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公安派出所建設標準
建標100 200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 加強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建設, 保障公安派出所依法充分履行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制定本建設標準。
第二條本建設標準是為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決策服務和控制項目建設水平的全國統一標準, 是編制、評估和審批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 以及監督檢查整個建設過程和建設水平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本建設標準適用于公安派出所新建工程項目, 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及鐵路、民航、林業、邊防等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可參照執行。
第四條公安派出所的建設, 應當遵守國家經濟建設和派出所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 從我國國情出發, 既要充分體現公安派出所職能特點, 滿足實際工作需要, 又要考慮社會發展對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從本地的實際情況出發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水平。公安派出所的建設, 應當統籌兼顧、分類指導, 既要方便群眾、利于工作, 又要具有現實適應性和科學合理性, 做到功能齊全、安全保密、經濟實用、簡樸莊重。
第五條公安派出所的建設, 應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建設項目應當納入當地城市或鄉鎮建設總體規劃。新建公安派出所應先規劃后建設, 一次建成。
第六條公安派出所的建設, 應當符合當地城市或鄉鎮規劃的要求, 綜合考慮建筑性質、建筑造型等與周邊環境的關系。
第七條公安派出所的建設, 除執行本建設標準外, 還應當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建設內容與項目構成 第八條公安派出所的建設標準根據編制定員人數分為五類:
公安派出所分類表表1 類別核定民警編制人數(人)
一類51以上 二類31~50 三類21~30 四類11~20 五類5~10 第九條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 由房屋建筑、附屬設施和場地三部分構成。
第十條公安派出所的房屋建筑, 包括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和輔助用房三部分?;窘ㄔO內容如下:
一、辦公用房, 主要包括所領導辦公室、民警辦公室、會議室。
二、業務用房, 主要包括值班室、接待室、戶籍(辦證)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糾紛調處室、
訊問室、候問室、技術監控室、物證保管室、武器警械室、備勤室等。
三、輔助用房, 主要包括圖書資料室、體能訓練房、食堂、衛生間及汽車庫、儲藏室等。
第十一條附屬設施包括配電室、鍋爐房等。
第十二條公安派出所的場地包括警用、社會車輛停車場地和警用訓練場等。
第十三條編制人數較少的四類、五類公安派出所, 可按照功能和用途相近的原則將部分建筑項目適當合并;治安、水上公安派出所, 可根據實際承擔的職能對建筑項目作適當取舍。
第三章選址與規劃布局 第十四條公安派出所的建設, 應當綜合考慮轄區面積、管轄人口及其分布、社會治安狀況、地理環境等因素, 既要方便群眾, 又要便于工作, 統籌安排, 合理布局。
第十五條公安派出所的選址, 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谳爡^中心區域且交通便捷的地方, 至少有一面臨靠道路。
?。ǘ┕こ趟牡刭|條件較好。
?。ㄈ┚邆漭^好的自身安全防衛條件。
?。ㄋ模┮擞休^好的市政設施條件。
第十六條公安派出所應盡可能單獨建設, 宜建低層、多層建筑。農村地區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受條件所限需與其他建筑合建的, 公安派出所部分宜安排在該建筑的3層以下, 并單獨分區, 具有獨立的豎向交通、平面交通、場地及出入口。
第十七條公安派出所的總平面布局應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鋈肟诜奖丬囕v和人員進出, 門前留有一定的緩沖區。
?。ǘ┌凑章撓捣奖?、互不干擾和安全、保密的原則, 合理布置各種用房。公安派出所分內部工作區和對外服務區, 并按照房屋功能的不同及其相關性, 相對集中設置。接待室、戶籍(辦證)室、糾紛調處室等, 應規劃在對外服務區, 其他用房布置在內部工作區。備勤室宜獨立分區設置。
?。ㄈ┩\噲龅氐脑O置應當保證車輛進出方便。
第四章建設規模與建筑標準 第十八條公安派出所建筑面積指標宜按下表確定:
公安派出所房屋基本建筑面積指標表2 類別建筑面積(m2)
一類1600(每增加1人增加32m2)
二類1180~1550 三類870~1130 四類555~820 五類260~470 注:①地處農村的公安派出所建筑面積按每人增加 12m2計算。
?、谝陨辖ㄖ娣e以墻厚240mm計算, 寒冷和嚴寒地區公安派出所建筑面積指標, 可根據實際墻厚增加。
第十九條公安派出所的辦公用房、輔助用房及附屬設施的建筑面積指標宜按照國家有關建設標準執行, 主要業務用房建筑面積指標宜按照下表執行:
公安派出所主要業務用房建筑面積指標表3 項目名稱 公安派出所類型及項目指標(m2)
一類
二類
三類
四類
五類 值班室30 20~30 10~20 10~15 10~15 接待室25 20~25 15~20 15~20 0~15 戶籍(辦證)室80~100 60~80 40~60 30~40 20~30 計算機室60 40~60 30~40 20~30 15~20 檔案室60 40~60 30~40 20~30 15~20 糾紛調處室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訊問室(單間)
?。保?15 15 15 15 候問室(單間)
?。保?15 15 15 15 技術監控室40~50 30~40 20~30 15~20 0~15 物證保管室20~30 20~30 15~25 15~20 10~20 武器警械室40 30~40 20~30 10~20 0~15 備勤室200 120~200 80~120 45~80 40~80 注:地處農村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備勤室按編制人數每人一間, 每間20m2。
第二十條公安派出所民警辦公室宜采用分區設置。戶籍(辦證)室應當為低臺敞開式。
第二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候問室設置應當遵守《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公安部令第75號)。
第二十二條公安派出所房屋的建筑結構應根據當地的建設條件和有關規范進行設計。
第二十三條公安派出所辦公用房、業務用房的建筑層高不宜高于3.60m, 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40m。
第二十四條公安派出所的獨立配電室、鍋爐房等設備用房面積應按照派出所實際需要進行配置。
第二十五條公安派出所建筑外圍應當裝設安全防范設施, 武器警械室、候問室、檔案室等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條件或標準。
第二十六條公安派出所對外服務區的建設應當進行無障礙設計。
第二十七條公安派出所各類用房的室內裝修按照普通裝修標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公安派出所的通信與計算機網絡設施應當滿足辦公自動化的要求, 并按照辦公自動化、網絡化及安全、保密等要求綜合布線, 預留接口。
第二十九條公安派出所宜設置給水排水系統。
第三十條公安派出所應當配備應急照明器材。訊問室、候問室宜采用低壓電源。
第三十一條公安派出所主要用房及場地的照度, 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五章建設用地
第三十二條公安派出所的建設應當節約用地, 建筑平面布局應合理緊湊, 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
第三十三條公安派出所的建設所需用地面積應當根據當地行政規劃主管部門確定的建筑容積率進行核算。
第三十四條有條件設置警用訓練場的, 訓練場地用地面積宜為400m2~600m2。
第三十五條公安派出所的停車場地面積, 按照《公安派出所裝備配備標準》(公裝財[2002]65號)及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停車數量標準確定。
第三十六條公安派出所的綠化面積指標, 應當符合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六章外觀形象與標識 第三十七條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觀形象設計、施工應當符合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觀形象設計規范〉的通知》(公裝財[2005]262號)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公安派出所外觀標識包括標牌、標識燈箱和路邊標識燈箱三部分。外觀標識的制作、安裝等應當符合《關于規范統一公安派出所外觀標識的通知》(公治[2004]199號)等有關規定。
《公安派出所建設標準》 條文說明 前言 根據建設部下達的編制任務, 由公安部編制的《公安派出所建設標準》, 已經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2007年6月27日以建標[2007]165號文批準發布施行。為了便于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使用本標準時能夠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的規定, 本建設標準編制組按章、條順序編制了條文說明, 供使用者參考。
二○ ○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條闡明了編制本建設標準的目的和依據。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維護治安、服務群眾、保一方平安的最基層單位, 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是聯系、服務群眾的窗口和紐帶。公安派出所的基礎設施建設是保障派出所充分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物質條件。新中國成立以來, 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 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 公安派出所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2003年,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中發[2003]13號)明確要求大力加強以公安派出所為重點的基層基礎工作。在2004年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 中央領導同志強調大力加強“兩所一庭”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法庭)建設。從2004年開始, 中央下撥專項資金用于補助地方無房派出所建設, 這為加強派出所建設指明了方向, 提供了條件。但是, 由于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長期未被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派出所建設在用地選址、申請立項和經費保障等方面面臨著實際困難。由于缺乏相應的國家標準和監督, 公安派出所基礎設施建設很不規范, 多數
派出所房屋項目不全、數量不足、設置不合理,致使工作無法開展;少數派出所又貪大求洋, 盲目攀高, 造成了資金缺口甚至浪費。特別是長期以來存在“重辦公用房, 輕業務用房”的傾向, 一些公安派出所的業務用房因陋就簡, 有的甚至嚴重不足。此外, 公安派出所與群眾有較強的互動性, 而各地派出所的外觀形象與標識不統一, 以致群眾找派出所較困難, 既不方便服務群眾, 也不利于工作, 同時也有損公安機關乃至黨委、政府的形象。為了盡快改變上述狀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安派出所建設的意見》(公通字[2004]30號)、《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規范》(公通字[2002]1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公安部組織編制了《公安派出所建設標準》。本標準的制定, 對于進一步規范公安派出所建設, 實現建設資金的合理使用, 提高投資效益, 減少各種形式的浪費, 促進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派出所共同發展, 保障派出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條本條闡明了本建設標準的作用和權威性。
本建設標準是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 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 通過廣泛聽取各有關方面的意見, 組織專家充分論證后制定的, 兼顧了地域、經濟發展和不同類別派出所等方面的差異性, 是公安派出所建設的全國統一標準, 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和廣泛的適用性, 不僅為派出所建設提供了應遵循的原則和標準, 也為有關部門審批派出所建設項目、合理確定建設水平、控制投資規模、進行工程設計和監督、檢查工程建設過程提供了依據。
第三條本條規定了本建設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建設標準適用于所有公安派出所的新建工程項目, 包括戶籍派出所、治安派出所、水上派出所等。由于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因各自的基礎條件不一, 故條文規定可參照執行。
第四條本條闡明了公安派出所建設應遵循的總體要求、原則。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中發[2003]13號)指出:“公安機關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機關的最基層單位”, 因此, 公安派出所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機關, 其建設既要與黨政辦公用房建設相銜接, 又要充分體現公安派出所的職能特點, 符合派出所實際需要, 在派出所建設中既要考慮辦公用房, 更要突出考慮業務用房??偟膩砜? 我國的公安派出所規模有大有小, 人數有多有少, 職級有高有低, 其所處地域狀況、經濟發展水平及治安環境、工作量等差異較大。從類別上看, 既有戶籍派出所, 也有治安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從地域看, 既有城區派出所, 也有建制鄉、建制鎮派出所。有的地處繁華鬧市, 有的在偏遠山區, 等等。因此, 公安派出所建設必須堅持“統籌兼顧, 分類指導”的原則。同時, 我國的公安派出所集防范、管理、打擊、服務等多種職能于一身, 工作重點在防范、管理和服務群眾上。因此, 公安派出所建設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 堅持“方便群眾, 利于工作”的原則。此外, 派出所的建設要貫徹艱苦奮斗、勤儉建國的方針, 堅持節約資金和土地, 因地制宜地進行。在新形勢下, 我國公安派出所的職責任務有所擴展, 警力編制有所增加, 規范化建設也有新要求, 但目前派出所的建設相對滯后。為了避免重復建設, 盡量減少浪費, 公安派出所建設應堅持“具有現實適應性和科學超前性”的原則。
第五條本條對公安派出所建設用地等問題提出了要求。
公安派出所基礎設施建設是地方行政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政府行為。由于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一直未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導致其用地選址困難, 審批、規劃、立項無依據, 經費也缺乏正常的渠道和來源, 因此, 本建設標準明確將公安派出所建設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納入當地城市和鄉鎮建設總體規劃。為了節約資金和土地, 避免重復投資和反復施工, 本條規定新建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先規劃后建設, 一次建成。
第六條本條規定了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觀與周邊環境的關系。
我國各地的建筑風格、建筑模式等各有特點, 特別是在傳統文化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更突出, 因此, 公安派出所建設應從實際情況出發, 充分考慮其周邊的建筑性質、建筑造型等, 總體上做到協調一致。
第七條本條闡明了本建設標準與國家其他強制性標準之間的關系。
公安派出所建設涉及城市規劃、環保衛生、交通、消防、供電、供水等多方面的專業問題。在編報工程項目、計劃及建設全過程中, 除執行本建設標準外, 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建設內容與項目構成 第八條本條規定了公安派出所建設標準的分類及其分類依據。
對公安派出所建設標準合理分類是保證本標準具有廣泛適應性和科學指導性的前提和基礎。我國公安派出所的規模一般與轄區人口、轄區面積、治安狀況等因素有關。由于各地在批建派出所時綜合考慮了上述因素, 核定了派出所的民警編制定員人數, 因此, 本標準將派出所民警編制定員人數作為劃分派出所類別的主要依據。
第九條本條提出了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由房屋建筑、附屬設施和場地三部分組成。建設時, 各地可以根據實際需要, 統籌安排。
場地, 是指派出所的出入通道、停車場地、訓練場地和設置公告欄、宣傳欄等場地, 以及綠地等, 并留有適當的發展余地。
第十條本條提出公安派出所房屋建筑由三部分構成。
本條根據公安派出所承擔的職能任務, 按照房屋的功能和用途, 將派出所房屋建筑分為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和輔助用房三部分, 并提出了各部分的具體項目內容。
一、辦公用房, 主要是指所領導辦公室、民警辦公室和會議室。會議室除用于民警召開各種會議, 還用于召開群眾評議會、組織治保會學習培訓等。
二、業務用房, 是用于完成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執法辦案、服務群眾等業務工作的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項:
?。ㄒ唬┲蛋嗍遥汗才沙鏊鶎嵭校玻葱r值班, 值班室內需要配備內、外線電話和傳真機、無線電臺等通訊聯絡設備。隨時接收上級公安機關的指令和對重大案事件進行請示報告;對派出所警力進行指揮調度;接受群眾的報案、報警、求助;保衛派出所內部安全以及收發公文等。
?。ǘ┙哟遥河糜诮哟渌块T和單位來派出所聯系工作和公務活動的人員, 以及到派出所檢舉、揭發違法犯罪的人員。在接談過程中, 有些涉及保密和公民個人隱私, 有些關系到群眾的人身安全, 所以, 需要設置接待室(或稱接談室)。
?。ㄈ艏ㄞk證)室:用于為群眾辦理戶口異動, 辦理居民身份證、暫住證、治安管理相關證照等。戶籍(辦證)室采用分區設置, 分為民警工作區和服務群眾區。民警工作區需配備辦公桌椅, 放置計算機、打字機、戶籍管理資料柜等。城區派出所一般有3~4名民警, 農村派出所有1~2名民警, 同時在前臺為群眾辦證辦照。服務群眾區主要是提供到派出所辦事的群眾依次等候和填寫有關表格和個人信息的區域。轄區人口多的派出所每天幾百人次, 轄區人口少的派出所每天也有幾十人次前來辦理相關事宜??紤]到這幾個方面的因素和派出所的實際情況, 確定了不同類型派出所的不同面積指標。
?。ㄋ模┯嬎銠C室:用于放置計算機硬件設備、文印設備等。設備用于各種信息采集、信息處理、內部警務工作信息傳輸等公安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和操作。因此, 計算機室是公安派出所的“信息中心”。
?。ㄎ澹n案室:用于保管有關檔案材料。派出所目前保管的有:戶籍管理的歷史資料、刑事案件案卷、治安案件案卷, 派出所人事檔案、聲像檔案、文書檔案等。檔案實行專人管理。按檔案管理的規定, 檔案室應分為內外間, 內間為保管室, 放置檔案柜(架), 外間為查閱室, 需擺放桌椅, 供查閱時使用。
?。┘m紛調處室:用于派出所民警對治安糾紛進行調解。發生治安糾紛后, 矛盾雙方往往情緒激動, 大吵大鬧。為保持派出所正常的工作秩序, 同時, 又使糾紛盡快得到解決, 需設置糾紛調處室。在糾紛調處室需擺放桌椅, 20~30m2已是最低建筑指標。
?。ㄆ撸┯崋柺遥河糜趯`法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和違法犯罪事實的查證。為了保證安全, 民警進行訊問時, 要求與違法犯罪嫌疑人保持3m以上的距離。因此, 訊問室單間面積需15m2左右。派出所有時一天辦幾起案件, 在一起案件中涉及對象多人, 有男有女, 訊問室應是兩個以上的單間。
?。ò耍┖騿柺遥簩τ羞`法犯罪嫌疑的人員, 經當場盤問或帶至公安派出所訊問后, 不能排除其違法犯罪嫌疑而還需繼續盤問的對象, 經上級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審批后可送入候問室。候問室要求牢固、安全、通風、透光, 配備固定座椅, 并采用欄桿分隔。繼續盤間的人員有男有女, 所以, 按照《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公安部令第75號)的規定, 公安派出所需設置兩間候問室。
?。ň牛┘夹g監控室:用于安裝、使用電子監控平臺。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 運用電子監控技術在派出所轄區繁華路段、重點部位、復雜場所安裝攝像探頭, 與派出所相連后, 由民警實時監控, 對維護社會穩定, 及時打擊犯罪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和農村派出所暫無監控設備的, 可將此室用于保管已有的技術設備, 待以后發展時再啟用。
?。ㄊ┪镒C保管室:用于派出所民警在執法辦案中保管依照有關法規扣押的物品、贓物和犯罪的物證等。
?。ㄊ唬┪淦骶凳遥河糜诒9?、保養配發的武器、警械(包括盾牌、防彈衣、頭盔、警棍、路障帶等)。提出的建筑指標是根據派出所警力和配備的武器警械的數量而定的。
?。ㄊ﹤淝谑遥河糜诖鼒绦腥蝿蘸图右拱嗝窬男菹?。城區派出所按編制二分之一人數備勤, 設置備勤室。農村派出所民警長期工作和生活在派出所, 有時家屬團聚, 按派出所編制人數1人1間設置備勤室。
三、輔助用房, 是指對派出所業務工作起輔助作用的用房。主要有以下四項:
?。ㄒ唬﹫D書資料室:用于保管、查閱書籍、報紙、雜志等各種資料。
?。ǘw能訓練房:用于保管、使用警用訓練器材、設施等。
?。ㄈ┦程茫河糜谥梅艔N具、餐具等, 供民警就餐, 包括操作間和餐廳。
?。ㄋ模┢噹欤河糜谕7啪密囕v。
第十一條本條提出了公安派出所附屬設施的內容。
第十二條本條提出了公安派出所場地的內容。
第十三條在第十條中規定的房屋建筑項目系標準配置。從調研情況看, 編制定員人數較少的派出所, 特別是五六個人的公安派出所, 由于其工作量較小, 投資能力也較弱, 因此可將其有關房屋項目合并建設, 但此合并為功能用途的合并, 而不是建筑面積指標的合并。在第四類、第五類派出所中, 建議將接待室與會議室合并, 技術監控室與計算機室或值班室合并, 武器警械室與值班室合并。此外, 治安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與戶籍派出所相比, 承擔的職責任務有所不同, 其房屋項目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第三章選址與規劃布局 第十四條本條闡明了公安派出所的布建原則。
我國的公安派出所一般是對應行政區劃, 按照“一鄉(鎮、街道)一所”的原則建立的。在人口少、地處偏遠、治安狀況較好的農村地區, 一些地方集中財力和警力建設中心派出所;在人口多、地域較大、治安狀況復雜的城區街道, 一些地方也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了多個派出所。設置公安派出所, 應綜合考慮轄區面積、管轄人口及其分布、治安狀況、地理環境等因素, 合理布局, 既要方便服務群眾, 又要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
第十五條本條規定了公安派出所建設項目的選址要求。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機關的基層組織, 處在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第一線, 是聯系群眾的窗口和紐帶。在選址上, 既要考慮民警快速出警等工作的需要, 也要滿足便民、利民、為民的需要。同時, 派出所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機關, 在安全、保密、通訊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此外, 我國的公安派出所遍布城鄉, 點多、面廣, 為了減少和避免重復投資, 派出所建設應充分利用當地的市政設施。
第十六條本條是對公安派出所建筑類型的設計要求。
本條要求公安派出所以單獨建立為主。為了方便工作, 農村地區的派出所應當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一些地方受土地、經費等條件的限制, 派出所可以與其他建筑合建。從安全、方便的角度考慮, 凡是與其他建筑合建的, 派出所所用部分建筑應當安排在該建筑物的下部, 并做到相對獨立。
第十七條本條闡明了公安派出所建筑總平面布局的要求。
為了安全、保密, 同時也為了方便工作, 服務群眾, 派出所門前應留有一定的緩沖區。同時, 派出所房屋也應分內部工作區和對外服務區。為便于管理、使用, 本條規定了功能和用途相近的房屋應相對集中設置。
內部工作區一般是指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工作的區域, 其他人員一般不能隨便進入;對外服務區是允許社會其他人員出入的場所。從實際情況看, 本著以人為本和安全、保密的原則, 接待室、戶籍(辦證)室、糾紛調處室等應規劃在對外服
務區。停車場地不僅供派出所配備的車輛停用, 也供其他社會車輛停用, 停車場地設置應保證車輛出入方便。
第四章建設規模與建筑標準 第十八條本條對公安派出所綜合建筑面積指標做出了規定。
綜合建筑面積指標是控制派出所建筑標準的主要參數。公安派出所建設規模過小不能滿足實際需要, 過大又會造成浪費。根據實際需要和各地經濟發展水平, 經反復測算, 本條確定了不同類別派出所的建設規模。
公安派出所不論大小, 其職能是相同的, 只是不同業務的工作量有所不同, 因此, 不同類別的派出所的房屋項目內容應是一致的, 只是相應的面積指標應視工作量而有所差別。對于同類派出所而言, 其面積指標應根據實際編制定員人數, 參考本條規定的指標確定。人數處于指標下限時, 其面積指標不應低于標準表中所列面積指標的下限;人數處于指標上限時, 則不應高于面積指標的上限。從實際情況看, 農村派出所民警一般住所工作, 農村派出所民警的備勤室按照編制人數每人1間, 每間20m2計算, 比其他類別派出所備勤室備勤人員人均8m2多出12m2。因此, 該條注①作了說明, 地處農村地區公安派出所房屋基本建筑面積, 在《公安派出所房屋基本建筑面積指標》(表2)中各指標項基礎上, 按編制人數每人增加12m2計算建筑面積。
第十九條本條規定了公安派出所各房屋項目的建筑面積指標。
公安派出所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機關, 其房屋項目所承載的功能與一般行政機關相關房屋項目的功能也有所不同, 如檔案室, 除了存放有關行政業務檔案資料外, 還有案卷資料、轄區居民戶籍資料等;會議室, 除民警內部會議使用外, 還用于召開治保人員會議、警風監督員會議等, 因此, 派出所的房屋項目及其面積指標既要符合《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計投資[1999]2250號), 又不能完全按照上述規定來確定。為便于操作, 本標準規定公安派出所的辦公用房、附屬設施用房的建筑面積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計投資[1999]2250號)確定, 但業務用房的面積指標參照本條規定確定。城區派出所備勤室面積按備勤人數人均8m2計算。農村派出所備勤室按編制人數1人1間, 每間20m2計算。
第二十條本條規定了公安派出所民警辦公用房的建筑格局。
由于公安派出所一般根據職能確定了不同的崗位, 為提高房屋建筑利用效率, 便于工作和監督管理, 民警辦公室應當采用分區設計。由于戶籍(辦證)室的主要功能是為群眾提供服務, 其接待窗口應當設計為低臺敞開式。
第二十一條本條明確了公安派出所設置候問室的要求。
有條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設置候問室。候問室應按照《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公安部令第75號)的有關要求建設。候問室必須符合相應條件, 并經審批同意和驗收合格后方可建設和使用。
第二十二條本條對公安派出所建筑結構作出了規定。我國地域遼闊, 自然條件和建筑風格各不相同, 因此, 對派出所建筑結構未作統一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條是根據建設部對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制定。
第二十四條本條提出的公安派出所擁有獨立配電室是保障公安派出所24小時執行警務及各種裝備用電安全的需要;鍋爐房的配置主要是保障寒冷地區公安派出所辦公、生活需要。
第二十五條本條提出了公安派出所外圍應當裝設安全防范設施。這是為了保證派出所內部安全的需要。公安派出所可根據不同情況設置院墻、鐵柵欄、電子監控等防護設施;武器警械室應當符合公安部《公安機關警械、武器庫(室)管理規定》(公裝財[2000]480號)的建設標準;候問室應當符合《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公安部令第75號)的建設標準;檔案室應當符合國家檔案局規定的保密、防火、防潮等建設標準。
第二十六條本條提出公安派出所對外服務區建設應當進行無障礙設計, 主要是堅持以人為本理念, 方便殘疾人到公安派出所辦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七條本條是指公安派出所室內裝修要適應當地的整體經濟水平, 不得超范圍、超標準進行室內裝修。
第二十八條本條是為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設和今后發展作全面規劃。
第二十九條本條是根據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制定。
第三十條本條提出的公安派出所應當配備應急照明器材, 主要是為了保證公安派出所24小時執行警務;訊問室、候問室宜采用低壓電源, 主要是為了保障被訊問人和被盤問留置人員的安全, 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第三十一條本條是根據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制定。
以下內容為:
制定規范的目的和意義
(一) 標準化為科學管理奠定了基礎。所謂科學管理, 就是依據生產技術的發展規律和客觀經濟規律對企業進行管理, 而各種科學管理制度的形式, 都以標準化為基礎。
(二) 促進經濟全面發展, 提高經濟效益。標準化應用于科學研究, 可以避免在研究上的重復勞動;應用于產品設計, 可以縮短設計周期;應用于生產, 可使生產在科學的和有秩序的基礎上進行;應用于管理, 可促進統一、協調、高效率等。
(三)標準化是科研、生產、使用三者之間的橋梁。一項科研成果, 一旦納入相應標準, 就能迅速得到推廣和應用。因此, 標準化可使新技術和新科研成果得到推廣應用, 從而促進技術進步;
(四)標準化為組織現代化生產創造了前提條件。
隨著科學技 術的發展, 生產的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 生產規模越來越大, 技術要求越來越復雜, 分工越來越細, 生產協作越來越廣泛, 這就必須通過制定和使用標準, 來保證各生產部門的活動, 在技術上保持高度的統一和協調, 以使生產正常進行;所以, 我們說標準化為組織現代化生產創造了前提條件。
(五)促進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 保持生態平衡, 維護人類社會當前和長遠的利益。標準化是經過多次實踐后得出的最為有效的形式, 對于資源的利用率也是比較高的, 所以標準化在資源的合理化利用方面是有著積極意義的。
(六)合理發展產品品種, 提高企業應變能力, 以更好的滿足社會需求。標準化是對當前產品的精煉, 是針對市場需求的的細分, 把最適合的保留下來, 這樣將更好的滿足社會的需求。
(七)保證產品質量, 維護消費者利益。標準化的規定的程序進行, 將人為因素對產品質量的影響降到最低, 確保了產品質量。
(八) 在社會生產組成部分之間進行協調, 確立共同遵循的準則, 建立穩定的秩序。
標準化的采用, 提高了企業產品之間的兼容性, 減少了由于企業產品之間標準不一致, 帶來的巨大社會浪費。另外, 企業通過標準化可以避免對某一個供貨商的依賴, 因為其他供貨商依據公開的標準可以補充市場, 于是企業的供貨渠道不斷增加。供應商數量的增加, 加大了供貨商之間的競爭, 從而促使產品質量不斷提高, 價格也會不斷降低, 建維護了市場穩定的秩序
(九)在消除貿易障礙, 促進國際技術交流和貿易發展, 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方面具有重大作用。加入 WTO 以來, 面對技術壁壘, 我國在大力提高產品質量的同時, 必須依靠標準化工作提高技術水平, 提升保障產品質量, 才能在國際貿易方面有一定的話語權, 穩定促進國際貿易發展。
(十) 保障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大量的環保標準、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制定發布后, 用法律形式強制執行, 對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大作用。
(十一)標準化標志著一個行業新的標準的產生。標準化是產品質量和技術發展一定水平才能實現的, 標準化實現將進一步促使生產技術的提高, 進行形成更高水平的標準。
總之, 標準及標準化所具有的引導性、前瞻性、公平性、強制性和懲戒性, 決定了標準化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是多層次的、全方位的, 進而也決定了
它是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應用標準化的目的就是為了能有效解決市場經濟發展中的質
量問題、效率問題、秩序問題、可持續發展問題等。因此, 我們必須從戰略的高度重視標準化工作。只有我們不斷地去提升標準化水平, 才能有效提升產品質量, 增強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進一步擴大出口貿易, 從而有效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