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歌劇是一種綜合藝術,是一種詩歌、美術、燈光、舞蹈而以音樂為主的戲劇形式,藝術歌曲是一種聲樂體裁,即帶鋼琴伴奏的獨唱歌曲,但兩者都是美聲唱法,本文通過兩種不同藝術形式發生、發展及演唱風格等方面的論述及以及兩者在演唱中聲音運用的異同進行對比,進而為聲樂演唱者掌握歌劇和藝術歌曲的演唱特點提出個人的認識和體會。
[關鍵詞]歌劇 藝術歌曲 演唱 聲音運用
藝術歌曲與歌劇在聲音上的不同與他們的起源有著密切的關系。藝術歌曲是產生于19世紀的德國和奧地利,在德語中,人們將其稱為Lied,寓意為“浪漫”的歌曲。藝術歌曲是一種獨立的聲樂體裁,這種聲樂體裁的特點是鋼琴伴奏的獨唱歌曲。在17世紀的德國,當反映宗教的清唱劇占據主流地位的時候,藝術歌曲就作為反映人民日常生活的一種特殊的藝術形式而存在,它不同于16世紀的圣詠和復調歌曲,這是一種新的音樂體裁,因此,我們說它是一種可以和歌劇或教堂音樂平分秋色的聲樂體裁。這種音樂形式的發展經過了長的過程,直至19世紀在德國和奧地利出現了一批成就顯著的藝術家,藝術歌曲的發展才達到高潮,同時在這一時期也出現以音樂會演唱為生的歌唱家和不同于歌劇演唱的演唱風格。歌劇和藝術歌曲在聲音的運用上更是存在極大的差異
一、音區寬窄方面的異同
(一)歌劇藝術對音區的要求。一般來說,歌劇在演繹的過程中,為了能夠更好地表現強烈的矛盾沖突以及特定的歌劇情感,突出歌劇的綜合性的特點,因此,歌劇就需要借助較大的音域來實現,所以作為大型的聲樂作品,歌劇的音域都是比較寬泛的,在演唱的過程中,歌劇的演唱技巧相對來說更難以掌握和控制,所以在表現歌劇技巧的過程中,音域較窄的一些演唱家在演唱的過程中是有一定的難度的。比如我們所熟知的普契尼的歌劇《燕子》,這部歌劇中瑪格達的詠嘆調《誰能猜出多蕾塔的美夢》,音域就是從小字一組的c到小字三組的c,這中間跨越兩個八度。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很多,這都足以證明歌劇藝術音域的寬泛。
(二)藝術歌曲對音區的要求。藝術歌曲則不同于歌劇藝術,在演唱方面它最大的特點是要求吐字要清晰,而且語調要細致,它并不糾纏于對技巧的追求上,因此,它的音域相對歌劇演唱較窄,中聲區是其主要的運用區域。當然,并不是所有的藝術歌曲都是運用較窄的區域,也有一部分的藝術歌曲的音域達到了9度甚至是10度,比如舒曼的《月夜》、莫扎特的《搖籃曲》、舒伯特的《紡車旁的瑪格麗特》等名作。因此,藝術歌曲的演唱可以選用音區較窄的演唱家。藝術歌曲往往適用于剛剛開始學習聲樂的同學,他們在學習的過程中可以選用一些較為簡單的藝術歌曲來完成演唱,而歌劇藝術中的詠嘆調則適合用來訓練和提高學生的歌唱技巧和聲樂形象的塑造,往往對于一個演唱家聲音全面技巧的穩定以及個性化的訓練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音量大小方面的異同
(一)歌劇演唱對音量大小的要求。我們知道,歌劇藝術的綜合性較強,壯觀的舞臺藝術就決定歌劇藝術的進行需要龐大的樂隊伴奏,因此,這就要求演唱者要有足夠大的音量,只有演唱者的音量足夠宏大有力,才能使人聲與樂隊的聲音相抗衡,才能實現樂隊與人聲的協調一致。為了能夠巧妙的配合采用管弦作為伴奏的樂隊,就要求演唱者必須要具備堅韌而有力的聲音。例如:歌劇《伊凡·蘇薩寧》中安東尼達的詠嘆調《我悲傷啊,我痛苦》,歌曲由一個“P”的弱音開始,一個樂段之后就變成了“mf”中強,一個樂段后是“f”強,之后又是“mf”和“P”,音量強弱的變化十分豐富,讓演唱者的技巧得以充分的展示。
(二)藝術歌曲對音量大小的要求。而藝術歌曲與歌劇藝術有所不同,我們一般將藝術歌曲視作是在演唱會所演奏的歌曲,作為一種小型的聲樂體裁,藝術歌曲多是細膩與浪漫的。為了展現藝術歌曲是在室內演唱的特點,其伴奏多采用鋼琴來完成,這就要求演唱者不需要運用極高的音量來完成作品的演唱,但需要演唱者能夠根據伴奏以及歌曲的需要來自行調整音量的大小,不需要太大的幅度變化,也可以運用相對較弱的音量來完成演唱,一般來說,藝術歌曲在演唱的過程中音量是相對平穩的,這也要求演唱者要能夠控制好自己的氣息。例如:著名的藝術歌曲《母親教我的歌》,德沃夏克的一個代表作,全曲一直在“P”和“f”的音量轉換中進行,最后在“pp”的音量中結束,這首作品要求演唱者對聲音的控制和把握必須要到位,歌曲中出現多次的漸強和漸弱,但由于歌詞的含義,歌曲中不可能出現強烈的“mf”或是“fff”這樣的重音,這都需要演唱者能自主實現。這就足以看出藝術歌曲在音量方面與歌劇藝術的不同。
三、音色個性方面的異同
(一)歌劇演唱對音色的要求。歌劇藝術與藝術歌曲兩者在演唱的過程中,除了在音域、音量方面有所不同以外,在音色的處理上也存在細微的差別。對于歌劇,演唱者對音色的需求必須要明亮,只有音色明亮,才能讓演唱者準確的把握歌劇中人物角色的鮮明特征以及人物心里的變化過程,也只有如此,演唱者才更能夠在及其龐大的樂隊伴奏中淋漓盡致的展現自己美妙的聲音。例如歌劇《茶花女》的《飲酒歌》中,在男女主角在演唱的過程中,還有其他角色也在合唱,他們就是為男女主角的演唱做鋪墊,因此,要想將作品中的人物的形象生動細致的表現出來,要想把故事的情節完整的敘述出來,就必然需要男女主角在演唱的過程中要保證的聲音的力度足夠高,音色到位。
(二)藝術歌曲對音色的要求。對于藝術歌曲,它對音色也有一定程度的要求,不過這種要求與歌劇藝術并不一樣,相對歌劇藝術對音色明亮的要求,藝術歌曲的側重點卻是在另一個方面。作為一種室內的演奏方式,藝術歌曲的規模較小,為了能夠突出歌曲中細膩、浪漫的情感,就需要演唱者在演唱的過程中能夠實現音色的多變,并且要求有婉轉的語調,另外,能夠含蓄的處理聲音也是藝術歌曲對演唱者的要求。例如:舒伯特的《美麗的磨房女》和《魔王》,作品中最突出的一大特色就是同一個演唱者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就需要演唱者在演繹的過程中能夠根據角色的需要,相應的進行情緒的轉變,語調的轉換和音色的調整,不然就很難成功的完成演出。
四、聲音強度方面的異同
(一)歌劇演唱對聲音強度的要求。歌劇還要求演唱者在進行表演的過程中能夠準確的把握好不同角色的不同情感,這就使得演唱者的聲音必須具備較寬的音域,從而能更好地實現不同角色對不同音區的轉換。但是演唱者在完成表演時,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那就是必須具備有力飽滿的氣息,演唱者在歌唱的過程中,其主要的聲音的位置是居中偏后一點的,聲音要求很明亮,很集中,穿透力很強,在演唱者演唱的過程中,無論其聲音轉換到哪個聲區,較濃的胸聲是自始至終一直存在著的。因此,歌劇藝術對演唱者在聲音強度上的要求是要有足夠濃厚、飽滿的氣息,聲音的線條要足夠粗獷而結實,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完成對歌劇藝術的演唱。
(二)藝術歌曲對聲音強度的要求。相較歌劇的大型化,藝術歌曲則是小型的演唱形式,以鋼琴為主的伴奏方式就決定了演唱者在演唱的過程中對音量的高度要求并不高,相反需要演唱者的聲音相對控制的較小,才能更好地配合鋼琴的演奏,從而實現鋼琴細膩、舒緩的伴奏特點。這都與歌劇藝術對聲音的要求不同,在聲音的強度上,藝術歌曲也自然區別于歌劇這一藝術表現形式。演唱者在演唱藝術歌曲的過程中,其聲音的發生位置一般是居中并相對靠前的,為實現藝術歌曲舒緩的特點,要求演唱者的氣息要處于相對平穩的狀態,同時也不失開放,聲音集中地進行演唱,不同于歌劇對聲音高強度穿透力的要求,藝術歌曲只是需要聲音具備一定程度的穿透力。歌劇與藝術歌曲在演唱中對于聲音的運用中兩者既有相似性,也不盡相同。
結語
對于歌劇與歌曲藝術,我們只有充分地了解到它們在聲音運用上的不同,才能夠更好地認識到這兩者的精華所在,才能在演唱的過程中巧妙的運用各種演唱技巧,將這兩種不同的聲樂體裁演唱的更合理、更準確。
(責任編輯 蔣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