第四部分,主要闡述的是深化全市供銷合作社改革的主要內容,共 4 14 條 。
3 主要包括:
一是拓展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主要是創新農業生產服務方式,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加強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流通網絡建設,推進多種形式的產銷對接;加快發展電子商務步伐,開辟“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新渠;強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功能,加快建設農村綜合服務社和城鄉社區服務中心(站);穩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鼓勵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合作社開展內部資金互助業務。
二是完善基層組織體系,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主要是強化基層社合作經濟組織屬性,通過勞動合作、資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種途徑,廣泛吸納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入社,不斷強化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推進基層社分類改造,將基層社改造納入當地小城鎮發展規劃。對經濟實力各異的供銷社采取不同的方式,來提升、恢復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能力;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發揮供銷合作社的組織優勢,通過成立一批帶動力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聯合社,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大對基層社發展的扶持力度,扶持供銷合作社的政策要向基層社傾斜,支持符合條件的基層社作為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工商登記注冊。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注冊后的基層社,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可轉交注冊后的基層社持有和管護。
三是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增強內在發展活力和動力。主要是構建聯合社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市級供銷社要充分
4 發揮領導全市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的作用,研究制定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服務全系統改革發展;構建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推進社有企業并購重組,在農資、糧油、農產品等重要涉農領域和再生資源行業,加快培育經營規模大、市場競爭力強的龍頭企業;培育社有企業新型業態,大力推進經營業態和商業模式創新,不斷拓展經營服務領域;理順聯合社與社有企業的關系,聯合社機關要切實把握好社有企業為農服務方向,加強社有資產監管,促進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創新聯合社治理結構,切實履行加強行業指導、落實為農服務職責。
第三版塊,第五部分,主要闡述的是加強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領導,共 3 3 條。
主要包括:
一是強化統籌協調,落實領導責任。成立全市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形成長效機制。相關部門加大財稅、用地等政策支持,妥善解決供銷合作社歷史遺留問題。三是加強自身建設,強化干部職工能力素質培養。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激發供銷社發展活力和內生動力,打造過硬的干部職工隊伍。充分發揮供銷社在全市農業發展建設中的骨干和帶動作用,為轉型振興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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