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黨建黨務知識匯編...
答:非黨員不參加支部委員會會議,不能作為記錄人。
答:不可以~
答:因為涉及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項,所以不可以。依據是《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第十二條 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對黨支部重要工作進行討論、作出決定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重要事項提交黨員大會決定前,一般應當經黨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
答:別問,問就是不行建議還是由黨員負責記錄,至少要是預備黨員。