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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最新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題庫(合集)

      發布時間:2025-06-15 01:13:55   來源:心得體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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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最新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題庫(合集),供大家參考。

      2023年最新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題庫(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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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題庫篇一

      一、判斷題(每10道題為一個章節)

      1.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

      2.我國在煤礦安全管理工作中,堅持“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3.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
      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罰款。(×)

      4.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5.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6.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 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7.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接到報告的人員可以根據生產情況進行處理。(×)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

      9.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無權再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10.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崗位工作業績考核的標準之一。(√)

      11.根據安全工程的觀點,事故僅來源于人的不安全行為。(×)

      12.安全文化建設的主要目的,是運用科學的、理智的觀點,將“安全第一”的概念變為人們生活中的習慣。(√)

      13.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造成事故 的直接原因。(√)

      14.企業各級行政正職一直到班長都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15.某人與某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在第一天上班的途中遇到車禍死亡。這個人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16.安全評價是對建設項目或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和評估,為了達到評價的目的,評價單元的劃分要求必須一致。(×)

      17.安全生產“五要素”是指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責任、安全科技和安全管理。(×)

      18.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9.安全現狀評價是針對系統、工程的安全現狀進行的安全評價。(√)

      20.事故隱患是指作業場所、設備或設施的不安全 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21.在褶曲構造中,向斜軸部的殘存應力要比背斜軸部的大,因此,有瓦斯突出的礦井,向斜軸部是瓦斯突出的危險區。(√)

      22.煤層底板等高線的延伸方向就是煤層的走向。(√)

      23.通過采掘工程平面圖可以了解各項采掘工程的進度、位置等,并可依此進行施工設計、指揮生產、確定開采順序、實現采掘平衡。(√)

      24.一般采煤工作面應與主要裂隙的走向成20°~40°的夾角,以便減少片幫事故。(√)

      25.井下采掘工作破壞了原巖應力的平衡狀態,會引起巖體內部應力重新分布。(√)

      26.采煤工作面單體液壓支柱要全部編號管理,牌號清晰,不缺梁、少柱。(√)

      28.煤礦井下受水害威脅的地區,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這一原則。(√)29.井下防水閘門不必采用定型設計。(×)30.采掘工作面需要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制定安 全措施后,不必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31.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可以摻混使用。(×)

      32.在采煤工作而,可一次裝藥,分組起爆。(×)33.在一個采煤工作面嚴禁使用2臺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34.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35.未經導通編號的電雷管可以發放使用。(×)36.被筒炸藥具有較高的安全性能和威力大的特點。(×)

      37.在爆破施工中,雜散電流、靜電感度、雷管、射頻感應電等均可引起電爆網路中雷管早爆。(√)38.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可以由爆破工和班組長共同操作完成。(×)39.爆破時,通電后出現未爆炸的現象,即為全網路拒爆。(√)例:(12年寶積山炸小窯)40.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 用毫秒爆破。(√)例(紅黃蘭白綠)

      41.煤礦生產中產生的煤塵都具有爆炸危險性。(×)42.煤塵只有呈懸浮狀態并達到一定濃度時才有可能發生爆炸。(√)

      43.有其他可燃氣體的混人往往使瓦斯的爆炸下限降低。(√)

      44.因為粉塵是固體,所以飄浮在空氣中的煤塵不會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

      45.開采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巖)與瓦斯(m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煤層時,兩個工作面之間可以串聯通風。(×)

      46.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下行通風。(×)

      47.采區進(回)風巷未貫穿整個采區,或者雖貫穿整個采區,但一段進風、一段回風為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48.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線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頂板冒落嚴實。(√)49.永久性防火墻的管理,應不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50.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
      改變礦井通風方式、主要通風機工況以及井下通風系統時,對均壓地點的均壓狀況不必進行調整;
      保證均壓狀態的穩定。(×)

      51.《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季檢查一次,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應根據井巷條件和銹蝕情況,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應 :每日)52.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8個月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后每隔6個月檢驗一次。(×)(應:12個月)

      53.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54.用刮板輸送機運送物料時,必須有防止頂人和頂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55.在煤礦井下36 v及以上電氣設備必須設保護接地。(×)(應:全部)

      56.保護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設備外殼帶電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

      57.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除用作監測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58.電氣設備的失誤主要是由于安裝、檢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使用、維護不當造成的。(√)59.電動機內部有異物、偏軸掃膛以及外部負荷引 起的運行阻力大都會導致電動機過負荷。(√)60.在總回風巷和專用回風巷中可以敷設電纜。(×)

      1、危險源可以導致或誘發事故的發生。(對)

      2、隱患一定是危險源。(對)

      3、危險源辨識等同于隱患排查。(錯)

      4、供電線路布置不合理屬于環境方面危險源。(對)

      5、隱患排查是檢查已經出現的危險源,排查的目的是為了對危險源進行預先控制。(錯)

      6、職工安全教育、崗位培訓不到位屬于人員方面的危險源。(×)

      7、管理標準是管理對象管到什么程度就可以消除或控制危險源風險的最低要求。(√)

      8、職工進入工作崗位后首先要進行危險源評估再辯識再處理。(x)

      9.危險源辨識就是隱患排查(×)

      10.危險源辨識是為了明確所有可能產生或誘發事故的不安全因素,辨識的首要目的是為了制造危險源(×)

      11.煤礦危險源辨識就是風險評估(×)

      12.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對)13.危險源最根本的特征是破壞性和潛在性(對)14.職工安全教育、崗位培訓不到位屬于人員方面的危險源(×)

      二、填空題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這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2.(安全警示標志),一般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其目的是要引起人們對危險因素的注意,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3.根據現行有關規定,我國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黃色),表示警告、注意。

      4.我國目前已經建立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以及工傷保險等。其中(工傷保險)是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關系最密切的社會保險。

      5.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不得 投入生產。

      6.煤礦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7.(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8.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9.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取得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10.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檢查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自查自糾活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責任落實到人。

      11.從安全生產來看,危險源是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相關病癥、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12.生產經營單位為了保證安全資金的有效投入,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其核心是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13.如果一種危險物具有多種事故形態,且它們的事故后果相差懸殊,則按后果最嚴重的事故形態考慮,這是(最大危險)原則。

      14.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事故。15.對企業發生的事故,堅持(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16.“三同時”是指安全設施與主體廠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17.安全評價中常用(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參照事故類別的方法進行分類。

      18.故障樹也稱事故樹,是一種描述事故(c)的有方向的樹,是安全系統工程中的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

      19.隱患是指技術系統中存在的各種能量形態客觀的(c)。

      20.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者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形式包括(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21.煤系(綜合柱狀圖)可以說明井田內煤層的層數、厚度、層間距、標志層特征、煤層頂底板巖性,含水性等主要特征。

      22.《煤礦安全規程》第四十一條規定,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23.《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立井井筒與各水平車場的連接處,必須設有專用的(人行道),嚴禁人員通過提升間。

      24.煤層頂板懸露時間越長,煤層頂板壓力(越大)。25.最大控頂距與最小控頂距之差是(放頂步距)。26.采空區頂板處理最常用的方法是(全部垮落法)。27.破碎頂板容易發生局部漏頂現象,如果得不到及時支護,易發生工作面(漏冒型)冒頂事故。28.《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相鄰礦井的分界處,必須留(防水煤柱)。

      29.探水或接近積水地區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井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

      30.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31.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 不得同罐上下。

      32.低瓦斯礦井的煤層采掘工作面、半煤巖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33.炸藥爆炸的三要素:1.放出大量的熱能;
      2.反應速度快;
      3.(生成大量的氣體)。

      35.判斷井下發生爆炸事故時是否有煤塵參與的重要標志是(粘焦)。

      36.與無露頭煤層相比,有露頭煤層內的瓦斯含量(?。?。

      37.煤礦企業每年必須至少組織(1)次救災演習。38.區域性防突措施主要有(開采保護層)和預抽煤層瓦斯兩種。

      39.局部通風機實行的“三?!惫╇?,即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

      40.瓦斯在一定壓力下以游離和(吸附)兩種狀態賦存在煤體中。

      41.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離。

      42.漏電閉鎖裝置的主要作用是對(未送電)的供電干線或分支線的對地絕緣狀態進行監視。43.熱繼電器主要用于電動機的(過負荷)保護。44.井下選擇高壓動力電纜截面時,應按最大運行方式下發生(三相短路)故障,校驗電纜的熱穩定性。45.提升機盤型閘液壓制動系統(殘壓)過大將直接影響提升機制動力的大小,嚴重時會出現剎不住車現象。

      46.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47.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的標志為(exd?。?。48.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號和控制等裝置,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

      49.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的重點是(回風隅角)瓦斯。50.選擇開采保護層時,應先選擇開采(無突出危險煤層)。

      51.火勢較大的明火火災的處理關鍵是(正確調動風流)。

      52.重大災害事故的共性之一是具有(繼發性)。53.在煤礦井下生產過程中,如發生人員骨折,其他人員應采用(先固定后搬運)的急救原則。54.對前臂開放性損傷,大量出血時,上止血帶的部位應在(上臂中上1/3處)。

      55.對小腿動脈出血,止血帶的部位應在(大腿的中下1/3處)。56.創傷急救必須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則,對窒息或心跳呼吸剛停止不久的病人應該(先復蘇后搬運)。57.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應采用(壓入式)通風。

      58.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凋校一次。

      59.高瓦斯礦井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檢查(3)次瓦斯。

      60.局部通風機和開關附近10m以內瓦斯地度積聚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

      1、煤礦危險辨識從(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

      素)和(管理缺陷)四方面考慮。

      2、危險源監測是在生產過程中對已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監測)、(檢查),并及時向管理部門反饋危險源動態信息的過程。

      3、煤礦本質安全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經濟與技術條件下,在煤礦全生命周期過程中對系統中已知規律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分級),進而對其進行(消除)、(減?。?、(控制),實現煤礦(人—機—環—管系)統的最佳匹配,使事故損失降低到 人們期望值和社會可接受水平的風險管理 過程。

      4、危險源是可能導致(傷害)或(疾?。?、(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辨識就是(辨識危險源的存在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

      6、危險源辨識是為了明確所有可能產生或誘發事故的不安全因素,辨識的首要目的是為了對危險源進行(預先控制)。

      三、選擇題

      1.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b)。

      a.行業標準

      b.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c.地方標準

      2.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所約束的對象是(c)。

      a.管理人員

      b.主要負責人

      c.所有從業人員 3.在生產活動中,為消除能導致人身傷亡或造成設備、財產破壞以及危害環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體技術要求和實施程序的統一規定是指(b)。a.安全法規

      b.安全操作規程

      c.規章制度

      4.我國目前常用的安全警示標志中的(c),以綠色為背景的長方幾何圖形,配以白色的文字和圖形符號,并標明目標的方向。

      a.警告標志

      b.指令標志

      c.提示標志 5.煤礦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在(c)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a.一年內

      b.三年內

      c.五年內

      7.《安全牛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c)年。a.

      1b.

      2c.3 8.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a)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a.行業技術規范

      b.國家標準

      c.地方標準

      9.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c)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a.不能

      b.無權

      c.有權

      10.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是通過確立各級管理機構和人員的(a)來實現的。

      a.安全生產職責

      b.安全生產權利

      c.安全生產義務

      11.人本原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包括三個原則,下列不包括在人本原理中的原則是(a)。a.安全第一原則

      b.動力原則

      c.能級原則

      d.激勵原則

      12.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實施建設項目安全(c)。

      a.專項評價

      b.現狀評價

      c.預評價

      d.初步評價

      13.用人單位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生產許 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購買的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d)部門驗收。

      a.質檢

      b.勞資

      c.財務

      d.安全 14.生產經營單位應對重大危險源建立實時的監控(d),對危險源對象的安全狀況進行實時監控。a.信息網絡系統

      b.管理系統

      c.虛擬現實系統

      d.預警系統

      15.安全評價中常用(b)和參照事故類別的方法進行分類。

      a.系統分析

      b.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c.導致事故的間接因素

      d.相關事故的借鑒 16.安全文化是人類在生產、生活、生存活動中,為保護身心安全與健康所創造的有關(a)的總和。a.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b.安全知識和文化知識

      c.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

      17.關于現代安全管理方法,不正確的說法是(b)。a.現代安全管理方法也叫“問題發現型”方法

      b.現代安全管理方法也叫事后法

      c.現方法也叫事先法

      18.對于事故的預防與控制,安全技術對策著重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問題,安全教育對策和(d)對策則主要著眼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問題。a.安全技術

      b.安全原理

      c.安全規則

      d.安全管理

      19.作為防止事故發生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a)是發現系統故障和異常的重要手段。a.安全監控系統

      b.安全警示系統

      c.安全管理系統

      d.安全評價系統

      20.安全檢查表是事先對系統加以剖析,列出各層次的(d),確定檢查項目,并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

      a.組成部分

      b.要點

      c.安全狀態

      d.不安全因素

      21.等高線間距大致相等,表明煤巖層的(b)。a.走向穩定

      b.傾角接近一致

      c.單斜構造

      22.井上下對照圖以(a)為底圖。a.地形圖

      b.等高線圖

      c.平面圖 23.采煤工作面遇傾向或斜交斷層時,如斷層落差不大,則可用(a)進行回采。

      a.平推的方法

      b.重新開切眼的方法

      c.挑頂的方法

      d.臥底的方法 24.巷道支承壓力是由于(a)。

      a.開掘巷道后自然形成的b.支護引起的 c.巖體內固有的

      25.《煤礦安全規程》第四十四條規定,軟巖使用錨桿支護時,必須(c)錨固。a.部分

      b.全斷面

      c.全長

      26.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用應符合以下規定:合格:偏差(a),不得退山。優良:偏差:+0.5°,不得退山。

      a.+1°

      b.±1°

      c.-1°

      27.嚴重沖擊地壓厚煤層中雙巷掘進時,兩條平行巷道之間的煤柱不得小于(b)m。a.

      5b.8

      c.10 28.拱形巷道拱的作用主要是承受(a)。a.頂壓

      b.側壓

      c.底壓

      29.《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液壓支架初撐力不低于規定值的(a)%。a.80

      b.85

      c.90 30.《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八十九條規定,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探水時,深水鉆進之前,必須先安好(c)和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設計承受的水壓后,方準繼續鉆進。

      a.水壓計

      b.水表

      c.孔口管

      31.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c)、防靜電 的非金屬容器內。

      a.防火

      b.防盜

      c.防震

      32.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b)。a.0.3m

      b.0.5m

      c.眼深的1/2 33.爆破時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b)m以上的距離。

      a.0.2b.0.3c.0.5 34.各礦對(a)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發放,必須定期校驗各項性能參數,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a.發爆器

      b.雷管導通儀

      c.電雷管測試儀

      35.為了防止爆破材料散落丟失、被盜,爆破作業人員領到爆破材料后,應(c)送到爆破作業地點,不得轉給他人,禁止亂丟、亂放。

      a.有專人護送

      b.可以停留一定時間

      c.直接

      36.下列哪種物質不能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濃度(c)。

      a.氫氣

      b.煤塵

      c.惰性氣體

      d.硫化氫 37.下列屬于減塵措施的是(d)。

      a.轉載點噴水降塵

      b.放炮噴霧

      c.巷道凈化水幕

      d.煤層注水

      38.從煤的變質程度來講,生成瓦斯量最大的是(d)。

      a.褐煤

      b.焦煤

      c.貧煤

      d.無煙煤 39.瓦斯抽放時,如利用瓦斯,則瓦斯濃度不得低于(a)%。

      a.30

      b.1

      5c.20

      d.25 40.井下爆破時產生的火焰不能引燃瓦斯,是因為(c)。

      a.能量不足

      b.缺氧狀態

      c.火焰存在時間短

      d.瓦斯濃度不在爆炸區間內

      41.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d)%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囚,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a.0.5

      b.0.75

      c.1.0

      d.1.5 42.礦井必須建立測風制度每(b)天進行1次全面的測風。

      a.5

      b.10

      c.20

      d.30 43.生產礦井主要通風機反風時,當巷道中的風流方向改變后,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得小于正常 以風量的(b)%。

      a.30

      b.40

      c.50

      d.60 45.從防自燃火災角度出發,對通風系統的要求是通風壓差小、(d)。

      a.風速大

      b.風量大

      c.阻力大

      d.漏風少

      46.提升裝置裝設的限速保護裝置是用來保證提升容器到達終端位置時的速度不超過(c)m/s。a.0.5b.

      1c.

      2d.3 47.提升絞車的盤式制動閘的空動時間不得超過(b)s。

      a.0.1

      b.

      3c.0.5

      d.0.6 48.采煤機換截齒或距滾筒上下(c)m內有人工作時,都必須切斷電源,打開采煤機隔離開關和離合器。

      a.1

      b.2

      c.3

      d.4 49.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b)。

      a.外殼嚴重形成出現裂縫為失爆

      b.隔爆接合面嚴重銹蝕為失爆,可涂油漆防銹

      c.外殼內隨意增加元件使電氣距離少于規定值造成失爆

      d.電纜進、出口沒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易造成失爆 50.電氣設備的防護等級是指(c)。

      a.絕緣等級

      b.防爆等級

      c.外殼防水和防外物的等級

      d.外殼表面溫度允許等級 51.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源(a)。

      a.必須與其防爆聯檢合格的本質安全型負載配套使用

      b.可以與其他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源并聯使用

      c.可以與其他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源串聯使用

      d.可以配接各種負載

      52.下列保護中下屬于煤礦井下安全用電三大保護的是(c)。

      a.過流保護

      b.保護接地

      c.欠壓保護 53.井下必須選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a)標志的阻燃電纜。

      a.安全

      b.防爆

      c.一般

      54.礦井中的電氣信號,除信號集中閉塞外應能(c)發聲和發光。

      a.連續

      b.交替

      c.同時

      55.井下電力網的(a)不得超過其控制用的斷路器在井下使用的開斷能力。并應校驗電纜的熱穩定性。

      a.短路電流

      b.過負荷電流

      c.工作電流 56.發生在下行風流中的火災,產生的火風壓不會 使火源所在巷道風路中(a)。

      a.風量增加

      b.風量減小

      c.風流逆轉 57.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應實行分級響應機制,其中三級響應級別是指(d)。

      a.需要多個政府部門協作解決的b.需要國家的力量解決的c.只涉及一個政府部門權限所能解決的d.必須利用一個城市所有部門的力量解決的

      58.應急響應是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采取的應急與救援行動,其中包括(b)。

      a.應急隊伍的建設

      b.信息收集與應急決策

      c.事故損失評估

      d.應急預案的演練 59.現場急救應優先轉運(b)。

      a.已死亡的病人

      b.傷情嚴重但救治及時可以存活的傷員

      c.經救護后傷情已基本穩定的傷員 60.將傷員轉運時,應讓傷員的頭部在(b),救護人員要時刻注意傷員的面色、呼吸、脈搏,必要時要及時搶救。

      a.前面

      b.后面

      c.前面、后面無所謂

      61.國家安監總煤調(2010)121號文規定,煤礦有(c)特種作業人員。a 10,b 11,c 12 62.煤礦防突作業、探放水作業、職業危害因素監測作業是否均屬于煤礦特種作業。(a)a 是

      b不是

      c部分是

      63.某釆煤工作面上隅角岀現高溫,但不超過26度。(b)

      a危險源,b隱患,c正常

      四、簡答 初訓

      1、請簡述安全生產方針的內涵。

      2、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責是什么?

      3、事故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4、煤礦安全管理的常用方法有哪幾種?

      5、什么是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6、安全評價的程序是什么?

      7、采區通風現場檢查的重點是什么?

      8、預防基本頂來壓時的壓垮型冒頂事故的措施有哪些?

      9、局部通風機安全檢查的重點是什么?

      10、如何預防殘爆、爆燃和遲爆事故? 復訓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對應急預案的實施有哪些規定?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中規定報告事故信息應包括哪些內容?

      3、《礦山安全法》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4、《煤礦安全監察條例》中確立的法律制度有哪幾項?

      5、《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6、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法律責任是什么?、7、煤礦安全管理的內容包括哪幾方面?

      8、礦井瓦斯 防治的“十二字方針”是什么?

      9、簡述實現高產高效綜合采煤的主要技術途徑。

      10、簡述高產高效綜合采煤的主要設備選型及總體配套原則。29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題庫篇二

      2018年山西省煤礦安全培訓考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題庫(判斷題)

      1.“8”字形包扎法多用于關節處的包扎及鎖骨骨折的包扎?!?/p>

      2.“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與“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p>

      3.“依法辦礦、依法管礦、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國煤礦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p>

      4.《安全生產法》規定:發生重大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一百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p>

      5.《安全生產法》規定: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p>

      6.《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可以酌情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p>

      7.《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后,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得私自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p>

      8.《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p>

      9.《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p>

      10.《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p>

      11.《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p>

      12.《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無效?!?/p>

      13.《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p>

      14.《安全生產法》規定: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在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不得再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p>

      15.《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發現煤礦企業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p>

      16.《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下同)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p>

      17.《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p>

      18.《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是在認真辨識并評估本礦危險源的基礎上,總結本礦或礦區防災抗災經驗的前提下編寫的?!?/p>

      19.《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必須有井上下對照圖?!?/p>

      20.《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應該含有通風系統圖、反風試驗報告以及反風時保證反風設施完好的檢查報告?!?/p>

      21.《礦山安全法》規定:礦長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p>

      22.《煤礦安全規程》第四十四條規定:軟巖使用錨桿支護時,必須全長錨固?!?/p>

      23.《煤礦安全規程》第五十條規定: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和與之相連接的巷道必須設專人維護?!?/p>

      24.《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采煤工作面機道內頂梁水平楔數量要齊全(每梁一個),用小鏈與梁連掛。有沖擊地壓工作面選用防飛水平楔?!?/p>

      25.《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機采工作面掛梁不得落后機組10m,梁端要接頂,不得在無柱懸臂梁再掛懸臂梁?!?/p>

      26.《煤礦防治水規定》中規定的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達到300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p>

      27.《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保證井下機電和所有提升設備完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非阻燃、非防爆設備也可以入井使用?!?/p>

      28.《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落實井下探放水規定,嚴禁開采防隔水煤柱?!?/p>

      29.《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確保通風系統可靠,嚴禁無風、微風、循環風冒險作業?!?/p>

      30.《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在批準區域正規開采,一般不得超層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頂作業?!?/p>

      31.《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證照或者證照失效非法生產?!?/p>

      32.《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礦領導要盡量下井帶班,確保員工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指揮?!?/p>

      33.《煤礦職業危害防治規定》不適合煤礦地面作業場所?!?/p>

      34.《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適用于各類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認定?!?/p>

      35.《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2號):煤礦必須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制度。瓦斯超限必須停電撤人、分析原因、停產整改、追究責任?!?/p>

      36.《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機電專業標準要求機電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納入安標管理的產品應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使用地點符合規定?!?/p>

      37.《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掘進專業標準要求綜掘機械化程度不低于50%?!?/p>

      38.《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調度專業標準要求調度室人員配備應保證雙崗每天24小時值班和調度工作需要,并保證調度員下井時間?!?/p>

      39.《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通風專業標準要求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在45天內撤出設備和材料,進行永久性密閉?!?/p>

      40.《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通風專業標準要求礦井應按《煤礦安全規程》等規定測定煤層的瓦斯參數,并按相關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p>

      41.《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通風專業標準要求密閉前5m內支護完好,無片幫、漏頂、雜物、積水和淤泥,導電體可以進入密閉?!?/p>

      42.《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運輸專業標準要求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齊全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p>

      43.《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職業衛生專業標準要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在合同中無需載明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p>

      44.《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職業衛生專業標準

      要求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個人承擔?!?/p>

      45.《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要求對在內累計死亡5人及以上的煤礦,取消當年的考核評級資格?!?/p>

      46.《山西省煤礦辦礦企業標準》要求對已有辦礦企業經審核評定為無等級企業的,限期一年整改達標。對經過整改下一審核評定仍達不到丁級標準的,取消企業的辦礦資格?!?/p>

      47.《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高瓦斯及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一個采區只能布置一個回采工作面,礦井符合布置“一井兩面”條件的,兩個工作面可以布置在同一采區?!?/p>

      48.《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堅持開發與保護并重的原則,科學合理開發煤炭資源,對稀缺和特殊煤種實行保護性開發,禁止越層越界開采和亂采濫挖破壞煤炭資源的行為?!?/p>

      49.《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礦井應具有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一回路或電源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或電源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p>

      50.《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煤礦建設項目投產后5年內可以申請改擴建,要按照批復生產能力均衡組織生產,嚴禁隨意增大礦井生產能力?!?/p>

      51.《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及水文地質條件極復雜的礦井,不論能力大小,要嚴格按照“一井一面”進行設計和組織建設、生產?!?/p>

      52.《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新發塵肺病病例年均增長率控制在3%以內?!?/p>

      53.《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安全、環保、衛生等工程和設施與礦井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p>

      54.《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掘進工作面個數及配備應能確?;夭晒ぷ髅婧筒蓞^的正常接替,采掘比宜為1:3?!?/p>

      55.《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礦井的綠化工程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滿足實用、經濟、美觀的要求,綠化系數應不低于15%?!?/p>

      56.《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礦井井下(含井筒)必須選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可以采用鋁包電纜?!?/p>

      57.《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水文條件地質復雜或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應在正常排水系統上另外建立強排水系統,強排水系統應與正常排水系統相互獨立?!?/p>

      58.《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斜井開拓應優先采用帶式輸送機提升;條件適宜的立井,應優先采用多繩摩擦式提升機?!?/p>

      59.《山西省煤礦建設施工管理標準》要求煤礦施工使用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p>

      60.《山西省煤礦建設施工管理標準》要求施工單位需要在當地招用施工人員,必須通過當地煤礦用工管理機構以及煤礦建設主體單位,其中井下用工新簽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或至少與礦井建設期一致?!?/p>

      61.《山西省煤礦建設施工管理標準》要求新招收的井下作業人員必須接受不少于一個月的安全教育培訓?!?/p>

      62.《山西省煤礦建設施工管理標準》要求嚴格控制建設礦井入井人數。進入二、三期施工時,大型建設礦井每班同時作業人員不得超過120人,中小型礦井不得超過70人?!?/p>

      63.《山西省煤礦現代化礦井標準》要求礦井必須至少設置主井、副井和風井三個井筒,根據需要可適當增加井筒數量。進回風井必須均有安全出口?!?/p>

      6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的八項規定的通知》規定:礦井內嚴禁隨意留設盲巷,人為造成盲巷的要予以責任追究?!?/p>

      65.《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的八項規定的通知》規定:嚴格礦井瓦斯等級管理。高瓦斯、突出礦井如果當年檢測不超標準,煤礦可以自行降低瓦斯等級?!?/p>

      6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67.《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p>

      68.《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架棚支護巷道必須使用拉桿或撐木,正常情況下炮掘工作面距迎頭10m內必須采取加固措施?!?/p>

      69.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不受損失,保證生產和建設的正常進行?!?/p>

      70.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國家礦產資源,使本企業的財產、生產設備免遭損失?!?/p>

      71.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僅強調對安全行為的激勵,更要重視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的控制;這樣,才能使安全管理和教育的效果更為理想,使預防事故的境界更為提高?!?/p>

      72.安全行為科學應用于指導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安全對策,有助于實現高水平的安全生產?!?/p>

      73.安全檢查員發現不安全問題和隱患,有權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措施限期解決整改?!?/p>

      74.安全評價可對系統進行定性、定量評價,但不能確認系統的危險性?!?/p>

      75.安全評價綜合運用系統工程方法對系統的安全進行預測和度量,是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p>

      76.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執行當地地方標準?!?/p>

      77.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完全是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規模大小自行確定的?!?/p>

      7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p>

      79.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2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p>

      80.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崗位工作業績考核的標準之一?!?/p>

      81.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p>

      82.安全文化建設的主要目的,是運用科學的、理智的觀點,將“安全第一”的理念變為人們生活中的習慣?!?/p>

      83.安全系統工程的研究對象是“人—機—環境”系統?!?/p>

      84.安全驗收評價是在建設項目試生產運行之前進行的?!?/p>

      85.安全指標是對某一種職業活動、某一系統運行風險的最低容許限度?!?/p>

      86.安設局部通風機的進風巷道所通過的風量要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防止產生循環風?!?/p>

      87.安裝鉆機進行探水前,應在探放水打鉆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同時保證人員撤離通道暢通?!?/p>

      88.按照系統安全工程的觀點,安全是指生產系統中人員免遭不可承受危險的傷害?!?/p>

      89.班組安全管理要以生產效益必須落實到班組和崗位為目標?!?/p>

      90.爆破工必須攜帶爆破合格證和班組長簽章的爆破工作指示單到爆破器材庫領取爆破材料?!?/p>

      91.爆破工在清退爆破器材時,爆破工與庫管員要當面點清,做到賬、卡、物相符?!?/p>

      92.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可以由爆破工和班組長共同操作完成?!? 93.爆破時,通電后出現未爆炸的現象,即為全網路拒爆?!?/p>

      94.爆破作業必須編制爆破作業說明書,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p>

      95.爆炸材料新產品,經國家授權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后,方可在井下試用?!?/p>

      96.被筒炸藥具有較高的安全性能和威力大的特點?!?/p>

      97.不管哪種采煤方法,工作面絕對瓦斯涌出量隨產量增大而增加?!?/p>

      98.不良的情緒狀態(如過度的情緒低落或高漲)是導致行為失誤、引起事故發生的極其重要的因素?!?/p>

      99.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可以摻混使用?!?/p>

      100.采高是影響上覆巖層破壞狀況的最重要因素之一?!?/p>

      101.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透水征兆時,應當立即停止作業,報告礦調度室,并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p>

      102.采掘工作面接近積水區時,在地下水壓的作用下,頂底板彎曲變形,有時伴有潮濕、滲水現象?!?/p>

      103.采掘工作面接近相鄰礦井,預測前方無水的情況下,可不進行探水?!?/p>

      104.采掘工作面需要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制定安全措施后,不必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p>

      105.采煤工作面采用倒懸臂支架主要是為了支護采煤機機道上方頂板?!?/p>

      106.采煤工作面采用正懸臂支架主要是為了支護采空區側頂板?!?/p>

      107.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時,頂板比較穩定的可不必制定安全措施?!?/p>

      108.采煤工作面單體液壓支柱要全部編號管理,牌號清晰,不缺梁、少柱?!?/p>

      109.采煤工作面的推進方式一般采用前進式?!?/p>

      110.采煤工作面刮板輸送機必須安設能發出停止和啟動信號的裝置,發出信號點的間距不得超過15m?!?/p>

      111.采煤工作面過褶曲時需事先挑頂或臥底,使采煤工作面底板起伏變化平緩?!?/p>

      112.采煤工作面兩巷應無積水、無浮碴、無雜物,材料設備要碼放整齊,并有標志牌?!?/p>

      113.采煤工作面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措施?!?/p>

      114.采煤工作面實行上行風時,采煤工作面瓦斯積聚通常首先發生在回風隅角處?!?/p>

      115.采煤工作面與頂板主要裂隙面互相平行時,工作面頂板不易垮落?!?/p>

      116.采煤工作面支架的可縮量應能滿足裂隙帶老頂下沉的要求?!?/p>

      117.采煤工作面支架的支撐力應能平衡垮落帶直接頂及基本頂巖層的重量?!?/p>

      118.采區進風巷發生火災時,可采取積極方法直接滅火,風流短路,把煙氣引入專用回風巷?!?/p>

      119.采區內不得遺留未經設計規定的煤柱?!?/p>

      120.采用氮氣防滅火時,注入的氮氣濃度不小于97%?!?/p>

      121.采用機車運輸時,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p>

      122.采用機車運輸時,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p>

      123.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不需檢查均壓區域內的巷道中風流流動狀態,但應有防止瓦斯積聚的安全措施?!?/p>

      124.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改變礦井通風方式、主要通風機工況以及井下通風系統時,對均壓地點的均壓狀況不必進行調整,保證均壓狀態的穩定?!?/p>

      125.采用人工假頂分層垮落法開采的采煤工作面,確認垮落的頂板巖石能夠膠結形成再生頂板時,需要鋪設人工假頂?!?/p>

      126.采用人工假頂分層垮落法開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頂必須鋪設好,搭接嚴密?!?/p>

      127.采用水平分層垮落法回采時,上一分層的采煤工作面超前下一分層采煤工作面的距離,應在作業規程中規定?!?/p>

      128.采用掩護支架開采急傾斜煤層時,生產中遇有斷梁、支架懸空、竄矸等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p>

      129.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時,液壓支架必須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p>

      130.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

      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p>

      131.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132.沉積煤塵是煤礦發生煤塵爆炸的最大隱患?!?/p>

      133.初次來壓步距比周期來壓步距小?!?/p>

      134.處理冒頂事故時,首先應該加強后路支架的安全可靠性?!?/p>

      135.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可以根據生產情況進行處理?!?/p>

      13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p>

      137.從業人員沒有必要全部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p>

      138.從業人員依法獲得勞動安全生產保障,是勞動者應享有基本的權利?!?/p>

      139.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p>

      140.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p>

      141.當暴雨威脅礦井安全時,必須立即停產撤出井下全部人員,只有在確認暴雨洪水隱患徹底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p>

      142.當病人牙關緊閉不能張口或口腔有嚴重損傷者可改用口對鼻人工呼吸?!?/p>

      143.當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后可不需要進行探水?!?/p>

      144.當采面發生煤壁片邦埋住人員時,不要停止工作面運輸機,直到把遇險人員拉到安全地點為止?!?/p>

      145.當頂板松軟破碎時,放頂距應適當加大?!?/p>

      146.當放水鉆孔流量突然變小或突然斷水,表明水基本放凈?!?/p>

      147.當有人墜入采區煤倉時,必須用放煤的辦法把遇險人從放煤口放出來?!?/p>

      148.低濃度瓦斯爆炸,應盡快恢復災區通風?!?/p>

      149.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p>

      150.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p>

      151.電網過電流是引起電氣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p>

      152.頂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應視為透水征兆?!?/p>

      153.斷層等地質構造帶附近易發生突出,特別是構造應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險性大?!?/p>

      154.對采區的開采線、停采線和上、下煤柱線內的采空區,應加強防火灌漿?!?/p>

      155.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煤礦企業應當按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隨防,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p>

      156.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對其主要負責人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安全資格證和礦長資格證,并依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進行罰款?!?/p>

      157.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p>

      158.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依法責令停產整頓,暫扣或者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依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進行罰款?!?/p>

      159.對決定關閉的煤礦,煤礦企業要妥善遣散從業人員,按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發還職工工資,發放遣散費用?!?/p>

      160.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無權撤銷原批準?!?/p>

      161.對使用中的斜井人車防墜器,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靜止松繩落閘試驗?!?/p>

      162.對使用中的斜井人車防墜器,應每天進行一次手動落閘試驗?!?/p>

      163.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后應當立即予以取締,并依法予以處理?!?/p>

      164.對現有生產礦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須制定防火措施?!?/p>

      165.對于采煤工作面應特別注意回風隅角的瓦斯超限,保證工作面的供給風量?!?/p>

      166.對于防治老空老窯水而言,最好的防治水策略應該是以堵為主?!?/p>

      167.對于煤層頂、底板帶壓的采掘工作面,應當提前編制防治水設計,制定并落實開采期間各項安全防范措施?!?/p>

      168.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現場處置方案?!?/p>

      169.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p>

      170.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煤礦,其主要負責人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煤礦的礦長?!?/p>

      171.多煤層開采時,相鄰煤層越多,含有的瓦斯量越大,距離開采層越近,則礦井的瓦斯涌出量越大?!?/p>

      172.發火期為8個月的煤層是重大危險源?!?/p>

      173.發生3人以下煤礦事故,由煤礦企業負責調查和處理?!?/p>

      174.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后,遇險人員在撤退有困難時應在現場指揮的帶領下,可以迅速轉入獨頭巷道,關閉局部通風機,或者切斷風筒堵住入口?!?/p>

      175.發生透水事故時,應沿來上班的路線撤退?!?/p>

      176.發現造成事故的緊急危險情況時,安全檢查員有權命令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p>

      177.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繼續使用?!?/p>

      178.防火對通風的要求是風流穩定、漏風量少和通風網絡中有關區段易于隔絕?!?/p>

      179.防水閘門應當靈活可靠,并保證每年進行2次關閉試驗,其中1次在雨季前進行?!?/p>

      180.防治沖擊地壓的措施中,必須規定發生沖擊地壓時的撤人路線?!?/p>

      181.防治水工作應當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p>

      182.放頂煤采煤法的順槽一般沿著煤層底板掘進?!?/p>

      183.分區式布置多用走向長壁采煤法開采?!?/p>

      184.粉塵顆粒越小,越容易被水潤濕?!?/p>

      185.封閉火區滅火時,應盡量擴大封閉范圍,并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p>

      186.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對煤礦無證或者證照不全非法開采的,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p>

      187.腹部外傷有內臟脫出時,要及時還納?!?/p>

      188.縛扎止血帶松緊度要適宜,以出血停止、遠端摸不到動脈搏動為準?!?/p>

      189.鋼絲繩的繩頭固定在滾筒上時,可以系在滾筒軸上?!?/p>

      190.高瓦斯礦井、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瓦斯礦井中高瓦斯區的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惫╇??!?/p>

      191.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根本對策?!?/p>

      192.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不需審查基本條件?!?/p>

      193.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負有主要責任的煤礦,應當撤銷其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但可以再經考核取得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煤礦礦長資格證,也可以繼續擔任其他煤礦的礦長?!?/p>

      194.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不需要建立井下作業人員實習制度?!?/p>

      195.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p>

      196.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首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崗位從業人員可以直接上崗作業?!?/p>

      197.根據《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關閉的煤礦,要拆除礦井生產設備和通信設施;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p>

      198.根據《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企業自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停產整頓指令之日起,必須立即停止生產?!?/p>

      199.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不按規定檢查瓦斯,存在漏檢、假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0.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轉包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1.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改擴建礦井在改擴建區域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2.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擅自組織施工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3.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4.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5.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6.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礦井總風量不足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7.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管理人員進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8.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進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9.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企業未制定井下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0.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1.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年產6萬t以上的煤礦單回路供電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2.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年產6萬t以上的煤礦有兩個回路但取自一個區域變電所同一母線端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3.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將煤礦(礦井)承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4.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未按規定制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或者未按計劃檢修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5.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礦井未配備專業人員并編制專門設計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6.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有明顯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業人員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7.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有自然發火征兆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繼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8.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按規定進行探放水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9.工作面爆破時,必須有保護液壓支架和其他設備的安全措施?!?/p>

      220.工作面轉載機安有破碎機時,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p>

      221.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而不是過失?!?/p>

      222.骨折固定的范圍應包括骨折遠近端的兩個關節?!?/p>

      223.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只是針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要求?!?/p>

      224.規模較小的煤礦企業,可以不設立常設的應急救援組織,但必須和大礦簽訂一份救援合同?!?/p>

      225.滾筒驅動的帶式輸送機可以不使用阻燃輸送帶?!?/p>

      226.國家頒布的《安全色》標準中,表示禁止、停止的顏色為黃色?!?/p>

      227.國家對煤礦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煤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228.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p>

      229.后退式開采,采煤工作面向前推進時,在工作面前方形成了前支承壓力,它隨工作面推進而不斷推移,最大值發生在工作面中部前方,峰值可達原巖應力的2~4倍?!?/p>

      230.厚煤層分層開采時,首先開采的煤層瓦斯涌出量小?!?/p>

      231.呼吸心跳驟停者,應先行心肺復蘇術,然后再搬運?!?/p>

      232.回采工作面大面積落煤也會造成大量的瓦斯涌出?!? 233.昏迷傷員的舌后墜堵塞聲門,應用手從下頜骨后方托向前側,將舌牽出使聲門通暢?!?/p>

      234.火區的出水溫度低于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即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p>

      235.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諝鉁囟认嗤?即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p>

      236.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濃度在封閉期間內逐漸下降,并穩定在0.001%以下,即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p>

      237.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以下,即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p>

      238.火災發生在下山獨頭煤巷掘進頭時,只要瓦斯濃度不超過2%,就可進行滅火?!?/p>

      239.機械設備超過檢修期或超負荷運行或設備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領導者不負領導責任?!?/p>

      24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不屬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范圍?!?/p>

      241.架設梯形棚,巷道側壓大時,支架的岔腳應該小些?!?/p>

      242.架線電機車的架線高度自軌面算起,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段的高度不小于2m?!?/p>

      243.架線電機車運行的軌道上,在所有鋼軌接縫處,必須用導線或采用軌縫焊接工藝加以連接?!?/p>

      244.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是我國煤

      礦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p>

      245.檢查雷管電阻要在有防護的專門場所內進行,不得離儲存炸藥和起爆藥包的地方太近?!?/p>

      24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p>

      247.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夠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中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人員在安全生產中應履行的職責和應承擔的責任?!?/p>

      248.建立一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總要求是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并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織建立?!? 249.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設計負責?!?/p>

      250.交叉點錨噴支護時,使用加長或全長錨固式錨桿,是預防冒頂事故的措施?!?/p>

      251.接近頂部采空區或沖積層開采工作面壓力明顯增大,頂板來壓、片幫,局部冒頂或冒頂次數增加,有淋水或水中有砂,應考慮有潰水、潰砂的可能?!?/p>

      252.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每個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安設2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即可?!?/p>

      253.進風井口已布置在粉塵、有害和高溫氣體能侵入的地點的,不必再制定安全措施?!?/p>

      254.禁止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與物料混合提升?!?/p>

      255.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井下的供電線路和電機車架線,必須在入井處裝設防雷電裝置?!?/p>

      256.井底車場的信號工可以直接向絞車司機發送緊急停車信號?!?/p>

      257.井底車場發生嚴重火災,必須盡快組織反風?!?/p>

      258.井口附近或塌陷區內外的地表水體可能潰入井下時,采取措施后,可以開采煤層露頭的防水煤柱?!?/p>

      259.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p>

      260.井筒、平硐與各水平的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與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設備硐室,主要巷道內帶式輸送機機頭前后兩端各50m范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p>

      261.井筒開鑿到底后,井底附近設置具有一定能力的臨時排水設施,可向采區方向掘進?!?/p>

      262.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或現場班(組)長擔任?!?/p>

      263.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毫秒延期電雷管?!?/p>

      264.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貯存?!?/p>

      265.井下采用機車運輸時,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p>

      266.井下儲存4噸工業炸藥的庫房是重大危險源?!?/p>

      267.井下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程控制裝置?!? 268.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p>

      269.井下電纜應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面的導體?!?/p>

      270.井下電氣設備的局部接地極可設置于電氣設備就近潮濕處?!?/p>

      271.井下發生火災時,在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p>

      27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p>

      273.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p>

      274.井下高壓電氣設備的修理和調整工作,應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p>

      275.井下機電設備硐室內必須設置足夠數量的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p>

      276.井下架線電機車使用的直流電壓,不得超過600v?!?/p>

      277.井下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嚴禁敷設電纜?!?/p>

      278.井下用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p>

      279.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破材料時,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p>

      280.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管員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p>

      281.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p>

      282.井下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應當使從業人員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p>

      283.井巷出水點的位置及其水量,不必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p>

      284.舉報煤礦非法生產的,即煤礦已被責令關閉、停產整頓、停止作業,而擅自進行生產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p>

      285.舉報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p>

      286.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p>

      287.距掘進工作面30~50m范圍內,應安設電話;距采煤工作面兩端10~20m范圍內,應分別安設電話;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長度大于1000m時,在巷道中部應安設電話?!?/p>

      288.決定關閉的煤礦,仍有開采價值的,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進行拍賣的,應當按照新建礦井依法辦理有關手續?!?/p>

      289.掘進工作面斷面小、落煤量小,瓦斯涌出量也相對較小,瓦斯事故的危險性較小?!?/p>

      290.掘進機掘進過斷層時,應根據預見斷層位置及性質,提前一定距離調整坡度?!?/p>

      291.掘進機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電氣控制開關和掘進機上的隔離開關?!?/p>

      292.掘進巷道貫通前,除綜合機械化掘進以外的其他巷道在相距1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p>

      293.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p>

      294.開采保護層時,要同時抽放被保護層的瓦斯?!?/p>

      295.開采保護層之前,一般應首先選擇無突出危險的煤層作為保護層?!?/p>

      296.開采沖擊地壓煤層的煤礦應有專人負責沖擊地壓預測預報和防治工作?!?/p>

      297.開采底板有承壓含水層的煤層,應當保證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大于實際水頭值,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查,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p>

      298.開采煤層群時,各煤層的開采順序只能用下行式開采?!?/p>

      299.開采煤炭時礦塵生成量的多少與地質因素無關?!?/p>

      300.開采煤炭資源必須符合煤礦開采規程,遵守合理的開采順序,達到規定的煤炭資源回采率?!?/p>

      301.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必須在60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p>

      302.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前進式或后退式開采,并根據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層自然發火期確定采區開采期限?!?/p>

      303.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 304.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不能保持兩個安全出口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p>

      305.開采水淹區域下的廢棄防隔水煤柱時,應當徹底疏干上部積水,進行可行性技術評價,確保無潰漿(沙)威脅。嚴禁頂水作業?!?/p>

      306.開采突出煤層時,工作面回風側可以設置調節風窗?!?/p>

      307.開采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煤層時,兩個工作面之間可以串聯通風?!?/p>

      308.考核發證部門發現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該煤礦依法予以關閉?!?/p>

      309.可以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p>

      310.可以使用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p>

      311.可以在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安設輔助通風機?!?/p>

      312.空氣壓縮機必須裝設溫度保護裝置,在超溫時能自動切斷電源?!?/p>

      313.空氣壓縮機上的安全閥的動作壓力,應整定為額定壓力的1.5倍?!?/p>

      314.礦燈應集中統一管理。每盞礦燈必須編號,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專人專燈?!?/p>

      315.礦工在發生重大個人生活事件之后容易出現事故?!?/p>

      316.礦井必須從采掘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p>

      317.礦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應當采用鉆探方法,由專業人員和專職探放水隊伍使用專用探放水鉆機進行施工?!?/p>

      318.礦井的兩回路電源線路上可以分接其他負荷?!?/p>

      319.礦井發生重大事故后,必須立即成立搶險指揮部并設立地面基地。礦山救護隊隊長為搶險指揮部成員?!?/p>

      320.礦井防隔水煤(巖)柱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并通報相鄰礦井?!?/p>

      321.礦井防治水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防治地表水或大氣降水的滲透補給?!?/p>

      322.礦井軌道(道岔除外)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 323.礦井軌道鋪設質量要求,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5mm?!?/p>

      324.礦井建設和延深中,當開拓到設計水平時,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統后,方可開始向有突水危險地區開拓掘進?!?/p>

      325.礦井井口和工業場地內建筑物的標高,應當高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p>

      326.礦井井口及工業場地內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標高低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的,應當修筑堤壩、溝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應當封閉填實該井口?!?/p>

      327.礦井井下排水設備,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p>

      328.礦井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當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應當清理1次?!?/p>

      329.礦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區塌陷而波及到水源所致?!?/p>

      330.礦井通風系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p>

      331.礦井瓦斯涌出量與工作面回采速度成反比?!?/p>

      332.礦井中只要有一個煤層的煤塵有爆炸危險性,該礦井就應定為有煤塵爆炸危險性的礦井?!?/p>

      333.礦井主要泵房通到井底車場的出口通路內,應當設置易于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閉門?!?/p>

      334.礦山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p>

      335.礦山巖石按其生成原因不同,可分為巖漿巖、沉積巖和變質巖,煤層的頂板和底板多是由沉積巖組成?!?/p>

      336.礦用電氣設備的失爆主要是由于安裝、檢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使用、維護不當造成的?!?/p>

      337.礦用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除用作監測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p>

      338.礦長應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p>

      339.勞動保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保護用品和一般勞動保護用品?!?/p>

      340.老空水含鐵質變成紅色,酸度大,水味發澀?!?/p>

      341.立井使用罐籠提升時,井口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聯鎖?!?/p>

      342.立井提升鋼絲繩,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一次?!?/p>

      343.立井提升時,可以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p>

      344.立井中,用罐籠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度和減速度都不得超過0.5m/s2?!?/p>

      345.連續爆炸是煤塵爆炸的特征,與有無積塵沒有關系?!?/p>

      346.臨時抽放瓦斯泵站應安設在抽放瓦斯地點附近的新鮮風流中?!?/p>

      347.漏電電流不會引起瓦斯、煤塵爆炸?!?/p>

      348.錨桿支護是錨桿與圍巖共同作用,以達到巷道支護的目的?!?/p>

      349.錨桿支護要定期做拉拔(拉力)試驗,發現錨固力小于規定的要采取補打錨桿或架棚子等措施?!?/p>

      350.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的井底車場的主泵房內,可使用礦用增安型電動機?!?/p>

      351.煤層底板的穩定性對支架底座的結構影響很大?!?/p>

      352.煤層頂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應當觀測垮落帶、導水裂縫帶、彎曲帶發育高度,進行專項設計,確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巖)柱厚度?!?/p>

      353.煤層突出的危險性隨煤層含水量的增加而減小?!?/p>

      354.煤層瓦斯含量越大,瓦斯壓力越高,透氣性越好,瓦斯涌出量就越高?!?/p>

      355.煤塵的揮發分越高,爆炸的危險性越小?!?/p>

      356.煤塵只有呈懸浮狀態并達到一定濃度時才有可能發生爆炸?!?/p>

      357.煤的變質程度越低,其煤塵的爆炸性越弱?!?/p>

      358.煤含有的灰分可降低煤塵的爆炸性?!?/p>

      359.煤礦、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p>

      360.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p>

      361.煤礦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注重對人的生命與健康損失進行評價,以對事故的嚴重性和影響進行更合理評估?!?/p>

      362.煤礦銨梯炸藥必須嚴格按照礦井瓦斯的安全等級來選用?!?/p>

      363.煤礦從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等工作的班組長應當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任職?!?/p>

      364.煤礦帶班下井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p>

      365.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對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全面負責?!?/p>

      366.煤礦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實施保密制度?!?/p>

      367.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由礦長本人承擔賠償責任?!?/p>

      368.煤礦發現與礦井防治水有關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礙物或者堤壩破損時,應當及時清理障礙物或者修復堤壩,并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p>

      369.煤礦關閉之后又擅自恢復生產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予以關閉?!?/p>

      370.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排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p>

      371.煤礦井下電纜主線芯的截面應滿足供電線路過負荷的要求?!?/p>

      372.煤礦井下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并有值班人員巡回檢查?!?/p>

      373.煤礦井下主要排水設備的工作水泵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p>

      374.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罰款?!?/p>

      375.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376.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罰款?!?/p>

      377.煤礦礦長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后方可任職,未取得上述兩證的不得任職?!?/p>

      378.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相關記錄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存儲信息保存期不少于半年?!?/p>

      379.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實行井口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領導應當在井口向接班的領導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p>

      380.煤礦領導升井后,應當及時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登記,并由專人負責整理和存檔備查?!?/p>

      381.煤礦企業、礦井應當編制本單位的防治水中長期規劃(5~10年)和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p>

      382.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p>

      383.煤礦企業、礦井應當配備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不一定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p>

      384.煤礦企業必須按規定組織實施對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及時選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參加培訓?!?385.煤礦企業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安全生產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人員?!?/p>

      386.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p>

      387.煤礦企業必須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p>

      388.煤礦企業不得安排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從事生產作業活動?!?/p>

      389.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p>

      390.煤礦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就是《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p>

      391.煤礦企業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企業擅自從事生產的,屬非法煤礦?!?/p>

      392.煤礦企業每年必須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救援演練?!?/p>

      393.煤礦企業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p>

      394.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從事井下電氣、井下爆破、安全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提升機操作、采煤機(掘進機)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業的人員?!?/p>

      395.煤礦企業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p>

      396.煤礦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組織職工發現和排除隱患。煤礦主要負責人應當每月組織一次由相關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p>

      397.煤礦企業已經按規定配發給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從業人員在勞動過程中是否佩帶、使用由自己決定?!?/p>

      398.煤礦企業應查明礦區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編制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p>

      399.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p>

      400.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礦(井)安全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p>

      401.煤礦企業應根據具體條件制定風量計算方法,至少每6年修訂1次?!?/p>

      402.煤礦企業應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領導機構,負責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規劃、計劃和機構設置、職責分工、經費落實等工作,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p>

      403.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資格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后,方可任職?!?/p>

      404.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礦務局局長、煤礦礦長等人員?!?/p>

      405.煤礦生產中產生的煤塵都具有爆炸危險性?!?/p>

      406.煤礦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屬于煤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p>

      407.煤礦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必須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p>

      408.煤礦是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責任主體,每班必須有礦領導帶班下井,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p>

      409.煤礦投入生產前,煤礦企業應當向煤炭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煤炭生產?!?/p>

      410.煤礦突水過程主要決定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與采掘現場無關?!? 411.煤礦應當加強粉塵的監測和防治工作,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p>

      412.煤礦應當建立健全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并嚴格考核。帶班下井制度應當明確帶班下井人員、每月帶班下井的個數、在井下工作時間、帶班下井的任務、職責權限、群眾監督和考核獎懲等內容?!?/p>

      413.煤礦應建立健全“六大系統”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值班人員和維護人員等?!?/p>

      414.煤礦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p>

      415.煤炭企業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在于保證生產安全和煤礦職工的人身安全?!?/p>

      416.煤炭企業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礦企業對采掘過程中的安全工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動?!?/p>

      417.煤炭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限與煤礦企業的生產服務年限相同。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期滿前6個月向原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p>

      418.煤系頂、底部有強巖溶承壓含水層時,主要運輸巷和主要回風巷必須布置在不受水威脅的層位中,并以石門分區隔離開采?!?/p>

      419.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風,必須制定安全措施?!?/p>

      420.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掘進通風方式應采用壓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p>

      421.煤巷錨桿支護巷道一側超寬大于0.4m時,必須補打錨桿?!?/p>

      422.煤與瓦斯突出分布不受地質構造限制?!?/p>

      423.煤柱支撐法適用于極堅硬頂板?!?/p>

      424.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情況危急時,礦調度室及有關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井下撤人,確保人員安全?!?/p>

      425.每年雨季時,必須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p>

      426.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p>

      427.滅火時,如果瓦斯達到2%并且仍繼續增加,救護隊指揮員必須立即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428.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正常使用期限應不超過2年?!?/p>

      429.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p>

      430.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

      431.某礦坑木場發生火災,應執行當地政府的救援預案?!?/p>

      432.能被吸入人體肺泡的粉塵對人體的危害性最大?!?/p>

      433.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及恢復被淹井巷前,應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氣體突然涌出?!?/p>

      434.盤區式巷道布置應用于近水平煤層的開采?!?/p>

      435.炮采工作面應采取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應沖洗煤壁,爆破時應噴霧降塵,出煤時灑水?!?/p>

      436.平行作業時,砌碹地點擴幫挑頂或巷道復噴時,掘進人員應撤到安全地點?!?/p>

      437.撲救爆炸物品火災時,切忌用沙土蓋壓,以免增強爆炸力?!?/p>

      438.撲滅上、下山巷道火災時,必須采取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p>

      439.普采工作面遇到平行工作面的斷層時,在斷層范圍內要及時加強工作面支護,不得采用正常辦法回柱?!?/p>

      440.企業安全管理基本制度體系的核心是安全生產責任制?!?/p>

      441.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p>

      442.企業各級行政正職一直到班長都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p>

      443.企業是安全生產管理的主體,要求企業實現安全生產自我約束、自負責任?!?/p>

      444.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5年。()×

      445.企業中對人身有害或污染勞動環境的設備無法改造時,交罰款后可以允許繼續使用?!?/p>

      446.啟封火區和恢復火區初期通風等工作,必須由礦通風科負責進行,火區回風風流所經過巷道中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447.啟封火區時,應逐段恢復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有無一氧化碳?!?/p>

      448.砌碹支護時,碹體與頂幫之間必須使用不燃物充滿填實?!?/p>

      449.傾斜井巷串車提升時,阻車器一般設在上部車場入口處,平時應處在打開狀態,往傾斜井巷內推車時方準關閉,以免誤操作發生跑車事故?!?/p>

      450.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p>

      451.傾斜井巷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換鋼絲繩時,必須用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p>

      452.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跟車人必須坐在設有手動防墜器把手或制動器把手的位置上?!?/p>

      453.傾斜長壁采煤法巷道布置主要特點是取消了上(下)山,簡化了井下的巷道系統?!?/p>

      454.傾斜長壁采煤工作面,當瓦斯涌出量較大時,宜采用俯斜推進?!?/p>

      455.確診為塵肺病的職工,只要本人愿意,可以繼續從事接觸粉塵的工作?!?/p>

      456.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p>

      457.人員受傷后必須在原地檢傷,實施包扎、止血、固定等救治后再搬運?!?/p>

      458.三角巾包扎法適用于身體各部位?!?/p>

      459.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關于進一步強化我省煤礦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晉煤行發[2014]637號)要求:嚴格井下探放水現場管理,確保作業區域安全生產、建設。未進行井下物探或物探異常點未進行鉆探驗證的,礦技術部門不得組織驗收,不得下發準予掘進或回采通知書?!?/p>

      460.上山獨頭煤巷火災不管發生在什么地點,如果局部通風機已經停止運轉,在無需救人時,嚴禁進入滅火或偵察?!?/p>

      461.設置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p>

      462.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p>

      463.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制定井上、下防滅火措施?!?/p>

      464.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可以先上崗后培訓?!?/p>

      465.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p>

      466.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p>

      467.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p>

      468.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p>

      469.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p>

      470.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p>

      47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p>

      472.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p>

      473.生產責任事故是指人們在生產建設中不執行有關安全法規并違反規章制度(包括領導人員違章指揮和職工違章作業)而發生的事故?!?/p>

      474.石灰巖容易被水溶解形成溶洞?!?/p>

      475.實行煤礦安全監察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題庫篇三

      1.“8”字形包扎法多用于關節處的包扎及鎖骨骨折的包扎?!?2.“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與“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p>

      3.“依法辦礦、依法管礦、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國煤礦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p>

      4.《安全生產法》規定:發生重大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一百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p>

      5.《安全生產法》規定: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臵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p>

      6.《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可以酌情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p>

      7.《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后,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得私自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p>

      8.《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p>

      9.《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p>

      10.《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p>

      11.《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p>

      12.《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無效?!?/p>

      13.《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p>

      14.《安全生產法》規定: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在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不得再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p>

      15.《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發現煤礦企業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p>

      16.《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下同)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17.《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p>

      18.《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是在認真辨識并評估本礦危險源的基礎上,總結本礦或礦區防災抗災經驗的前提下編寫的?!?/p>

      19.《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必須有井上下對照圖?!?/p>

      20.《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應該含有通風系統圖、反風試驗報告以及反風時保證反風設施完好的檢查報告?!?/p>

      21.《礦山安全法》規定:礦長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p>

      22.《煤礦安全規程》第四十四條規定:軟巖使用錨桿支護時,必須全長錨固?!?/p>

      23.《煤礦安全規程》第五十條規定: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和與之相連接的巷道必須設專人維護?!?/p>

      24.《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采煤工作面機道內頂梁水平楔數量要齊全(每梁一個),用小鏈與梁連掛。有沖擊地壓工作面選用防飛水平楔?!?/p>

      25.《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機采工作面掛梁不得落后機組10m,梁端要接頂,不得在無柱懸臂梁再掛懸臂梁?!?/p>

      26.《煤礦防治水規定》中規定的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達到300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p>

      27.《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保證井下機電和所有提升設備完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非阻燃、非防爆設備也可以入井使用?!?/p>

      28.《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落實井下探放水規定,嚴禁開采防隔水煤柱?!?/p>

      29.《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確保通風系統可靠,嚴禁無風、微風、循環風冒險作業?!?/p>

      30.《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在批準區域正規開采,一般不得超層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頂作業?!?/p>

      31.《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證照或者證照失效非法生產?!?/p>

      32.《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規定:礦領導要盡量下井帶班,確保員工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指揮?!?/p>

      33.《煤礦職業危害防治規定》不適合煤礦地面作業場所?!?/p>

      34.《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適用于各類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認定?!?/p>

      35.《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2號):煤礦必須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制度。瓦斯超限必須停電撤人、分析原因、停產整改、追究責任?!?/p>

      36.《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機電專業標準要求機電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納入安標管理的產品應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使用地點符合規定?!?/p>

      37.《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掘進專業標準要求綜掘機械化程度不低于50%?!?/p>

      38.《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調度專業標準要求調度室人員配備應保證雙崗每天24小時值班和調度工作需要,并保證調度員下井時間?!?/p>

      39.《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通風專業標準要求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在45天內撤出設備和材料,進行永久性密閉?!?/p>

      40.《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通風專業標準要求礦井應按《煤礦安全規程》等規定測定煤層的瓦斯參數,并按相關規定進行瓦斯等級鑒定?!?/p>

      41.《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通風專業標準要求密閉前5m內支護完好,無片幫、漏頂、雜物、積水和淤泥,導電體可以進入密閉?!?/p>

      42.《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運輸專業標準要求擋車裝臵和跑車防護裝臵齊全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p>

      43.《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職業衛生專業標準要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在合同中無需載明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 44.《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職業衛生專業標準要求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個人承擔?!?/p>

      45.《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要求對在內累計死亡5人及以上的煤礦,取消當年的考核評級資格?!?/p>

      46.《山西省煤礦辦礦企業標準》要求對已有辦礦企業經審核評定為無等級企業的,限期一年整改達標。對經過整改下一審核評定仍達不到丁級標準的,取消企業的辦礦資格?!?/p>

      47.《 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高瓦斯及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一個采區只能布臵一個回采工作面,礦井符合布臵“一井兩面”條件的,兩個工作面可以布臵在同一采區?!?/p>

      48.《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堅持開發與保護并重的原則,科學合理開發煤炭資源,對稀缺和特殊煤種實行保護性開發,禁止越層越界開采和亂采濫挖破壞煤炭資源的行為?!?/p>

      49.《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礦井應具有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一回路或電源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或電源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p>

      50.《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煤礦建設項目投產后5年內可以申請改擴建,要按照批復生產能力均衡組織生產,嚴禁隨意增大礦井生產能力?!?/p>

      51.《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及水文地質條件極復雜的礦井,不論能力大小,要嚴格按照“一井一面”進行設計和組織建設、生產?!?/p>

      52.《山西省煤礦管理標準》要求新發塵肺病病例年均增長率控制在3%以內?!?/p>

      53.《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安全、環保、衛生等工程和設施與礦井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p>

      54.《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掘進工作面個數及配備應能確?;夭晒ぷ髅婧筒蓞^的正常接替,采掘比宜為1:3?!?/p>

      55.《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礦井的綠化工程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滿足實用、經濟、美觀的要求,綠化系數應不低于15%?!?/p>

      56.《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礦井井下(含井筒)必須選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可以采用鋁包電纜?!?/p>

      57.《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水文條件地質復雜或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應在正常排水系統上另外建立強排水系統,強排水系統應與正常排水系統相互獨立?!?/p>

      58.《山西省煤礦建設標準》要求斜井開拓應優先采用帶式輸送機提升;條件適宜的立井,應優先采用多繩摩擦式提升機?!?/p>

      59.《山西省煤礦建設施工管理標準》要求煤礦施工使用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p>

      60.《山西省煤礦建設施工管理標準》要求施工單位需要在當地招用施工人員,必須通過當地煤礦用工管理機構以及煤礦建設主體單位,其中井下用工新簽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或至少與礦井建設期一致?!? 61.《山西省煤礦建設施工管理標準》要求新招收的井下作業人員必須接受不少于一個月的安全教育培訓?!?62.《山西省煤礦建設施工管理標準》要求嚴格控制建設礦井入井人數。進入二、三期施工時,大型建設礦井每班同時作業人員不得超過120人,中小型礦井不得超過70人?!?/p>

      63.《山西省煤礦現代化礦井標準》要求礦井必須至少設臵主井、副井和風井三個井筒,根據需要可適當增加井筒數量。進回風井必須均有安全出口?!?/p>

      6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的八項規定的通知》規定:礦井內嚴禁隨意留設盲巷,人為造成盲巷的要予以責任追究?!?/p>

      65.《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的八項規定的通知》規定:嚴格礦井瓦斯等級管理。高瓦斯、突出礦井如果當年檢測不超標準,煤礦可以自行降低瓦斯等級?!?/p>

      6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67.《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p>

      68.《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架棚支護巷道必須使用拉桿或撐木,正常情況下炮掘工作面距迎頭10m內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69.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不受損失,保證生產和建設的正常進行?!?/p>

      70.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國家礦產資源,使本企業的財產、生產設備免遭損失?!?/p>

      71.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僅強調對安全行為的激勵,更要重視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的控制;這樣,才能使安全管理和教育的效果更為理想,使預防事故的境界更為提高?!?/p>

      72.安全行為科學應用于指導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安全對策,有助于實現高水平的安全生產?!?/p>

      73.安全檢查員發現不安全問題和隱患,有權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措施限期解決整改?!?/p>

      74.安全評價可對系統進行定性、定量評價,但不能確認系統的危險性?!?/p>

      75.安全評價綜合運用系統工程方法對系統的安全進行預測和度量,是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p>

      76.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執行當地地方標準?!?/p>

      77.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臵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完全是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規模大小自行確定的?!?/p>

      7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p>

      79.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2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80.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崗位工作業績考核的標準之一?!?/p>

      81.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p>

      82.安全文化建設的主要目的,是運用科學的、理智的觀點,將“安全第一”的理念變為人們生活中的習慣?!?/p>

      83.安全系統工程的研究對象是“人—機—環境”系統?!?/p>

      84.安全驗收評價是在建設項目試生產運行之前進行的?!?/p>

      85.安全指標是對某一種職業活動、某一系統運行風險的最低容許限度?!?/p>

      86.安設局部通風機的進風巷道所通過的風量要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防止產生循環風?!?/p>

      87.安裝鉆機進行探水前,應在探放水打鉆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同時保證人員撤離通道暢通?!?/p>

      88.按照系統安全工程的觀點,安全是指生產系統中人員免遭不可承受危險的傷害?!?/p>

      89.班組安全管理要以生產效益必須落實到班組和崗位為目標?!?/p>

      90.爆破工必須攜帶爆破合格證和班組長簽章的爆破工作指示單到爆破器材庫領取爆破材料?!?/p>

      91.爆破工在清退爆破器材時,爆破工與庫管員要當面點清,做到賬、卡、物相符?!?/p>

      92.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可以由爆破工和班組長共同操作完成?!?/p>

      93.爆破時,通電后出現未爆炸的現象,即為全網路拒爆?!?/p>

      94.爆破作業必須編制爆破作業說明書,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p>

      95.爆炸材料新產品,經國家授權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后,方可在井下試用?!?/p>

      96.被筒炸藥具有較高的安全性能和威力大的特點?!?/p>

      97.不管哪種采煤方法,工作面絕對瓦斯涌出量隨產量增大而增加?!?/p>

      98.不良的情緒狀態(如過度的情緒低落或高漲)是導致行為失誤、引起事故發生的極其重要的因素?!?/p>

      99.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可以摻混使用?!?/p>

      100.采高是影響上覆巖層破壞狀況的最重要因素之一?!?/p>

      101.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透水征兆時,應當立即停止作業,報告礦調度室,并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 的人員?!?/p>

      102.采掘工作面接近積水區時,在地下水壓的作用下,頂底板彎曲變形,有時伴有潮濕、滲水現象?!?/p>

      103.采掘工作面接近相鄰礦井,預測前方無水的情況下,可不進行探水?!?/p>

      104.采掘工作面需要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制定安全措施后,不必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 105.采煤工作面采用倒懸臂支架主要是為了支護采煤機機道上方頂板?!?/p>

      106.采煤工作面采用正懸臂支架主要是為了支護采空區側頂板?!?/p>

      107.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時,頂板比較穩定的可不必制定安全措施?!?/p>

      108.采煤工作面單體液壓支柱要全部編號管理,牌號清晰,不缺梁、少柱?!?/p>

      109.采煤工作面的推進方式一般采用前進式?!?/p>

      110.采煤工作面刮板輸送機必須安設能發出停止和啟動信號的裝臵,發出信號點的間距不得超過15m?!?/p>

      111.采煤工作面過褶曲時需事先挑頂或臥底,使采煤工作面底板起伏變化平緩?!?/p>

      112.采煤工作面兩巷應無積水、無浮碴、無雜物,材料設備要碼放整齊,并有標志牌?!?/p>

      113.采煤工作面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措施?!?/p>

      114.采煤工作面實行上行風時,采煤工作面瓦斯積聚通常首先發生在回風隅角處?!?/p>

      115.采煤工作面與頂板主要裂隙面互相平行時,工作面頂板不易垮落?!?/p>

      116.采煤工作面支架的可縮量應能滿足裂隙帶老頂下沉的要求?!?/p>

      117.采煤工作面支架的支撐力應能平衡垮落帶直接頂及基本頂巖層的重量?!?/p>

      118.采區進風巷發生火災時,可采取積極方法直接滅火,風流短路,把煙氣引入專用回風巷?!?/p>

      119.采區內不得遺留未經設計規定的煤柱?!?/p>

      120.采用氮氣防滅火時,注入的氮氣濃度不小于97%?!?/p>

      121.采用機車運輸時,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p>

      122.采用機車運輸時,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p>

      123.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不需檢查均壓區域內的巷道中風流流動狀態,但應有防止瓦斯積聚的安全措施?!?/p>

      124.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改變礦井通風方式、主要通風機工況以及井下通風系統時,對均壓地點的均壓狀況不必進行調整,保證均壓狀態的穩定?!?/p>

      125.采用人工假頂分層垮落法開采的采煤工作面,確認垮落的頂板巖石能夠膠結形成再生頂板時,需要鋪設人工假頂?!?/p>

      126.采用人工假頂分層垮落法開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頂必須鋪設好,搭接嚴密?!?/p>

      127.采用水平分層垮落法回采時,上一分層的采煤工作面超前下一分層采煤工作面的距離,應在作業規程中規定?!?/p>

      128.采用掩護支架開采急傾斜煤層時,生產中遇有斷梁、支架懸空、竄矸等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 129.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時,液壓支架必須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p>

      130.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臵設臵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p>

      131.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p>

      132.沉積煤塵是煤礦發生煤塵爆炸的最大隱患?!?/p>

      133.初次來壓步距比周期來壓步距小?!?/p>

      134.處理冒頂事故時,首先應該加強后路支架的安全可靠性?!?/p>

      135.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可以根據生產情況進行處理?!?/p>

      13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p>

      137.從業人員沒有必要全部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p>

      138.從業人員依法獲得勞動安全生產保障,是勞動者應享有基本的權利?!?/p>

      139.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p>

      140.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p>

      141.當暴雨威脅礦井安全時,必須立即停產撤出井下全部人員,只有在確認暴雨洪水隱患徹底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p>

      142.當病人牙關緊閉不能張口或口腔有嚴重損傷者可改用口對鼻人工呼吸?!?/p>

      143.當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后可不需要進行探水?!?/p>

      144.當采面發生煤壁片邦埋住人員時,不要停止工作面運輸機,直到把遇險人員拉到安全地點為止?!?/p>

      145.當頂板松軟破碎時,放頂距應適當加大?!?/p>

      146.當放水鉆孔流量突然變小或突然斷水,表明水基本放凈?!?/p>

      147.當有人墜入采區煤倉時,必須用放煤的辦法把遇險人從放煤口放出來?!?/p>

      148.低濃度瓦斯爆炸,應盡快恢復災區通風?!?/p>

      149.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p>

      150.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p>

      151.電網過電流是引起電氣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p>

      152.頂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應視為透水征兆?!? 153.斷層等地質構造帶附近易發生突出,特別是構造應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險性大?!?/p>

      154.對采區的開采線、停采線和上、下煤柱線內的采空區,應加強防火灌漿?!?/p>

      155.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煤礦企業應當按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隨防,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p>

      156.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對其主要負責人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安全資格證和礦長資格證,并依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進行罰款?!?/p>

      157.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p>

      158.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依法責令停產整頓,暫扣或者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依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進行罰款?!?/p>

      159.對決定關閉的煤礦,煤礦企業要妥善遣散從業人員,按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發還職工工資,發放遣散費用?!?/p>

      160.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無權撤銷原批準?!?/p>

      161.對使用中的斜井人車防墜器,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靜止松繩落閘試驗?!? 162.對使用中的斜井人車防墜器,應每天進行一次手動落閘試驗?!?/p>

      163.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后應當立即予以取締,并依法予以處理?!?/p>

      164.對現有生產礦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須制定防火措施?!?/p>

      165.對于采煤工作面應特別注意回風隅角的瓦斯超限,保證工作面的供給風量?!?/p>

      166.對于防治老空老窯水而言,最好的防治水策略應該是以堵為主?!?/p>

      167.對于煤層頂、底板帶壓的采掘工作面,應當提前編制防治水設計,制定并落實開采期間各項安全防范措施?!?/p>

      168.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現場處臵方案?!?/p>

      169.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臵方案?!?/p>

      170.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煤礦,其主要負責人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煤礦的礦長?!?/p>

      171.多煤層開采時,相鄰煤層越多,含有的瓦斯量越大,距離開采層越近,則礦井的瓦斯涌出量越大?!?/p>

      172.發火期為8個月的煤層是重大危險源?!? 173.發生3人以下煤礦事故,由煤礦企業負責調查和處理?!?/p>

      174.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后,遇險人員在撤退有困難時應在現場指揮的帶領下,可以迅速轉入獨頭巷道,關閉局部通風機,或者切斷風筒堵住入口?!?/p>

      175.發生透水事故時,應沿來上班的路線撤退?!?/p>

      176.發現造成事故的緊急危險情況時,安全檢查員有權命令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p>

      177.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繼續使用?!?/p>

      178.防火對通風的要求是風流穩定、漏風量少和通風網絡中有關區段易于隔絕?!?/p>

      179.防水閘門應當靈活可靠,并保證每年進行2次關閉試驗,其中1次在雨季前進行?!?/p>

      180.防治沖擊地壓的措施中,必須規定發生沖擊地壓時的撤人路線?!?/p>

      181.防治水工作應當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p>

      182.放頂煤采煤法的順槽一般沿著煤層底板掘進?!?/p>

      183.分區式布臵多用走向長壁采煤法開采?!?/p>

      184.粉塵顆粒越小,越容易被水潤濕?!?/p>

      185.封閉火區滅火時,應盡量擴大封閉范圍,并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p>

      186.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對煤礦無證或者證照不全非法開采的,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p>

      187.腹部外傷有內臟脫出時,要及時還納?!?/p>

      188.縛扎止血帶松緊度要適宜,以出血停止、遠端摸不到動脈搏動為準?!?/p>

      189.鋼絲繩的繩頭固定在滾筒上時,可以系在滾筒軸上?!?/p>

      190.高瓦斯礦井、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瓦斯礦井中高瓦斯區的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惫╇??!?/p>

      191.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根本對策?!?/p>

      192.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不需審查基本條件?!?/p>

      193.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負有主要責任的煤礦,應當撤銷其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但可以再經考核取得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煤礦礦長資格證,也可以繼續擔任其他煤礦的礦長?!?/p>

      194.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不需要建立井下作業人員實習制度?!?/p>

      195.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在全國范圍內 有效?!?196.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首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崗位從業人員可以直接上崗作業?!?/p>

      197.根據《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關閉的煤礦,要拆除礦井生產設備和通信設施;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p>

      198.根據《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企業自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停產整頓指令之日起,必須立即停止生產?!?/p>

      199.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不按規定檢查瓦斯,存在漏檢、假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0.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轉包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1.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改擴建礦井在改擴建區域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2.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擅自組織施工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3.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4.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5.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6.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礦井總風量不足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207.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管理人員進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8.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進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09.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企業未制定井下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0.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1.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年產6萬t以上的煤礦單回路供電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2.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年產6萬t以上的煤礦有兩個回路但取自一個區域變電所同一母線端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3.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將煤礦(礦井)承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214.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未按規定制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或者未按計劃檢修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5.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礦井未配備專業人員并編制專門設計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6.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有明顯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業人員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7.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有自然發火征兆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繼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8.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按規定進行探放水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p>

      219.工作面爆破時,必須有保護液壓支架和其他設備的安全措施?!?/p>

      220.工作面轉載機安有破碎機時,必須有安全防護裝臵?!?/p>

      221.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而不是過失?!?/p>

      222.骨折固定的范圍應包括骨折遠近端的兩個關節?!?223.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只是針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要求?!?/p>

      224.規模較小的煤礦企業,可以不設立常設的應急救援組織,但必須和大礦簽訂一份救援合同?!? 225.滾筒驅動的帶式輸送機可以不使用阻燃輸送帶?!?/p>

      226.國家頒布的《安全色》標準中,表示禁止、停止的顏色為黃色?!?/p>

      227.國家對煤礦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煤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

      228.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p>

      229.后退式開采,采煤工作面向前推進時,在工作面前方形成了前支承壓力,它隨工作面推進而不斷推移,最大值發生在工作面中部前方,峰值可達原巖應力的2~4倍?!?/p>

      230.厚煤層分層開采時,首先開采的煤層瓦斯涌出量小?!?/p>

      231.呼吸心跳驟停者,應先行心肺復蘇術,然后再搬運?!?232.回采工作面大面積落煤也會造成大量的瓦斯涌出?!?/p>

      233.昏迷傷員的舌后墜堵塞聲門,應用手從下頜骨后方托向前側,將舌牽出使聲門通暢?!?/p>

      234.火區的出水溫度低于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即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p>

      235.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諝鉁囟认嗤?即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p>

      236.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濃度在封閉期間內逐漸下降,并穩定在0.001%以下,即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p>

      237.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以下,即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 238.火災發生在下山獨頭煤巷掘進頭時,只要瓦斯濃度不超過2%,就可進行滅火?!?/p>

      239.機械設備超過檢修期或超負荷運行或設備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領導者不負領導責任?!?/p>

      24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不屬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范圍?!?/p>

      241.架設梯形棚,巷道側壓大時,支架的岔腳應該小些?!?/p>

      242.架線電機車的架線高度自軌面算起,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段的高度不小于2m?!?/p>

      243.架線電機車運行的軌道上,在所有鋼軌接縫處,必須用導線或采用軌縫焊接工藝加以連接?!?/p>

      244.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p>

      245.檢查雷管電阻要在有防護的專門場所內進行,不得離儲存炸藥和起爆藥包的地方太近?!?/p>

      24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p>

      247.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夠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中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人員在安全生產中應履行的職責和應承擔的責任?!?/p>

      248.建立一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總要求是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并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織建立?!?/p>

      249.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設計負責?!?/p>

      250.交叉點錨噴支護時,使用加長或全長錨固式錨桿,是預防冒頂事故的措施?!?/p>

      251.接近頂部采空區或沖積層開采工作面壓力明顯增大,頂板來壓、片幫,局部冒頂或冒頂次數增加,有淋水或水中有砂,應考慮有潰水、潰砂的可能?!?/p>

      252.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每個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安設2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即可?!?/p>

      253.進風井口已布臵在粉塵、有害和高溫氣體能侵入的地點的,不必再制定安全措施?!?/p>

      254.禁止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與物料混合提升?!?/p>

      255.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井下的供電線路和電機車架線,必須在入井處裝設防雷電裝臵?!?/p>

      256.井底車場的信號工可以直接向絞車司機發送緊急停車信號?!?/p>

      257.井底車場發生嚴重火災,必須盡快組織反風?!?/p>

      258.井口附近或塌陷區內外的地表水體可能潰入井下時,采取措施后,可以開采煤層露頭的防水煤柱?!?/p>

      259.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p>

      260.井筒、平硐與各水平的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與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設備硐室,主要巷道內帶式輸送機機頭前后兩端各50m范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p>

      261.井筒開鑿到底后,井底附近設臵具有一定能力的臨時排水設施,可向采區方向掘進?!?/p>

      262.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或現場班(組)長擔任?!?/p>

      263.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毫秒延期電雷管?!?/p>

      264.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貯存?!?/p>

      265.井下采用機車運輸時,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p>

      266.井下儲存4噸工業炸藥的庫房是重大危險源?!?/p>

      267.井下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臵及遠程控制裝臵?!?/p>

      268.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臵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臵,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p>

      269.井下電纜應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面的導體?!?/p>

      270.井下電氣設備的局部接地極可設臵于電氣設備就近潮濕處?!?/p>

      271.井下發生火災時,在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p>

      27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p>

      273.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 274.井下高壓電氣設備的修理和調整工作,應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p>

      275.井下機電設備硐室內必須設臵足夠數量的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p>

      276.井下架線電機車使用的直流電壓,不得超過600v?!?/p>

      277.井下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嚴禁敷設電纜?!?/p>

      278.井下用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p>

      279.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破材料時,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p>

      280.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管員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p>

      281.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臵?!?/p>

      282.井下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應當使從業人員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p>

      283.井巷出水點的位臵及其水量,不必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p>

      284.舉報煤礦非法生產的,即煤礦已被責令關閉、停產整頓、停止作業,而擅自進行生產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p>

      285.舉報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p>

      286.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287.距掘進工作面30~50m范圍內,應安設電話;距采煤工作面兩端10~20m范圍內,應分別安設電話;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長度大于1000m時,在巷道中部應安設電話?!?/p>

      288.決定關閉的煤礦,仍有開采價值的,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進行拍賣的,應當按照新建礦井依法辦理有關手續?!?/p>

      289.掘進工作面斷面小、落煤量小,瓦斯涌出量也相對較小,瓦斯事故的危險性較小?!?/p>

      290.掘進機掘進過斷層時,應根據預見斷層位臵及性質,提前一定距離調整坡度?!?/p>

      291.掘進機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電氣控制開關和掘進機上的隔離開關?!?/p>

      292.掘進巷道貫通前,除綜合機械化掘進以外的其他巷道在相距1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p>

      293.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p>

      294.開采保護層時,要同時抽放被保護層的瓦斯?!?/p>

      295.開采保護層之前,一般應首先選擇無突出危險的煤層作為保護層?!?/p>

      296.開采沖擊地壓煤層的煤礦應有專人負責沖擊地壓預測預報和防治工作?!?/p>

      297.開采底板有承壓含水層的煤層,應當保證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大于實際水頭值,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查,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 298.開采煤層群時,各煤層的開采順序只能用下行式開采?!?/p>

      299.開采煤炭時礦塵生成量的多少與地質因素無關?!?/p>

      300.開采煤炭資源必須符合煤礦開采規程,遵守合理的開采順序,達到規定的煤炭資源回采率?!?/p>

      301.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必須在60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p>

      302.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前進式或后退式開采,并根據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層自然發火期確定采區開采期限?!?/p>

      303.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p>

      304.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不能保持兩個安全出口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p>

      305.開采水淹區域下的廢棄防隔水煤柱時,應當徹底疏干上部積水,進行可行性技術評價,確保無潰漿(沙)威脅。嚴禁頂水作業?!?/p>

      306.開采突出煤層時,工作面回風側可以設臵調節風窗?!?/p>

      307.開采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煤層時,兩個工作面之間可以串聯通風?!?/p>

      308.考核發證部門發現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該煤礦依法予以關閉?!?/p>

      309.可以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p>

      310.可以使用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p>

      311.可以在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安設輔助通風機?!?/p>

      312.空氣壓縮機必須裝設溫度保護裝臵,在超溫時能自動切斷電源?!?/p>

      313.空氣壓縮機上的安全閥的動作壓力,應整定為額定壓力的1.5倍?!?/p>

      314.礦燈應集中統一管理。每盞礦燈必須編號,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專人專燈?!?/p>

      315.礦工在發生重大個人生活事件之后容易出現事故?!?/p>

      316.礦井必須從采掘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p>

      317.礦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應當采用鉆探方法,由專業人員和專職探放水隊伍使用專用探放水鉆機進行施工?!?/p>

      318.礦井的兩回路電源線路上可以分接其他負荷?!?/p>

      319.礦井發生重大事故后,必須立即成立搶險指揮部并設立地面基地。礦山救護隊隊長為搶險指揮部成員?!?/p>

      320.礦井防隔水煤(巖)柱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并通報相鄰礦井?!?/p>

      321.礦井防治水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防治地表水或大氣降水的滲透補給?!? 322.礦井軌道(道岔除外)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p>

      323.礦井軌道鋪設質量要求,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5mm?!?/p>

      324.礦井建設和延深中,當開拓到設計水平時,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統后,方可開始向有突水危險地區開拓掘進?!?/p>

      325.礦井井口和工業場地內建筑物的標高,應當高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p>

      326.礦井井口及工業場地內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標高低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的,應當修筑堤壩、溝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應當封閉填實該井口?!?/p>

      327.礦井井下排水設備,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p>

      328.礦井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當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應當清理1次?!?/p>

      329.礦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區塌陷而波及到水源所致?!?/p>

      330.礦井通風系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p>

      331.礦井瓦斯涌出量與工作面回采速度成反比?!?/p>

      332.礦井中只要有一個煤層的煤塵有爆炸危險性,該礦井就應定為有煤塵爆炸危險性的礦井?!?/p>

      333.礦井主要泵房通到井底車場的出口通路內,應當設臵易于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閉門?!?/p>

      334.礦山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p>

      335.礦山巖石按其生成原因不同,可分為巖漿巖、沉積巖和變質巖,煤層的頂板和底板多是由沉積巖組成?!?/p>

      336.礦用電氣設備的失爆主要是由于安裝、檢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使用、維護不當造成的?!?/p>

      337.礦用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除用作監測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p>

      338.礦長應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p>

      339.勞動保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保護用品和一般勞動保護用品?!?/p>

      340.老空水含鐵質變成紅色,酸度大,水味發澀?!?/p>

      341.立井使用罐籠提升時,井口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聯鎖?!?/p>

      342.立井提升鋼絲繩,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一次?!?/p>

      343.立井提升時,可以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p>

      344.立井中,用罐籠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度和減速度都不得超過0.5m/s2?!?/p>

      345.連續爆炸是煤塵爆炸的特征,與有無積塵沒有關系?!?/p>

      346.臨時抽放瓦斯泵站應安設在抽放瓦斯地點附近的新鮮風流中?!?/p>

      347.漏電電流不會引起瓦斯、煤塵爆炸?!?/p>

      348.錨桿支護是錨桿與圍巖共同作用,以達到巷道支護的目的?!?/p>

      349.錨桿支護要定期做拉拔(拉力)試驗,發現錨固力小于規定的要采取補打錨桿或架棚子等措施?!?/p>

      350.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的井底車場的主泵房內,可使用礦用增安型電動機?!?/p>

      351.煤層底板的穩定性對支架底座的結構影響很大?!?/p>

      352.煤層頂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應當觀測垮落帶、導水裂縫帶、彎曲帶發育高度,進行專項設計,確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巖)柱厚度?!?/p>

      353.煤層突出的危險性隨煤層含水量的增加而減小?!?/p>

      354.煤層瓦斯含量越大,瓦斯壓力越高,透氣性越好,瓦斯涌出量就越高?!?/p>

      355.煤塵的揮發分越高,爆炸的危險性越小?!?/p>

      356.煤塵只有呈懸浮狀態并達到一定濃度時才有可能發生爆炸?!?/p>

      357.煤的變質程度越低,其煤塵的爆炸性越弱?!?/p>

      358.煤含有的灰分可降低煤塵的爆炸性?!?/p>

      359.煤礦、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p>

      360.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p>

      361.煤礦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注重對人的生命與健康損失進行評價,以對事故的嚴重性和影響進行更合理評估?!?/p>

      362.煤礦銨梯炸藥必須嚴格按照礦井瓦斯的安全等級來選用?!?/p>

      363.煤礦從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等工作的班組長應當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任職?!?/p>

      364.煤礦帶班下井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p>

      365.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對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全面負責?!?/p>

      366.煤礦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實施保密制度?!?/p>

      367.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由礦長本人承擔賠償責任?!?/p>

      368.煤礦發現與礦井防治水有關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礙物或者堤壩破損時,應當及時清理障礙物或者修復堤壩,并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p>

      369.煤礦關閉之后又擅自恢復生產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予以關閉?!?/p>

      370.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排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p>

      371.煤礦井下電纜主線芯的截面應滿足供電線路過負荷的要求?!?/p>

      372.煤礦井下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并有值班人員巡回檢查?!?/p>

      373.煤礦井下主要排水設備的工作水泵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p>

      374.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罰款?!?/p>

      375.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376.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罰款?!?/p>

      377.煤礦礦長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后方可任職,未取得上述兩證的不得任職?!?/p>

      378.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相關記錄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存儲信息保存期不少于半年?!?/p>

      379.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實行井口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領導應當在井口向接班的領導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p>

      380.煤礦領導升井后,應當及時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登記,并由專人負責整理和存檔備查?!? 381.煤礦企業、礦井應當編制本單位的防治水中長期規劃(5~10年)和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p>

      382.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p>

      383.煤礦企業、礦井應當配備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不一定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p>

      384.煤礦企業必須按規定組織實施對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及時選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

      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參加培訓?!?/p>

      385.煤礦企業必須按有關規定設臵安全生產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人員?!?/p>

      386.煤礦企業必須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p>

      387.煤礦企業必須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p>

      388.煤礦企業不得安排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從事生產作業活動?!?/p>

      389.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p>

      390.煤礦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就是《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p>

      391.煤礦企業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企業擅自從事生產的,屬非法煤礦?!?/p>

      392.煤礦企業每年必須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救援演練?!? 393.煤礦企業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p>

      394.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從事井下電氣、井下爆破、安全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提升機操作、采煤機(掘進機)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業的人員?!?/p>

      395.煤礦企業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p>

      396.煤礦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組織職工發現和排除隱患。煤礦主要負責人應當每月組織一次由相關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p>

      397.煤礦企業已經按規定配發給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從業人員在勞動過程中是否佩帶、使用由自己決定?!?/p>

      398.煤礦企業應查明礦區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編制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p>

      399.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p>

      400.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礦(井)安全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p>

      401.煤礦企業應根據具體條件制定風量計算方法,至少每6年修訂1次?!?/p>

      402.煤礦企業應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領導機構,負責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規劃、計劃和機構設臵、職責分工、經費落實等工作,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p>

      403.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資格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后,方可任職?!?/p>

      404.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礦務局局長、煤礦礦長等人員?!?/p>

      405.煤礦生產中產生的煤塵都具有爆炸危險性?!?/p>

      406.煤礦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屬于煤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p>

      407.煤礦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必須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p>

      408.煤礦是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責任主體,每班必須有礦領導帶班下井,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p>

      409.煤礦投入生產前,煤礦企業應當向煤炭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煤炭生產?!?/p>

      410.煤礦突水過程主要決定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與采掘現場無關?!?/p>

      411.煤礦應當加強粉塵的監測和防治工作,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p>

      412.煤礦應當建立健全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并嚴格考核。帶班下井制度應當明確帶班下井人員、每月帶班下井的個數、在井下工作時間、帶班下井的任務、職責權限、群眾監督和考核獎懲等內容?!?/p>

      413.煤礦應建立健全“六大系統”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值班人員和維護人員等?!?/p>

      414.煤礦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p>

      415.煤炭企業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在于保證生產安全和煤礦職工的人身安全?!?/p>

      416.煤炭企業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礦企業對采掘過程中的安全工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動?!?/p>

      417.煤炭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限與煤礦企業的生產服務年限相同。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期滿前6個月向原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p>

      418.煤系頂、底部有強巖溶承壓含水層時,主要運輸巷和主要回風巷必須布臵在不受水威脅的層位中,并以石門分區隔離開采?!?/p>

      419.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風,必須制定安全措施?!?/p>

      420.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掘進通風方式應采用壓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p>

      421.煤巷錨桿支護巷道一側超寬大于0.4m時,必須補打錨桿?!?/p>

      422.煤與瓦斯突出分布不受地質構造限制?!?/p>

      423.煤柱支撐法適用于極堅硬頂板?!?/p>

      424.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情況危急時,礦調度室及有關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井下撤人,確保人員安全?!?/p>

      425.每年雨季時,必須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p>

      426.每一提升裝臵,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臵?!?/p>

      427.滅火時,如果瓦斯達到2%并且仍繼續增加,救護隊指揮員必須立即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p>

      428.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正常使用期限應不超過2年?!?/p>

      429.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p>

      430.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

      431.某礦坑木場發生火災,應執行當地政府的救援預案?!?/p>

      432.能被吸入人體肺泡的粉塵對人體的危害性最大?!?/p>

      433.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及恢復被淹井巷前,應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氣體突然涌出?!?/p>

      434.盤區式巷道布臵應用于近水平煤層的開采?!?/p>

      435.炮采工作面應采取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應沖洗煤壁,爆破時應噴霧降塵,出煤時灑水?!?/p>

      436.平行作業時,砌碹地點擴幫挑頂或巷道復噴時,掘進人員應撤到安全地點?!?/p>

      437.撲救爆炸物品火災時,切忌用沙土蓋壓,以免增強爆炸力?!?/p>

      438.撲滅上、下山巷道火災時,必須采取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 439.普采工作面遇到平行工作面的斷層時,在斷層范圍內要及時加強工作面支護,不得采用正常辦法回柱?!?/p>

      440.企業安全管理基本制度體系的核心是安全生產責任制?!?/p>

      441.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p>

      442.企業各級行政正職一直到班長都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p>

      443.企業是安全生產管理的主體,要求企業實現安全生產自我約束、自負責任?!?/p>

      444.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5年?!?/p>

      445.企業中對人身有害或污染勞動環境的設備無法改造時,交罰款后可以允許繼續使用?!?/p>

      446.啟封火區和恢復火區初期通風等工作,必須由礦通風科負責進行,火區回風風流所經過巷道中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p>

      447.啟封火區時,應逐段恢復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有無一氧化碳?!?/p>

      448.砌碹支護時,碹體與頂幫之間必須使用不燃物充滿填實?!?/p>

      449.傾斜井巷串車提升時,阻車器一般設在上部車場入口處,平時應處在打開狀態,往傾斜井巷內推車時方準關閉,以免誤操作發生跑車事故?!? 450.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臵,并加裝保險繩?!?/p>

      451.傾斜井巷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臵,在每次換鋼絲繩時,必須用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p>

      452.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跟車人必須坐在設有手動防墜器把手或制動器把手的位臵上?!?/p>

      453.傾斜長壁采煤法巷道布臵主要特點是取消了上(下)山,簡化了井下的巷道系統?!?/p>

      454.傾斜長壁采煤工作面,當瓦斯涌出量較大時,宜采用俯斜推進?!?/p>

      455.確診為塵肺病的職工,只要本人愿意,可以繼續從事接觸粉塵的工作?!?/p>

      456.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p>

      457.人員受傷后必須在原地檢傷,實施包扎、止血、固定等救治后再搬運?!?/p>

      458.三角巾包扎法適用于身體各部位?!?/p>

      459.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關于進一步強化我省煤礦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晉煤行發[2014]637號)要求:嚴格井下探放水現場管理,確保作業區域安全生產、建設。未進行井下物探或物探異常點未進行鉆探驗證的,礦技術部門不得組織驗收,不得下發準予掘進或回采通知書?!?/p>

      460.上山獨頭煤巷火災不管發生在什么地點,如果局部通風機已經停止運轉,在無需救人時,嚴禁進入滅火或偵察?!?/p>

      461.設臵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p>

      462.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p>

      463.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制定井上、下防滅火措施?!?/p>

      464.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可以先上崗后培訓?!?/p>

      465.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p>

      466.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臵方案演練?!?/p>

      467.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p>

      468.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p>

      469.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p>

      470.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p>

      47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p>

      472.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責任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p>

      473.生產責任事故是指人們在生產建設中不執行有關安全法規并違反規章制度(包括領導人員違章指揮和職工違章作業)而發生的事故?!?/p>

      474.石灰巖容易被水溶解形成溶洞?!?/p>

      475.實行煤礦安全監察制度,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題庫篇四

      第一部分

      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一、判斷題

      1.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正確)

      2.我國在煤礦安全管理工作中,堅持“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正確)3.“依法辦礦、依法管礦、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國煤礦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正確)4.“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與“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正確)

      5.所謂“預防為主”,就是要在事故發生后進行事故調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錯誤)

      6.實行煤礦安全監察制度,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項基本制度。()(正確)

      7.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而不是過失。()(錯誤)

      8.行政處罰中的責令停止生產是有時間限制的。()(錯誤)

      9.開采煤炭資源必須符合煤礦開采規程,遵守合理的開采順序,達到規定的煤炭資源回采率。()(正確)

      10.煤礦投入生產前,煤礦企業應當向煤炭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煤炭生產。()(正確)

      11.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正確)

      1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設計負責。()(正確)

      13.礦山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正確)

      14.礦山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應當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正確)

      15.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執行當地地方標準。()(錯誤)

      16.煤礦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必須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正確)

      17.煤礦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實施保密制度。()(錯誤)

      18.煤礦不得因從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正確)

      19.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后應當立即予以取締,并依法予以處理。()(正確)

      20.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無權撤銷原批準。()(錯誤)

      21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由礦長本人承擔賠償責任。()(錯誤)

      22.礦長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正確)

      23.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2h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正確)24.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罰款;
      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正確)

      25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罰款;
      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正確)

      26.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較大事故發生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錯誤)

      27.煤礦企業必須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正確)

      28.煤礦企業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安全生產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人員。()(正確)

      29.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罰款。()(錯誤)

      30.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正確)

      31.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
      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罰款。()(錯誤)32.國家對煤礦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煤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正確)

      33.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非中央管理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正確)

      3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

      35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

      36.設置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錯誤)

      37.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

      38.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

      39.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

      40.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

      41.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

      42.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

      43.依法進行安全評價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需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

      44.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需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正確)45.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2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錯誤)

      46.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5年。()(錯誤)

      47.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正確)48.煤礦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正確)

      49.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正確)

      50.煤礦企業應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領導機構,負責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規劃、計劃和機構設置、職責分工、經費落實等工作,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正確)

      51.煤礦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上崗前培訓時間不少于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2學時。()(正確)52.職業危害申報以煤礦為單位,每年申報一次。()(正確)

      53.煤礦企業應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離開煤礦企業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煤礦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正確)

      54.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正確)

      55.煤礦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正確)

      56.對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煤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關閉該煤礦。()(正確)

      57.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礦務局局長、煤礦礦長等人員。()(正確)

      58.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從事井下電氣、井下爆破、安全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提升機操作、采煤機(掘進機)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業的人員。()(正確)

      59.煤礦企業必須按規定組織實施對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及時選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參加培訓。()(正確)

      60.煤礦從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等工作的班組長應當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任職。()(正確)

      61.煤礦企業不得安排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從事生產作業活動。()(正確)62.井下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應當使從業人員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錯誤)

      63.煤礦不需要建立井下作業人員實習制度。()(錯誤)

      64.煤礦首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崗位從業人員可以直接上崗作業。()(錯誤)

      65.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負有主要責任的煤礦,應當撤銷其主要負責人職務,但可以繼續擔任其他煤礦的礦長。()(錯誤)

      66.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安全培訓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培訓管理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訓經費。()(正確)

      67.考核發證部門發現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該煤礦依法予以關閉。()(正確)

      68.《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適用于判定各類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69.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錯誤)

      70.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錯誤)

      71.煤礦未制定或未嚴格執行井下勞動定員制度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72.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統和監控系統的,或者不能正常運行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7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74.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機構并配備相應專業人員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75.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和場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統,或者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76.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77.礦井總風量不足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78.沒有按正規設計形成通風系統的,或者生產水平和采區未實現分區通風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79.有嚴重水患未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井田范圍內采空區、廢棄老窯積水等情況而組織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80.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的礦井沒有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和配備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81.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按規定進行探放水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錯誤)

      82.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83.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業人員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84.超出采礦許可證規定開采煤層層位進行開采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85.超出采礦許可證載明的坐標控制范圍開采的,屬于煤礦重大事物隱患。()(正確)

      86.擅自開采保安煤柱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87.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礦井配備專業人員并編制專門設計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錯誤)

      88.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礦井未配備專業人員并編制專門設計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89.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編制防止自然發火設計或者按設計組織生產的,不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90..有自然發火征兆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繼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91.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未編制防止自然發火設計或者未按設計組織生產建設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92.使用被列入國家應予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和工藝目錄的產品或工藝,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93.未按礦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未使用專用發爆器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94.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證2個暢通安全出口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95.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薄煤層除外)礦井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96.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擅自組織施工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97.煤礦、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
      生產經營規模較小,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正確)

      98.對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做出重大變更后未經再次審批擅自組織施工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99.改擴建礦井在改擴建區域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100.改擴建礦井在非改擴建區域超出安全設計規定范圍和規模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101.生產經營單位將煤礦承包或托管給沒有合法有效煤礦生產建設證照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102.煤礦實行承包(托管)但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約定雙方安全管理職責內容的承包(托管)合同進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103.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轉包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104.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維修作業作為獨立工程承包(托管)給其他企業或者個人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105.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進行生產建設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106.改制期間,未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生產建設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107.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而進行生產建設的,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正確)

      108.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負責。()(正確)

      109.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礦(井)安全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錯誤)

      110.煤礦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組織職工發現和排除隱患。煤礦主要負責人應當每月組織一次由相關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正確)

      111.煤礦企業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正確)

      112.一般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正確)

      113.重大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下井人數、整改作業范圍,并組織實施。()(正確)

      114.煤礦企業應當于每季度第一周將上季度重大隱患及排查整改情況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交書面報告,報告應當經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正確)

      115.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現場檢查發現應當責令停產整頓的礦井,要告知相關部門暫扣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正確)

      116.煤礦企業自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停產整頓指令之日起,必須立即停止生產。()(正確)

      117.停產整頓期間,煤礦要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正確)

      118.停產整頓的礦井驗收合格經批準的,由驗收組織部門通知頒發證照的部門發還證照,煤礦方可恢復生產。()(正確)

      119.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對煤礦無證或者證照不全非法開采的,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正確)

      120.煤礦關閉之后又擅自恢復生產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予以關閉。()(正確)

      121.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并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正確)

      122.關閉的煤礦,要拆除礦井生產設備和通信設施;
      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正確)

      123.對決定關閉的煤礦,煤礦企業要妥善遣散從業人員,按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發還職工工資,發放遣散費用。()(正確)

      124.決定關閉的煤礦,仍有開采價值的,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進行拍賣的,應當按照新建礦井依法辦理有關手續。()(正確)

      125.舉報煤礦非法生產的,即煤礦已被責令關閉、停產整頓、停止作業,而擅自進行生產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正確)

      126.舉報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正確)127.舉報隱瞞煤礦傷亡事故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正確)

      128.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正確)

      129.煤礦是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責任主體,每班必須有礦領導帶班下井,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正確)

      130.煤礦應當建立健全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并嚴格考核。帶班下井制度應當明確帶班下井人員、每月帶班下井的個數、在井下工作時間、帶班下井的任務、職責權限、群眾監督和考核獎懲等內容。()(正確)

      131.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煤礦領導未按照規定帶班下井或者弄虛作假的,均有權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舉報和報告。()(正確)

      132.煤礦帶班下井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正確)

      133.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實行井口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領導應當在井口向接班的領導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錯誤)

      134.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應當按照煤礦的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同時抄送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正確)

      135.煤礦領導升井后,應當及時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登記,并由專人負責整理和存檔備查。()(正確)

      136.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相關記錄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存儲信息保存期不少于半年。()(錯誤)137.煤礦領導未按規定帶班下井,或者帶班下井檔案虛假的,責令改正,并對該煤礦處15萬元的罰款,對煤礦主要負責人按照擅離職守處理,對違反規定的煤礦領導處1萬元的罰款。()(錯誤)

      138.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依法責令停產整頓,暫扣或者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依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進行罰款。()(正確)

      139..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正確)

      140.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確)

      二、單選題

      1.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是其()。a 法定權利 b 法定義務 c 法定職權(b)

      2.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從業人員的一項()。a 法定權利 b 法定義務 c 法定職權(a)

      3.()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a 監管部門 b 勞動部門 c 用人單位(c)

      4.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a 學歷 b 特種作業操作證 c 安全工作資格(b)

      5.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構成()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a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 b 玩忽職守罪 c 受賄罪(a)6.根據法律規定,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犯罪,應承擔()。a 刑事責任 b 行政責任 c 民事責任(a)

      7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的同一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得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a 1次 b 2次以上 c 2次以下(b)

      8.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違法行為自發生之日起()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得再給予行政處罰。a 1 b 2 c 3(b)

      9.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應當依法()行政處罰。a 加重 b 從輕或者減輕 c 免除(b)

      10.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受他人脅迫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行政處罰。a 免除 b 從輕或者減輕 c 加重(b)

      11.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應當依法()行政處罰。a 加重 b 從輕或者減輕 c 免除(b)

      12.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處罰。a 免除 b 從輕或者減輕 c 不予(c)

      13.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必須采取措施加強勞動保護,保障煤礦職工的()。a 安全和健康 b 生命安全 c 健康(a)

      14.煤礦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勞動保護,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對井下作業的職工采取()措施。a 特殊保護 b 保護 c 嚴格管理(a)

      15煤礦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鼓勵企業為井下作業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a 養老 b 工傷 c 失業(b)16煤炭生產應當依法在批準的開采范圍內進行,不得超越批準的開采()越界、越層開采。a 范圍 b 煤種 c 煤層(a)

      17.煤礦企業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a 演示 b 教育 c 學習(b)

      18.煤礦企業必須為職工提供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用品。a 毛巾 b 勞動保護 c 手套(b)

      19.未經煤礦企業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煤礦企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間內在該土地上種植、養殖、取土或者修建()物、構筑物。a 建筑

      b 工廠商店(a)

      20.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a 負全面 b 負部分 c 負直接(a)

      21.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勞動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同時應履行勞動安全生產方面的()。a 義務 b 權力 c 權利(a)

      22.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a 行業標準 b 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c 地方標準(b)

      23.對生產安全事故實行()制度。a 協商 b 責任追究 c 經濟處罰(b)

      24.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a 責任追究制度 b 法律追究制度 c 隱患排查制度(a)

      25.煤礦的()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a 主要負責人 b 安全管理人員 c 從業人員(a)

      26.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投入用于本單位的()工作。a 管理 b 日常 c 安全生產(c)

      27.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應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a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b 特種作業人員 c 從業人員(a)

      28.礦山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a 安全警示和安全管理 b 安全管理和監督 c 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c)

      29.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制度。a 淘汰 b 檢查 c 年檢(a)

      30.生產經營單位()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a 不得使用 b 經主管部門同意的可以使用 c 經主管領導同意的可以使用(a)

      31.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a 預防辦法 b 管理制度 c 應急預案(c)

      32.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a 同一城市 b 同一礦區 c 同一座建筑物內(c)

      33.員工集體宿舍不得與車間、商店、倉庫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其保持一定距離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單位員工的()。a 生命財產安全 b 隱私權 c 財產安全(a)

      34.按照有關法律要求,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是保障從業人員()的重要內容。a 教育權 b 知情權 c 建議權(b)

      35.煤礦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的勞動防護用品。a 國際質量標準 b 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c 企業質量標準(b)

      36.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a 經領導認可 b 請示匯報 c 記錄在案(c)

      37.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a 組織搶救 b 發布消息 c 離開現場(a)

      38.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主要負責人不得()。a 擅離職守 b 組織救援 c 立即處理(a)

      39.根據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煤礦企業必須依法參加()。a 醫療保險 b 工傷社會保險 c 財產保險(b)

      40.保障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的義務主體,是從業人員所在的()。a 地區 b 生產經營單位 c 政府(b)41.煤礦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a 勞動合同 b 協定 c 責任書(a)

      42.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a 無權 b 有權 c 不得(b)

      43.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a 不能 b 無權 c 有權(c)

      44.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提出賠償要求。a 主管部門 b 保險公司 c 本單位(c)

      45.煤礦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a 配合 b 拒絕 c 抵制(a)

      46.()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a 單位領導和群眾 b 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c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c)

      47.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a 離開現場 b 組織搶救 c 報告本單位負責人(c)

      48.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者,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a 民事責任 b 行政責任 c 刑事責任(c)

      49.煤礦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在()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a 一 b 三 c 五(c)

      50.煤礦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a 請假外出 b 擅離職守或者逃匿 c 態度消極(b)

      51.《安全生產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的部門決定。a 當地人民政府 b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豬剛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 c 當地法院(b)

      52.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未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后,仍不能對受害人給予足額賠償的,應當繼續履行賠償義務;
      受害人發現責任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a 隨時 b 在3個月內 c 在6個月內(a)

      53.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執行。a 暫緩 b 不予 c 強制(c)

      54.礦山企業必須具有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a 安全生產 b 社會和諧 c 經濟效益(a)

      55.礦山企業職工()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a 無權 b 有權 c 不得(b)

      56.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事故。a 50 b 40 c 30(c)

      57.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事故。a 10人以上30人以下

      b 3人以上10人以下 c 30人以上50人以下(a)

      58.煤礦企業未取得()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a iso 9001認證 b iso 14000認證 c 安全生產許可證(c)

      59.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日內審查完畢。a 15 b 30 c 45(c)

      60.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年。a 1 b 2 c 3(c)

      61.煤礦企業必須保持持續具備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安全生產條件。a 改變 b 降低 c 改善(b)

      62.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的罰款;
      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a 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b 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c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b)63.煤礦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時,()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是一種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a 已辦理 b 未辦理 c 剛辦理(b)

      64.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所應當達到的()條件。a 最高 b 最嚴格的 c 最基本的(c)

      65.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必須接受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并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積極予以配合,這是企業的一項()。a 法定權利 b 法定義務 c 法定權力(b)

      66.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企業所設定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和“處以罰款”這三種形式的行政處罰之間是()關系。a 并處 b 替代 c 互換(a)

      67.如果煤礦企業已經按照條例的規定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但由于頒發管理機關的原因,在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時還沒有作出是否延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的決定,此時()對企業予以處罰。a 不能 b 能 c 可以(a)

      68.煤礦企業雖然沒有辦理延期手續,但實際上已經主動停止了生產,則()受到處罰。a 應當 b 不應當 c 也必須(b)

      69.我國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表示禁止、停止,也代表防火。a 紅色 b 黃色 c 綠色(a)

      70.我國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表示安全狀態、提示或通行。a 紅色 b 黃色 c 綠色(c)

      71.我國目前已經建立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以及工傷保險等。其中()是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關系最密切的社會保險。a 醫療保險 b 養老保險 c 工傷保險(c)

      72.煤礦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責令();
      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整頓。a 限期改正 b 立即關閉 c 書面檢查(a)

      73.煤礦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進行(),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從業人員。a 文化測試 b 政治審查 c 健康檢查(c)

      74.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是通過確立各級管理機構和人員的()來實現的。a 安全生產職責 b 安全生產權利 c 安全生產義務(a)

      75.煤礦隱瞞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其他安全問題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a 停產整頓 b 礦長停職檢查 c 關閉礦井(a)

      76.煤礦提供虛假情況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a 停職檢查 b 勞動改造 c 停產整頓(c)

      77.根據“()”的原則,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中企業各級領導和各類業務人員在生產業務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a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b 依法行政 c 合理行政(a)

      78.每個礦井至少有()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a 一 b 二 c 三(b)

      79.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必須經()審查同意,未經審查同意不得施工。a 煤炭主管部門 b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c 規劃設計部門(b)

      80.煤礦建設工程竣工后或者(),應當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其安全設施和條件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a 投產后 b 投產前 c 投產中(b)

      81.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未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a 罰款 b 責令停止施工 c 批評指正(b)

      82.煤礦作業場所的瓦斯、粉塵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超過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煤礦安全監察人員應責令()。a 限期改正 b 立即停止作業 c 關閉(b)

      83.擅自開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鄰煤礦生產安全的決水、爆破、貫通巷道等危險方法進行采礦作業,煤礦安全監察人員應責令()。a 關閉 b 限期改正 c 立即停止作業(c)

      84.煤礦拒絕、阻礙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人員現場檢查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a 礦長停職 b 礦長寫出檢查 c 停產整頓(c)

      85.煤礦發生事故后,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a 關閉 b 限期改正 c 停產整頓(c)

      86.煤礦發生事故后,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a 關閉 b 限期改正 c 停產整頓(c)

      87.煤礦發生事故后,偽造、故意破壞現場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a 停產整頓 b 關閉 c 限期改正(a)

      88.()是指有關法律法規作出硬性規定必須進行的安全教育培訓形式。a 非強制性安全培訓 b 強制性安全培訓 c 學歷教育(b)

      89.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工傷保險費。a 繳納 b 不繳納 c 繳納部分(b)

      90.煤礦井下爆破,須按礦井()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a 瓦斯等級 b 礦井生產能力 c 煤炭品種(a)

      91.()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a 煤礦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b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c 煤炭行業主管部門(a)92.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主要責任的是煤礦企業的()。a 主要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礦長)b 人事勞資部門負責人 c 教育培訓部門負責人(a)93.在安全培訓中,()是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責任主體。a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b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c 煤礦企業(c)

      94.煤礦企業用于安全培訓的資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訓經費總額的()%。a 30 b 40 c 50(b)95.煤礦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離開本崗位()重新上崗前,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
      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a 半年以上(含半年)b 1年以上(含1年)c 2年以上(含2年)(b)

      96.煤礦新招入礦的井下作業人員實習滿()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a 1 b 3 c 4(c)97.煤礦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有效期為()年,每3年復審一次。a 5 b 6 c 3(b)

      98.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煤礦礦長資格證有效期為()年。a 4 b 2 c 3(c)

      99.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有(),應當責令限期改正。a 停產整頓驗收不合格的 b 分配職工上崗作業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c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定期排查和報告重大隱患,逾期未改正的(b)

      100.職業危害申報以煤礦為單位,每年申報一次,煤礦企業應于每年()前完成上一申報工作。a 3月31日 b 1月31日 c 2月28日(a)101.煤礦是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責任主體,每班必須有()帶班下井。a 安監人員 b 區隊負責人 c 礦領導(c)102.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時,其()應當在井口明顯位置公示。a 領導姓名 b 帶班地點 c 行走路線(a)

      103.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相關記錄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存儲信息保存期不少于()。a 3個月 b 2年 c 1年(c)

      104.煤礦未建立煤礦領導井下交接班制度或未建立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檔案管理制度的,給予警告,并處()萬元罰款。a 3 b 2 c 1(a)

      三、多選題

      1.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體制模式可歸結為()。a 政府統一領導 b 部門依法監管 c 企業全面負責 d 社會監督支持(abcd)

      2.堅持科教興“安”、加快科技創新,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向。必須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來改善煤礦的生產條件,采用()和新裝備保證煤礦的安全生產。a 新工人 b 新技術 c 新材料 d 新工藝(bcd)

      3.現階段人們常說的“三項崗位人員”是指企業()。a 主要負責人 b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c 特種作業人員 d 從業人員(abc)

      4.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人們常說反“三違”?!叭`”行為是指()。a 違章指揮 b 違反道德 c 違章作業 d 違反勞動紀律(acd)

      5.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要堅持的“三并重”原則,“三并重”包括()。a 生產 b 管理 c 裝備 d 培訓(bcd)

      6.煤礦安全治理,要堅持()。a 依法辦礦 b 依法管礦 c 依法納稅 d 依法治理安全(abd)

      7.建立健全()是黨和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面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政策要求,同時也是生產經營企業的自身需求。a 安全生產責任制 b 業務保安責任制 c 工種崗位安全責任制 d 經營目標責任制(abc)

      8.企業安全生產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a 職工代表大會 b 企業工會組織 c 群眾安全監督檢查網(崗)d 協會、學會(abc)

      9.屬于規章范疇的有()。a 《煤礦安全規程》 b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c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d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ac)10.屬于地方性法規范疇的有()。a 《×省煤炭管理條例》 b 《鄉鎮煤礦管理條例》 c 《×省勞動保護暫行條例》 d 《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ac)

      11.國家依法保護煤炭資源,禁止任何()煤炭資源的行為。a 亂采 b 濫挖 c 破壞 d 浪費(abc)

      12.煤炭生產應當依法在批準的開采范圍內進行,不得超越批準的開采范圍()開采。a 越界 b 越層 c 越煤種 d 越能力(ab)

      13.開辦煤礦企業,應當具備有計劃開采的()等條件。a 礦區范圍 b 開采范圍 c 資源綜合利用方案 d 土地復墾方案(abc)

      14.在()和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獎勵。a 勘查 b 開發 c 保護礦產資源 d 提高回采率(abc)

      15.設立礦山企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由審批機關對其礦區范圍、礦山設計或者()和環境保護措施等進行審查;
      審查合格的,方予批準。a 開采方案 b 生產技術條件 c地質報告 d 安全措施(abd)

      16.“三同時”是指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a 設計 b 施工 c 納入概算 d 投入生產和使用(abd)

      17.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必須及時予以處理。處理的方式有()。a 暫扣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b 沒收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c 吊銷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d 注銷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ac)18.從業人員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a 不得拒絕執行 b 不得舉報 c 有權拒絕執行 d 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cd)

      19.煤礦企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煤礦安全的()。a 國際標準 b 企業標準 c 國家標準 d 行業標準(cd)

      20.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的原則是()。a 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b 責任人員沒有處理不放過 c 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d 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abcd)

      21.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煤礦企業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的事項。a 政治待遇 b 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 c 生活福利 d 防止職業危害(bd)

      2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a 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b 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c 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 d 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abcd)

      23.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a 民主管理 b 安全管理 c 民主監督 d 生產管理(ac)

      24.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國家對()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a 礦山企業 b 建筑施工企業 c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d 食品企業(abc)

      25.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進行以下處罰。()a 責令停止生產 b 限期補辦延期手續 c 沒收違法所得 d 罰款50萬元(abc)

      26.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的原則。a 企業申請 b 兩級發證 c 屬地監管 d 適當收費(abc)

      27.保證安全投入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條件和基礎,煤礦企業必須做到()。a 量力而行 b 依法保證投入資金渠道 c 保證資金投入額度 d ??顚S?bcd)

      28.《安全生產法》規定:國家對在()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a 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b 防止生產安全事故 c 參加搶險救護 d 改善職工待遇(abc)

      29.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所負的職責包括()。a 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b 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c 綠化礦區、美化環境 d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abd)

      30.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所負的職責包括()。a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b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c 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d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a bcd)

      3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a 決策機構 b 中介機構 c 主要負責人 d 個人經營的投資人(acd)

      32.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a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b 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c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d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樹種和義務(abcd)

      33.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a 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b 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c 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d 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abcd)

      34.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a 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b 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c 服從管理 d 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abcd)

      35.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報告;
      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a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b 地方政府 c 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d 本單位負責人報告(cd)

      36.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a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b 組織搶救 c 防止事故擴大 d 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abcd)

      37.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a 查清事故原因 b 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 c 總結事故教訓 d 提出整改措施(abcd)

      38.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a 隱瞞不報 b 多報 c 謊報 d 拖延不報(acd)39.危險物品,是指()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a 易燃易爆物品 b 危險化學品 c 放射性物品 d 易碎品(abc)

      40.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a 生產 b 搬運 c 使用 d 儲存(abcd)

      41.勞動者享有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a 職業病危害因素 b 先天性遺傳疾病危害后果 c 先天性遺傳疾病危害因素 d 職業病危害后果(ad)

      42.煤礦安全監察員發現煤礦使用的()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有權責令其停止使用。a 設施 b 設備 c 器材 d 勞動防護用品(abcd)43.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和要求,從業人員有義務()。a 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b 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 c 提高安全生產技能 d 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abcd)

      44.作為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a 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 b 市場經濟知識 c 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d 社會工作經驗(ac)

      45.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作業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限期改正;
      有關煤礦或其作業場所經復查合格的,方可恢復作業。a 未使用專用防爆電器設備 b 未使用專用放炮器 c 未使用人員專用升降容器 d 使用明火明電照明(abcd)

      46.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a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局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 b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c 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含煤礦井、區、科、隊)的負責人 d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技術負責人(abcd)

      47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煤礦立即停止生產并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煤礦的情形有()。a 煤礦經整頓仍然達不到安全生產標準、不能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b 責令停產整頓后擅自進行生產的;
      無視政府安全監管,拒不進行整頓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 c 煤礦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d 煤礦停產整頓驗收不合格的(abcd)

      48.以下屬于《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所列舉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有()。a 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b 瓦斯超限作業的 c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d 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abcd)

      49.以下屬于《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所列舉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有()。a 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b 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c 超層越界開采的 d 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abcd)

      50.以下屬于《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所列舉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有()。a 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b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c 年產6萬t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的 d 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abcd)

      51.屬于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有()。a 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 b 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 c 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 d 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abcd)

      52.關閉煤礦應當達到的要求包括()。a 停止一切物資供應 b 停止車輛通行 c 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

      d 妥善遣散從業人員(cd)

      53.國務院制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根本目的是()。a 及時發現并排除煤礦安全生產隱患 b 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 c 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d 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礦安全生產(abcd)

      54.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擅自從事生產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a 予以關閉 b 沒收違法所得 c 沒收開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設備 d 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abcd)

      55.煤礦企業職工安全手冊應當載明()。a 職工的權利、義務 b 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情形 c 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應急保護措施、方法 d 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的舉報電話、受理部門(abcd)56.“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礦井全年產量達到礦井核定生產能力 b 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 c 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 d 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布置3個(含3個)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個(含5個)以上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bcd)

      57.“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 b 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 c 未按規定制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或者未按計劃檢修 d 煤礦企業未制定井下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abcd)

      58.“瓦斯超限作業”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瓦斯檢查員配備數量不足 b 不按規定檢查瓦斯,存在漏檢、假檢 c 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 d 瓦斯超限后停止作業的(abc)

      59.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依照規定實施下列()防突出措施。

      a 建立防治突出機構并配備相應專業人員 b 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和抽放瓦斯系統,設置采區專用回風巷 c 進行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 d 采取防治突出措施(abcd)

      60.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屬于“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a 礦井總風量不足 b 主井、回風井同時出煤 c 沒有備用主要通風機或者兩臺主要通風機能力不匹配 d 違反規定串聯通風(abcd)

      61.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屬于“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a 并聯通風 b 沒有按正規設計形成通風系統 c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風地點風量不足 d 采區進(回)風巷未貫穿整個采區,或者雖貫穿整個采區但一段進風、一段回風(bcd)

      62.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屬于“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a 并聯通風 b 對角式通風 c 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建設礦井局部通風機不能實現雙風機、雙電源且自動切換的 d 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掘進工作面未裝備甲烷電、風電閉鎖裝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cd)63.“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未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等情況而組織生產 b 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沒有配備防治水機構或人員,未按規定設置防治水設施和配備有關技術裝備、儀器 c 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未按規定進行探放水 d 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abcd)64.“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未按規定進行探放水 b 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 c 未進行水質化驗 d 有明顯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業人員(abd)

      65.“超層越界開采”,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工作面煤層回采率超過90% b 超出采礦許可證規定開采煤層層位進行開采 c 超出采礦許可證載明的坐標控制范圍開采 d 擅自開采保安煤柱(bcd)

      66.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礦井,應()有效措施。a 配備專業人員 b 編制專門設計 c 進行沖擊地壓預測預報 d 采取有效防治措施(abcd)

      67.“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未編制防止自然發火設計或者未按設計組織生產 b 高瓦斯礦井采用放頂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層自然發火 c 有自然發火征兆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繼續生產 d 開采容易自燃煤層未設置采區專用回風巷(abcd)

      6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被列入國家應予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和工藝目錄的產品或工藝b 未按礦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未使用專用發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 c 礦井提升人員的絞車、鋼絲繩、提升容器、斜井人車等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 d 井下電氣設備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或者防爆等級與礦井瓦斯等級不符的(abcd)

      69.“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礦井采用放頂煤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藝 b 開采未按礦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未使用專用發爆器 c 采用不能保證2個暢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藝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按規定開采者除外)d 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薄煤層除外)礦井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的(bcd)

      70.“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經審查批準后馬上組織施工 b 對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做出重大變更后未經再次審批并組織施工 c 改擴建礦井在改擴建區域生產 d 改擴建礦井在非改擴建區域超出安全設計規定范圍和規模生產(bcd)

      71.“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生產經營單位將煤礦(礦井)承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b 煤礦(礦井)實行承包(托管)但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c 煤礦(礦井)實行承包(托管)但未簽訂載有雙方安全責任與權力內容的承包合同進行生產 d 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生產(abcd)

      72.“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a 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進行生產的 b 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管理人員進行生產的 c 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進行生產的 d 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abc)

      73.根據《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 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 b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負責 c 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d 礦(井)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abcd)

      74.重大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a 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b 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下井人數、整改作業范圍 c 組織實施整改 d 整改結束后按規定認真自檢(abcd)

      75.煤礦企業自接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停產整頓指令之日起,必須立即停止生產。嚴禁()等非法生產行為。a 明停暗開 b 日停夜開 c 假整頓真生產 d 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abc)

      76.煤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可以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報告。a 無證或者證照不全非法開采的 b 以往關閉之后,經停產整頓驗收合格恢復生產的 c 經整頓仍然達不到安全生產標準、不能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d 責令停產整頓后擅自進行生產的;
      無視政府安全監管,拒不進行整頓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acd)

      77.煤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可以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報告。a 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b 停產整頓驗收不合格的 c 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發現煤礦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d 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發現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abcd)

      78.對決定關閉的煤礦,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立即組織實施,責令煤礦企業()。a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題庫篇五

      第一章煤礦安全生產形勢與法律法規

      一、判斷題

      1.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2.我國在煤礦安全管理工作中,堅持“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安全”的原則。(√)3.“依法辦礦、依法管礦、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國煤礦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4.“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與“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5.所謂“預防為主”就是要在事故發生后進行事故調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6.實行煤礦安全監察制度,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項基本制度。(√)7.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而不是過失。(×)8.行政處罰中的“責令停止生產”是有時間限制的。(×)

      9.開采煤炭資源必須符合煤礦開采規程,遵守合理的開采順序,達到規定的煤炭資源回采率。(√)10.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1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12.礦山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13.礦山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施工單位對驗收結果負責。(×)

      14.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執行當地地方標準。(×)

      15.煤礦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必須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16.煤礦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實施保密制度。(×)

      17.煤礦不得因從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18.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后應當立即予以取締,并依法予以處理。(√)

      19.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無權撤銷原批準。(×)

      20.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由礦長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21.《礦山安全法》規定:礦長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22.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2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罰款;
      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罰款;
      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較大事故發生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26.煤礦企業必須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27.煤礦企業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安全生產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人員。(√)

      28.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罰款。(×)

      29.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給予警告;
      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0.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
      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罰款。(×)

      31.國家對煤礦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煤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32.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33.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非中央管理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3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35.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36.設置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37.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

      38.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39.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40.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b(√)41.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

      42.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43.依法進行安全評價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44.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45.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2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46.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5年。(×)47.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8.煤礦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

      49.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0.煤礦企業應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領導機構,負責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規劃、年度計劃和機構設置、職責分工、經費落實等工作,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51.煤礦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上崗前培訓時間不少于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2學時。(√)

      52.職業危害申報以煤礦為單位,每年申報:一次。(√)

      53.煤礦企業應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離開煤礦企業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煤礦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54.《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55.《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ā蹋?/p>

      56.《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對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煤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關閉該煤礦。(√)

      57.《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發現煤礦企業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

      58.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礦務局局長、煤礦礦長等人員。(√)

      59.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從事井下電氣、井下爆破、安全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提升機操作、采煤機(掘進機)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業的人員。(√)60.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不需審查基本條件。(×)61.煤礦企業必須按規定組織實施對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及時選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參加培訓。(√)

      62.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資格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后,方可任職。(√)

      63.煤礦從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等工作的班組長應當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任職。(√)

      64.煤礦企業不得安排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從事生產作業活動。(√)

      65.井下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應當使從業人員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66.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不需要建立井下作業人員實習制度。(×)67.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首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崗位從業人員可以直接上崗作業。(×)

      68.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安全培訓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培訓管理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訓經費。(√)

      69.考核發證部門發現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該煤礦依法予以關閉。(√)

      70.《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適用于各類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認定。(√)

      71.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110%,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72.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礦井月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10%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73.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煤礦企業未制定井下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74.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瓦斯檢查存在漏檢、假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75.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76.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突出礦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機構并配備相應專業人員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77.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突出礦井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和地面永久瓦斯抽取系統且能正常運行,不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78.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突出礦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79.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礦井總風量不足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80.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沒有按正規設計形成通風系統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1.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有嚴重水患未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等情況而組織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2.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按規定進行探放水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3.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4.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有明顯透水征兆而未撤出井下作業人員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5.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超出采礦許可證規定開采煤層層位進行開采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6.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超出采礦許可證載明的坐標控制范圍開采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87.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擅自開采保安煤柱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88.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礦井配備專業人員并編制專門設計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89.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礦井未配備專業人員并編制專門設計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90.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編制防止自然發火設計或者按設計組織生產的,不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91.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有自然發火征兆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繼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92.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被列入國家應予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和工藝目錄的產品或工藝,超過規定期限仍在使用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93.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未按礦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未使用專用發爆器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94.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證2個暢通安全出口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95.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薄煤層除外)礦井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96.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煤礦單回路供電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97.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煤礦有兩個回路但取自一個區域變電所同一母線端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98.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擅自組織施工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99.煤礦、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
      生產經營規模較小,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100.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對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做出重大變更后未經再次審批并組織施工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01.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改擴建礦井在改擴建區域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02.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改擴建礦井在非改擴建區域超出安全設計規定范圍和規模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03.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將煤礦(礦井)承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04.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轉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05.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維修作業對外承包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06.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進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07.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管理人員進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08.根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之規定,煤礦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以及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進行生產的,屬于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09.根據《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負責。(√)110.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礦(井)安全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

      111.煤礦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組織職工發現和排除隱患。煤礦主要負責人應當每月組織一次由相關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112.煤礦企業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113.一般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114.重大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下井人數、整改作業范圍,并組織實施。(√)

      115.煤礦企業應當于每季度第一周將上季度重大隱患及排查整改情況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交書面報告,報告應當經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116.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現場檢查發現應當責令停產整頓的礦井,要告知相關部門暫扣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117.根據《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企業自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停產整頓指令之日起,必須立即停止生產。(√)

      118.根據《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停產整頓期間,煤礦要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119.停產整頓的礦井驗收合格經批準的,由驗收組織部門通知頒發證照的部門發還證照,煤礦方可恢復生產&(√)120.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對煤礦無證或者證照不全非法開采的,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121.煤礦關閉之后又擅自恢復生產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予以關閉。(√)

      122.煤礦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并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123.根據《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關閉的煤礦,要拆除礦井生產設備和通信設施;
      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124.對決定關閉的煤礦,煤礦企業要妥善遣散從業人員,按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發還職工工資,發放遣散費用。(√)125.決定關閉的煤礦,仍有開采價值的,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進行拍賣的,應當按照新建礦井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126.舉報煤礦非法生產的,即煤礦已被責令關閉、停產整頓、停止作業,而擅自進行生產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127.舉報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128.舉報隱瞞煤礦傷亡事故的,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129.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130.煤礦企業是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責任主體,每班必須有礦領導帶班下井,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131.煤礦應當建立健全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并嚴格考核。帶班下井制度應當明確帶班下井人員、每月帶班下井的個數、在井下工作時間、帶班下井的任務、職責權限、群眾監督和考核獎懲等內容。(√)

      132.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煤礦領導未按照規定帶班下井或者弄虛作假的,均有權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舉報和報告。(√)

      133.煤礦帶班下井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134.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實行井口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領導應當在井口向接班的領導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

      135.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應當按照煤礦的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同時抄送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136.煤礦領導升井后,應當及時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登記,并由專人負責整理和存檔備查。(√)

      137.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相關記錄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存儲信息保存期不少于半年。(×)

      138.煤礦領導未按規定帶班下井,或者帶班下井檔案虛假的,責令改正,并對該煤礦處15萬元的罰款,對煤礦主要負責人按照擅離職守處理,對違反規定的煤礦領導處1萬元的罰款。(×)

      139.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依法責令停產整頓,暫扣或者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依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進行罰款。(√)

      140.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對其主要負責人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安全資格證和礦長資格證,并依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進行罰款。(√)

      141.對發生事故而沒有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煤礦,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142.《安全生產法》規定: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單選題

      1.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是其(b)。a.法定權利 b.法定義務 c.法定職權

      2.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從業人員的一項(a)。a.法定權利 b.法定義務 c.法定職權

      3.(c)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a.監管部門 b.勞動部門 c.用人單位

      4.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b)。a.學歷 b.特種作業操作證 c.安全工作資格

      5.根據《刑法》規定,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構成(a)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a.重大責任事故罪 b.玩忽職守罪 c.受賄罪

      6.根據法律規定,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犯罪,應承擔(a)。a.刑事責任 b.行政責任 c.民事責任

      7.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的同一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得給予(b)罰款的行政處罰。a.1次 b.2次以上 c.2次以下

      8.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違法行為自發生之日起(b)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得再給予行政處罰。a.1 b.2 c.3 9.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應當依法(b)行政處罰。a.加重 b.從輕或者減輕 c.免除

      10.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受他人脅迫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b)行政處罰。a.免除 b.從輕或者減輕 c.加重

      11.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應當依法(b)行政處罰。a.加重 b.從輕或者減輕 c.免除

      12.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c)行政處罰。a.免除 b.從輕或者減輕 c.不予

      13.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必須采取措施加強勞動保護,保障煤礦職工的(a)。a.安全和健康 b.生命安全 c.健康

      14.煤礦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勞動保護,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對井下作業的職工采?。╝)措施。a.特殊保護 b.保護 c.嚴格管理

      15.煤礦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b)保險費。鼓勵企業為井下作業職x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a.養老 b.工傷 c.失業

      16.煤炭生產應當依法在批準的開采范圍內進行,不得超越批準的開采(a)越界、越層開采。.a.范圍 b.煤種 c.煤層

      17.煤礦企業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未經安全生產(b)、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a.演示 b.教育 c.學習

      18.煤礦企業必須為職工提供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b)用品。a.毛巾 b.勞動保護 c.手套

      19.未經煤礦企業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煤礦企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間內在該土地上種植、養殖、取土或者修建(a)物、構筑物。a.建筑 b.工廠 c.商店

      20.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a)責任。a.負全面 b.負部分 c.負直接

      21.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勞動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同時應履行勞動安全生產方面的(a)。a.義務 b.權力 c.權利 26.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b)。a.行業標準 b.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c.地方標準

      27.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生產安全事故實行(b)制度。a.協商 b.責任追究 c.經濟處罰 28.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a),依法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a.責任追究制度 b.法律追究制度 c.隱患排查制度

      29.煤礦的(a)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a.主要負責人 b.安全管理人員 c.從業人員

      30.《安全生產法》規定: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投入用于本單位的(c)工作。a.管理 b.日常 c.安全生產

      31.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a)應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a.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b.特種作業人員 c.從業人員

      32.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c)。a.安全警示和安全管理 b.安全管理和監督 c.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

      33.《安全生產法》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a)制度。a.淘汰 b.檢查 c.年檢

      30.生產經營單位(a)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a.不得使用 b.經主管部門同意的可以使用 c.經主管領導同意的可以使用

      35.煤礦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c),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a.預防辦法 b.管理制度 c.應急預案

      36.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c)。a.同一城市 b.同一礦區 c.同一座建筑物內

      37.員工集體宿舍不得與車間、商店、倉庫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其保持一定距離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單位員工的(a)。

      a.生命財產安全 b.隱私權 c.財產安全

      38.按照有關法律要求,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是保障從業人員(b)的重要內容。

      a.教育權 b.知情權 c.建議權

      39.煤礦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b)的勞動防護用品。a.國際質量標準 b.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c.企業質量標準

      40.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c)。

      a.經領導認可 b.請示匯報 c.記錄在案

      4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a)。a.經費 b.規劃 c.計劃

      42.煤礦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a)。a.組織搶救 b.發布消息 c.離開現場

      43.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主要負責人不得(a)。a.擅離職守 b.組織救援 c.立即處理

      40.根據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煤礦企業必須依法參加(b)。a.醫療保險 b.工傷社會保險 c.財產保險

      45.保障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的義務主體,是從業人員所在的(b)。a.地區 b.生產經營單位 c.政府

      46.煤礦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a)。a.勞動合同 b.協定 c.責任書

      47.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b)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a.無權 b.有權 c.不得 48.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c)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a.不能 b,無權 c.有權

      49.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夕卜,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c)提出賠償要求。a.主管部門 b.保險公司 c.本單位

      50.煤礦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a)。a.配合 b.拒絕 c.抵制

      51.(c)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a.單位領導和群眾 b.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c.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52.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c)。a.離開現場 b.組織搶救 c.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53.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者,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c)。a.民事責任 b.行政責任 c.刑事責任

      50.煤礦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在(c)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a.一 b.三 c.五

      55.煤礦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b)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a.請假外出 b.擅離職守或者逃匿 c.態度消極

      56.《安全生產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b)的部門決定。,a.當地人民政府 b.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c.當地法院

      57.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未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后,仍不能對受害人給予足額賠償的,應當繼續履行賠償義務;
      受害人發現責任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a)請求人民法院執行。a.隨時 b.在3個月內 c.在6個月內

      58.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c)執行。a.暫緩 b.不予 c.強制

      59.礦山企業必須具有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a)。

      a.安全生產 b.社會和諧 c.經濟效益

      60.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a)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a.行業技術規范 b.國家標準 c.地方標準

      61.礦山企業職工(b)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a.無權 b.有權 c.不得

      62.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c)人以上死亡事故。a.50 b.40 c.30 63.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a)死亡事故。a.10人以上30人以下 b.3人以上10人以下 c.30人以上50人以下 60.煤礦企業未取得(c)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9001認證 14000認證 c.安全生產許可證

      65.《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c)日內審查完畢。a.15 b.30 c.45 67.《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c)年。a.1 b.2 c.3 68.煤礦企業必須保持持續具備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b)安全生產條件。a.改變 b.降低 c.改善

      69.《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b)的罰款;
      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a.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b.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c.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65.煤礦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時,(b)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是一種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a.已辦理 b.未辦理 c.剛辦理

      66.《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所應當達到的(c)條件。

      a.最高 b.最嚴格的 c.最基本的

      72.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必須接受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并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積極予以配合,這是企業的一項(b)

      a.法定權利 b.法定義務 c.法定權力

      73.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企業所設定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和“處以罰款”這三種形式的行政處罰之間是(a)關系。a.并處 b.替代 c.互換

      74.如果煤礦企業已經按照條例的規定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但由于頒發管理機關的原因,在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時還沒有作出是否延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的決定,此時(a)對企業予以處罰。

      a.不能 b.能 c.可以

      75.煤礦企業雖然沒有辦理延期手續,但實際上已經主動停止了生產,則(b)受到處罰。a.應當 b.不應當 c.也必須

      76.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自接到煤礦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和有關文件、資料之曰起(c)日內,應當完成核實審查工作。a.30 b.45 c.60 77.煤礦企業(c)接受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a.可以拒絕 b.不再 c.應當

      78.根據現行有關規定,我國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a),表示禁止、停止,也代表防火。a.紅色 b.黃色 c.綠色

      79.根據現行有關規定,我國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c),表示安全狀態、提示或通行。a.紅色 b.黃色 c.綠色

      80.我國目前已經建立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以及工傷保險等。其中(c)是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關系最密切的社會保險。a.醫療保險 b.養老保險 c.工傷保險

      81.煤礦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責令(a);
      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整頓。

      a.限期改正 b.立即關閉 c.書面檢查 82.新工人入礦前,必須經過(c),不適于從事礦山作業的,不得錄用。a.文化測試 b.政治審查 c.健康檢查

      83.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是通過確立各級管理機構和人員的(a)來實現的。a.安全生產職責 b.安全生產權利 c.安全生產義務 84.煤礦隱瞞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其他安全問題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a)。

      a.停產整頓 b.礦長停職檢查 c.關閉礦井

      85.煤礦提供虛假情況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c)。a.停職檢查 b.勞動改造 c.停產整頓

      86.根據“(a)”的原則,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中企業各級領導和各類業務人員在生產業務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

      a.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b.依法行政 c.合理行政

      87.每個礦井至少有(b)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a.一 b.二 c.三 88.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必須經(b)審查同意,未經審查同意不得施工。a.煤炭主管部門 b.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c.規劃設計部門 89.煤礦建設工程竣工后或者(b),應當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其安全設施和條件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a.投產后 b.投產前 c.投產中

      90.《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未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b)。

      a.罰款 b.責令停止施工 c.批評指正

      91.《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和條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b)。a.關閉 b.停止生產 c.停止使用

      92.煤礦作業場所的瓦斯、粉塵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超過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煤礦安全監察人員應責令(b)。

      a.限期改正 b.立即停止作業 c.關閉

      93.《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規定:擅自開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鄰煤礦生產安全的決水、爆破、貫通巷道等危險方法進行采礦作業,煤礦安全監察人員應責令(c)。a.關閉r限期改 c.立即停止作業

      94.煤礦拒絕、阻礙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人員現場檢查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c)。

      a.礦長停職 b.礦長寫出檢查 c.停產整頓

      95.《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煤礦發生事故后,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c)。a.關閉 b.限期改正 c_停產整頓

      96.《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煤礦發生事故后,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c)。a.關閉 b.限期改正 c.停產整頓

      97.《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煤礦發生事故后,偽造、故意破壞現場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a)。a.停產整頓 b.關閉 c.限期改正

      98.(b)是指有關法律法規做出硬性規定必須進行的安全教育培訓形式。a.非強制性安全培訓 b.強制性安全培訓 c.學歷教育 99.安全資格培訓應堅持(a)的原則。a.教考分離 b.教學分離 c.學用分離

      100.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b)工傷保險費。a.繳納 b.不繳納 c.繳納部分

      101.應當取得煤礦安全資格證的包括: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c)。a.從業人員 b.特種作業人員 c.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02.礦井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每(c)進行瓦斯等級鑒定。a.季 b.月 c.年

      103.煤礦井下爆破,須按礦井(a)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a.瓦斯等級 b.生產能力 c.煤炭品種

      100.《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a)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a.煤礦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b.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c.煤炭行業主管部門

      100.《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有本規定第八條所列舉的15種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之一,仍然進行生產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提出整頓的內容、時間等具體要求,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煤礦企業負責人處(b)的罰款。

      a.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c.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101.《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對(a)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煤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關閉該煤礦,并由頒發證照的部門立即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a.3 b.2 c.1 102.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主要責任的是煤礦企業的(a)。

      a.主要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礦長)b.人事勞資部門負責人 c.教育培訓部門負責人 103.在安全培訓中,(c)是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責任主體。a.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b.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c.煤礦企業

      104.煤礦企業用于安全培訓的資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訓經費總額的(b)%。a.30 b.40 c.50 105.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資格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a)后,方可任職。a.安全資格證 b.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c.培訓合格證

      106.煤礦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離開本崗位(b)重新上崗前,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
      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a.半年以上(含半年)b.1年以上(含1年)c.2年以上(含2年)

      107.煤礦發生1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者1年內發生(a)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考核發證部門有權責令負有事故責任的礦長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復訓;
      經復訓考核合格的,方可重新上崗;
      經復訓考核不合格的,應當暫?;蛘叱蜂N其安全資格證和礦長資格證。a.2 b.3 c.4 108.煤礦新招入礦的井下作業人員實習滿(c)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a.1 b.3 c.4 109.煤礦有(a),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可以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報告。

      a.責令停產整頓后擅自進行生產的;
      無視政府安全監管,拒不進行整頓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 b.存在重大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c.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110.煤礦有(a),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可以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報告。

      a.經整頓仍然達不到安全生產標準、不能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b.礦長不具備安全專業知識的 c.有瓦斯動力現象而沒有采取防突措施的 111.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有(b),責令停產整頓,并將情況在5日內報送有關地方人民政府。a.以往關閉之后又擅自恢復生產的

      b.高瓦斯礦井沒有按規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統,監測監控設施不完善、運轉不正常的 c.未設置安全生產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人員的 112.煤礦有(a),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可以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報告。a.以往關閉之后又擅自恢復生產的

      b.高瓦斯礦井沒有按規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統,監測監控設施不完善、運轉不正常的 c.未設置安全生產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人員的

      113.職業危害申報以煤礦為單位,每年申報一次,煤礦企業應于每年(a)前完成上一年度申報工作。a.3月31日 b.1月31日 c.2月28日

      114.《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規定:煤礦是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責任主體,每班必須有(c)帶班下井。

      a.安監人員 b.區隊負責人 c.礦領導

      115.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時,其(a)應當在井口明顯位置公示。a.領導姓名 b.帶班地點 c.行走路線

      116.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相關記錄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存儲信息保存期不少于(c)。a.3個月 b.2年 c.1年

      117.《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規定:煤礦未建立煤礦領導井下交接班制度或未建立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檔案管理制度的,給予警告,并處(a)萬元罰款。a.3 b.2 c.1

      三、多選題

      1.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體制模式可歸結為(abcd)。

      a.政府統一領導 b.部門依法監管 c.企業全面負責 d.社會監督支持

      2.堅持科教興“安”、加快科技創新,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向。必須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來改善煤礦的生產條件,采用(bcd)和新裝備保證煤礦的安全生產。a.新工人 b.新技術 c.新材料 d.新工藝

      3.現階段人們常說的“三項崗位人員”是指企業(abc)..a.主要負責人 b.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c.特種作業人員 d.從業人員

      4.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人們常說反“三違”?!叭`”行為是指(acd)。a.違章指揮 b.違反道德 c.違章作業 d.違反勞動紀律

      5.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要堅持的“三并重”原則,“三并重”包括(bcd)。a.生產 b.管理 c.裝備.d.培訓 6.煤礦安全治理,要堅持(abd)。

      a.依法辦礦 b.依法管礦 c.依法納稅 d.依法治理安全

      7.建立健全(abc)是黨和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面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政策要求,同時也是生產經營企業的自身需求。

      a.安全生產責任制 b.業務保安責任制 c.工種崗位安全責任制 d.經營目標責任制 8.企業安全生產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abc)

      a.職工代表大會 b.企業工會組織 c.群眾安全監督檢查網(崗)d.協會、學會 9.屬于規章范疇的有(ac)。

      a.《煤礦安全規程》 b.《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c.《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d.《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10.屬于地方性法規范疇的有(ac)。

      a.《x省煤炭管理條例》 b.《鄉鎮煤礦管理條例》 c.《x省勞動保護暫行條例》 d.《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 11.國家依法保護煤炭資源,禁止任何(abc)煤炭資源的行為。a.亂采 b.濫挖 b.破壞 d.浪費

      12.煤炭生產應當依法在批準的開采范圍內進行,不得超越批準的開采范圍(ab)開采。a.越界 b.越層 c.越煤種 d.越能力

      13.開辦煤礦企業,應當具備有計劃開采的(abc)等條件。a.礦區范圍 b.開采范圍 c.資源綜合利用方案 d.土地復墾方案

      14.在(abc)和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獎勵。a.勘查 b.開發 c.保護礦產資源 d.提高回采率

      15.設立礦山企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由審批機關對其礦區范圍、礦山設計或者(abd)和環境保護措施等進行審查;
      審查合格的,方予批準。a.開采方案 b.生產技術條件 c.地質報告 d.安全措施

      16.“三同時”是指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abd)。a.設計 b.施工 c.納入概算 d.投入生產和使用

      17.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必須及時予以處理。處理的方式有(ac)。

      a.暫扣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b.沒收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c.吊銷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d.注銷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8.從業人員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cd)。

      a.不得拒絕執行 b.不得舉報 c.有權拒絕執行 d.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19.煤礦企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煤礦安全的(cd)。a.國際標準 b.企業標準 c.國家標準 20.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的原則是(abcd)。

      a.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c.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b.責任人員沒有處理不放過 d.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1.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煤礦企業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bd)等事項。a.政治待遇 b.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 c.生活福利 d.防止職業危害 2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a.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b.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c.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的

      d.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23.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ac),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a.民主管理 b.安全管理 c.民主監督 d.生產管理

      24.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國家對(abc)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a.礦山企業 b.建筑施工企業 c.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d.食品企業

      25.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進行以下處罰:(abc)。a.責令停止生產 b.限期補辦延期手續 c.沒收違法所得 d.罰款50萬元 26.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abc)的原則。a.企業申請兩級發證 c.屬地監管 d.適當收費

      27.保證安全投入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條件和基礎,煤礦企業必須做到(bcd)。a.量力而行 b.依法保證投入資金渠道 c.保證資金投入額度 d.??顚S?/p>

      28.《安全生產法》規定:國家對在(abc)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a.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b.防止生產安全事故 c.參加搶險救護 d.改善職工待遇

      29.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所負的職責包括(abd)。a.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b.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c.綠化礦區、美化環境 d.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0.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所負的職責包括(bcd)。a.保證職工食堂衛生達標

      b.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c.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d.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acd)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a.決策機構 b.中介機構 c.主要負責人 d.個人經營的投資人

      32.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acd)。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a.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b.必要的企業管理知識

      c.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3.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abcd)。

      a.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b.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c.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d.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4.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abcd)。

      a.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b.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c.服從管理 d.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5.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cd)報告;
      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a.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b.地方政府 c.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d.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36.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abcd),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a.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b.組織搶救 c.防止事故擴大 d.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7.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abcd),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a.查清事故原因 b.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 c.總結事故教訓 d.提出整改措施 38.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acd)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a.隱瞞不報 b.多報 c.謊報 d.拖延不報

      39.危險物品,是指(abc)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a.易燃易爆物品 b.危險化學品 c.放射性物品 d.易碎品

      40.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abcd)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a.生產 b.搬運.c.使用 d.儲存

      41.勞動者享有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ad)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a.職業病危害因素 b.先天性遺傳疾病危害后果 c.先天性遺傳疾病危害因素 d.職業病危害后果

      42.煤礦安全監察員發現煤礦使用的(abcd)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有權責令其停止使用。a.設施 b.設備 c.器材 d.勞動防護用品

      43.煤礦企業有義務為職工繳納(abcd)等社會保險費用。a.失業 b.醫療 c.養老 d.工傷

      44.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和要求,從業人員有義務(abcd)。a.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b.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 c.提高安全生產技能 d.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5.根據《礦山安全法》之規定,作為礦長,必須經過考核,(acd)。a.具備安全專業知識 b.具備市場經濟知識

      c.具有領導安全生產的能力 d.具有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46.根據《礦山安全法》之規定,作為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ac)。a.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 b_市場經濟知識 c.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d.社會工作經驗

      47.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作業場所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限期改正;
      有關煤礦或其作業場所經復查合格的,方可恢復作業。a.未使用專用防爆電器設備 b.未使用專用放炮器 c.未使用人員專用升降容器 d.使用明火明電照明 48.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abcd)

      a.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局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 b.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c.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含煤礦井、區、科、隊)的負責人 d.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技術負責人

      49.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abcd),責令限期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使用。

      a.設備 b.器材 c.儀器 d.儀表

      50.負責煤礦有關證照頒發的部門應當責令煤礦立即停止生產并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煤礦的情形有(abcd)。

      a.煤礦經整頓仍然達不到安全生產標準、不能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b.責令停產整頓后擅自進行生產的;
      無視政府安全監管,拒不進行整頓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 c.煤礦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d.煤礦停產整頓驗收不合格的

      52.以下屬于《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所列舉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有(abcd)。a.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b.瓦斯超限作業的 c.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d.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53.以下屬于《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所列舉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有(abcd)。a.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b.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c.超層越界開采的 d.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4.以下屬于《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所列舉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有(abcd)。a.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b.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c.年產6萬t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的

      d.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

      55.以下屬于《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所列舉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有(abcd)。a.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 b.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 c.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

      d.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56.《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關閉煤礦應當達到的要求包括(cd)。

      a.停止一切物資供應 b.停止車輛通行 c.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 d.妥善遣散從業人員 57.《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監督檢查中,(bc),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該煤礦予以關閉。

      a.1年內3次或者3次以上發現煤礦企業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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