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撫新區各企業和有關單位 :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堅決遏制疫情傳播蔓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遼寧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經沈撫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就延遲沈撫新區域內企業復工緊急通知如下:
一、沈撫新區域內各類企業不得早于 2 月 8 日(元宵節)24 時前復工,企業需做好員工元宵節后才能返企的通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二、對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復工的企業,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應對疫情預案措施以及確保不出現疫情的承諾等,報改革發展局和屬地街道(經濟區)防疫部門,經現場核查批準后予以復工。一旦出現不符合規范的情形或發現確診病例,將立即責令停產,并按規定追究企業相關責任。
三、各用工企業作為本單位疫情防控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對工作人員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一律嚴格落實防控措施,采取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不少于 14 天等方法,解除醫學觀察后方可入廠。同時,用工企業應將本單位疫情防控情況及時上報改革發展局和屬地街道(經濟區)防疫部門。
四、各企業要切實落實本通知要求,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員工防護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生產經營場所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引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自行先行排查,加強員工入廠前及午休間體溫測量和癥狀詢問,做好訪客體溫、癥狀等監測;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各類疫情防控工作,主動配合做好隔離觀察和追蹤排查工作,對來自疫區、有異常身體情況的人員信息應及時報告屬地街道(經濟區)防疫部門。
改革發展局值班電話:024-67980038。衛生部門值班電話:024-67980091。
投訴舉報電話:88900000。
特此通知。
沈撫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