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科技檔案是實驗室、學校乃至國家的寶貴文化財富,是科技人員科學研究活動的真實記錄,是進行科研工作的依據和必要條件之一,因此科技檔案必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維護科技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為此應用離子束物理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特制訂以下管理辦法:
一.
科技檔案含義:記述和反映我實驗室的科研活動、歸檔保存作為真實歷史記錄的科技研究材料。
二.
由一實驗室付主任負責科技歸檔工作,圖書管理員配合檔案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每一課題組組長負責其課題的科技文件和材料的積累、整理和課題執行期間的保存、以及結題時的歸檔等具體工作。若課題結題時,課題組沒有完整的科技文件材料積累和歸檔,實驗室有權停止該課題組所有成員的新課題的申請。
三.
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是科研人員(包括研究生)的重要職責,作為考評科研人員(包括研究生)的主要條件之一。
四.
嚴格執行國家的保密制度和知識產權政策,維護科技檔案的安全和必要的機密性。
五.
科技文件的歸檔范圍:
1)計劃材料:開題報告、任務書、委托協議書、合同、研究計劃、工作方案等。
2)記錄材料
研究記錄包括實驗記錄、儀器調試記錄、原始數據、程序調試記錄;研究中的各種設計材料;圍繞課題進行的各種學術報告。
3)總結材料
研究課題的論文、報告和專著;階段性工作總結、年終總結和結題總結;理論計算程序;研究成果的鑒定材料;研究的經費使用情況。
4)其他歸檔材料
實驗室所有儀器使用說明原件歸檔;所發表論文的抽印本原件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