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峰
摘要:高層建筑由于功能復雜、樓層高、人員多、體量大,一旦發生火災,危險性較大,通過調查分析我國火災事故發現,80%以上事故原因與消防安全疏散有關。高層建筑安全疏散是降低火災傷亡的重要環節,如何選擇最佳逃生路線對保障人們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文章重點論述了高層建筑火災特點及人員疏散危險性,針對當前高層建筑安全疏散存在的安全疏散設計不足、安全疏散管理疏忽、安全疏散方式單一、安全疏散法規不健全四方面問題展開分析,并提出了加強防火安全疏散設計、提高高層建筑火災安全疏散逃生技巧相關知識、科學編制消防應急逃生預案并強化演習頻率、以立法為依據確保安全疏散工作的落實四方面策略,促進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疏散工作有效實施,保障人們生命財產安全。
關鍵詞:高層建筑;
消防安全;
安全疏散;
逃生自救
近年來,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人口密度增加,高層建筑便于人們居住、娛樂和辦公,各個城市高層建筑數量都越來越多。而高層建筑火災危險性較大,由于用途復雜、人員密集,一旦發生火災救援難度大,因此高層建筑人員安全疏散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通過對以往高層建筑火災傷亡事件的分析可知,大部分火災事故都是由于日常安全管理存在疏忽,安全避難區域占用,安全出口封堵、疏散指示標志異常、人員缺乏基本逃生知識等,錯過了最佳疏散時間,導致高層建筑起火后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一、高層建筑火災特點和人員疏散危險性分析
(一)高層建筑火災特點
第一,高層建筑火災蔓延速度快,短時間內易造成立體火災。由于高層建筑內部設施復雜,樓梯間、電梯間、管道井等設施數量多,在火災初期易形成煙囪效應,蔓延速度最高會達到5m/s,水平蔓延速度也達到0.8m/s,受到高空風力及火場小氣候影響,高層建筑火勢蔓延迅速,建筑物內煙霧彌漫。第二,人員密集,疏散困難。高層建筑垂直距離長,如果發生火災,電梯不能正常運行,樓梯疏散需要時間較長,一旦發生火災,人們情緒緊張,恐慌心理會影響疏散效率,人員疏散速度低于火災蔓延速度,在人員缺乏火災安全知識的情況下,自救能力弱,火場逃生缺乏組織,極易造成踩踏事故。第三,消防裝備受限,增加了火災撲救難度。高層建筑起火一般采用登高消防云梯車、直升機等救援工具實施救援,但由于消防云梯車最高救援高度為100m,而高層建筑如果超過100m,云梯車難以實施救援。高層建筑固定消防設施一般水壓不足,難以垂直供水,供水壓力一旦增加到2.0MPa,就會導致水帶接口破裂。高層建筑內部消防設施功能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影響人員疏散逃生。
(二)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疏散危險性分析
高層建筑人員疏散困難,易形成立體火災,滅火救援裝備作業受限。其危險性主要體現在:第一,人群疏散困難。人群疏散困難主要由于人們普遍缺乏火災疏散常識,對疏散環境不了解,不利于迅速疏散,建筑疏散空間暢通可以提高疏散效率。第二,安全疏散時間長。高層建筑疏散過程中,人們往往從消防樓梯撤離,第一時間大量人員涌入安全通道,易造成阻塞,人員疏散效率低。高層建筑人員密集,層數多,內部人員對疏散線路的熟悉程度直接影響疏散效率,如果建筑物內部人員缺乏必要的疏散常識,對疏散線路不熟悉,易造成擁擠和混亂,增加了的疏散時間。第三,火災煙氣影響大。高層建筑發生火災受到風力影響,導致煙氣流動速度快,籠罩建筑物內外,煙氣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氣體,火場能見度較低,如果人們不做保護措施,易發生一氧化碳等中毒,導致窒息。第四,疏散通道不通暢。高層建筑結構較為復雜,安全出口、消防樓梯間堵占、安全標識不清晰等,一旦發生火災,人們在毫無思想準備情況下驚慌而逃,易喪失理智,缺乏應對能力。第五,被困人員情緒恐慌。高層建筑起火人們逃離往往選擇熟悉路線,火災現場人們出于歸巢性、趨光性、恐煙性、從眾性心理,容易喪失基本的判斷能力,難以正確選擇逃生路線,還會導致踩踏、擁堵、跳樓等情況發生。
二、高層建筑安全疏散存在的問題
(一)高層建筑安全疏散設計的不足
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是確?;馂陌踩枭⒌那疤?,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重要保障。傳統高層建筑體量小、功能單一,難以適應現代化火災防控要求。由于高層建筑集中在城市商圈地帶,投資成本較高,高層建筑設計人員在設計過程中,往往過于注重應付消防審批,在疏散出口設計方面,為了節約投資,壓縮了安全疏散通道數量和面積,導致疏散距離過長。部分開發商將消防電梯設計與普通電梯等同,未能設置排煙口、自然通風和防排煙設施,無限度壓縮樓梯間面積和數量,導致高層建筑安全疏散及人流組織的設計先天不足。
(二)高層建筑安全疏散管理的疏忽
高層建筑日常消防管理存在疏忽,物業管理者雖然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設置了一定的消防設施,但消防設施日常缺乏保養,不能按照要求定期檢查,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設施不能有效投入使用,延誤火災的撲救。部分高層建筑分別租賃給多家單位,建筑使用過程中缺乏配合,不能制定嚴格的管理辦法,導致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設備損壞,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具體表現為:第一,消防控制中心不能正常運行。設備損壞不能及時修復,消防設施系統不能發揮作用,火災發生后不能及時報警及啟動滅火設施,延誤火情救援時間。第二,疏散通道監管疏忽。高層建筑封閉樓梯間、應急指示標志等破損不能及時修復,公共聚集場所隨意堆放雜物,常閉式防火門不能正常關閉,防火卷簾不能正常下落,不能起到防火、防煙功能。第三,避難間設置不規范。目前,高層建筑避難層配備較少,且避難層與設備層共用現象普遍,占用了避難層凈面積。第四,缺乏對消防安全的必要投入。地產商及物業在利益驅使下,規避消防安全的必要投入,部分開發商偷工減料,給消防安全帶來嚴重消防隱患。部分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排查問題仍不能得到整改,消防責任主體落實不明確,缺乏長效治理機制。
(三)高層建筑安全疏散方式單一
近年來大中城市人口密度加大,高層建筑高度也越來越高,隨著人們需求的提高,高層建筑功能越來越復雜,一旦出現火災,如果不能及時組織人員科學疏散,將會造成嚴重的后果。高層建筑發生火災,如果僅僅借助樓梯疏散,大量的人員集中在樓梯間,這種單一的樓梯疏散方式不能滿足人員疏散要求。因此,疏散設計中,部分高層建筑在10層和50層建筑樓梯寬度一致,但由于50層建筑人員數量多,緊急情況樓梯間煙霧彌漫,致使能見度不足,疏散會出現擁擠和堵塞現象。樓梯疏散僅僅針對身體健康人士設計,不利于孕婦、小孩、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疏散,因此傳統樓梯疏散不能完全滿足當前高層建筑疏散需求。
(四)高層建筑安全疏散法律法規的不健全
我國公安消防部門針對高層建筑頒布了相關法律政策,運用法律武器約束高層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明確了高層建筑的管理條款和責任,強化了消防監督管理,規避高層建筑火災隱患。但目前我國消防法相關條款缺乏對法律追責的明確規定,懲戒措施不嚴格,基層對消防法的執行力弱化。目前,公安消防機構警力不足,日常執勤任務繁重,配置在消防監督培訓教育崗位人員較少,消防宣傳教育工作不全面、不深入、震撼力不夠。安全疏散方面法律法規較少,安全疏散逃生制度過于籠統,僅局限在對消防演練及疏散通道暢通、消防車道及安全出口不得占用等要求。但法律法規缺乏對疏散通道堵占的相關追責措施,法律懲處力度薄弱,法律法規存在滯后性,影響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高效管理。
三、提高高層建筑安全疏散效率的對策
(一)加強防火安全疏散設計
為了縮短疏散行動時間,提高疏散效果,高層建筑安全疏散應根據建筑火災煙氣流動速遞快、蔓延迅速等特點,設置科學的疏散通道,并根據建筑物特征提供完善的疏散方法,確保緊急情況下,建筑物所有人員可以第一時間撤離火場安全疏散是建筑物設計的前提,客觀分析建筑物功能、性質制定防火措施,確保消防疏散通道通暢。建筑物安全疏散設計應安裝火災報警系統,包括煙感、溫感、光感等,同時做好防火分區設計,對火勢起到阻隔作用。樓梯設計應按照消防安全標準,避免疏散與救援樓梯發生干擾。安全疏散方法是在有限的高層建筑設施環境下,保障建筑物內人員自由無障礙的疏散,提高人們對火災的反應速度,包括行動不便的人群能夠第一時間安全撤離。保證在建筑物過火破壞之前,被困人員可以及時疏散。
(二)普及高層建筑火災安全疏散逃生技巧
人們在日常工作、生活過程中缺乏對安全標志的關注,一旦發生火災,不能采取科學的自救措施,往往錯過最佳逃生時機。單位人員應及時普及安全疏散逃生知識,火災初期應利用現有滅火設備組織人員撲滅初期火災,當火情難以控制時,應及時組織人員從就近疏散通道逃生,避免人員傷亡。日常工作中,應加強對人員用火、用電安全培訓,使其掌握必備的滅火、逃生、報警程序等相關知識,通過培訓使員工了解建筑物內部結構及疏散逃生路線。安全疏散是社會消防宣傳教育的重任,只有提高對消防安全的重視,才能從基層筑起消防安全堡壘。
(三)科學編制消防應急逃生預案并加強演習
單位編制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是一項較為繁雜的系統工程,應發揮消防、管理、技術、醫療等專業協同配合,消防應急預案應熟悉建筑物機構、各專業知識,避免各專業交叉與重復。高層建筑火災事故應明確各專業職責和分工,客觀分析火災危險性。消防應急預案內容包括人員疏散平面圖、物資疏散注意事項、不同著火點疏散路線、易燃易爆安全措施、疏散物資臨時堆放點、滅火組織、醫療救援等。消防應急預案批復后,應組織各部門對消防應急預案的宣傳與培訓,定期按照消防應急預案演練,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分工,根據職責變動、消防設施位置變動、火災危險源變動等情況及時改進消防應急預案,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推動立法,確保安全疏散工作的落實
我國相關部門對消防監管缺乏主動性,法律法規存在一定滯后性。日常監管過程中缺乏動態監管,對崗位資格審查、安全疏散預案制度管理、疏散演練落實等缺乏深入監督和管理。第一,應推動立法,明確部門和單位職責。公安消防機構在對地產商、物業公司提交的建筑物安全審核時,應提高審查標準,確保安全出口數量、安全疏散通道寬度等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要求,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完好,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是否完備。第二,消防安全培訓考核納入立法。要求各單位定期組織消防知識考試,提高建筑物人員的必備消防安全知識和疏散逃生技能。第三,消防演練納入立法。單位不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演練,使員工熟練掌握疏散逃生技巧。第四,加強對安全疏散工作的檢查,抽查單位防火責任人、安全人員對消防安全疏散工作的掌握情況。第五,加大追責力度,對違規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損壞消防設備設施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對消防演習弄虛作假、防火材料以次充好等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四、結語
我國高層建筑數量不斷增加,目前安全疏散方式仍延續傳統樓梯疏散,單一的疏散方式難以滿足當前防火要求。文章客觀分析了當前高層建筑安全疏散逃生危險性,通過對問題深入剖析,引導人們科學的疏散逃生方式,延長安全疏散逃生時間,普及了消防安全逃生技巧,提高各單位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同時,應定期組織人員防火疏散演練,提高對消防設施檢查,創新疏散逃生方式,在消防安全管理過程中關注生命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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